河埒街道2019年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9-05-20 17:40 [ 大 中 小 ]
甲方(出租方)无锡市锦绣梁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立契约人
乙方(承租方)魏松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稻香新村内新村配套用房溪南93号_,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_36.36_平方米左右;乙方对租赁房屋现状清楚,符合乙方使用要求;
1、该房屋有(无)产权证,产权证号_____。
2、该房屋属公建配套房,无产权证,但甲方有使用权。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壹年零捌个月_,自 _2019 年5 月 1 日起至 2020 _年_12 月_31_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商业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按每平方米___元/每年计算,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零伍百元整__(不含税价)。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先付后用,__一次性付清__。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收据,如需出具发票税款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水、电、通
信、物业、卫生、联防和涉及的环保等费用。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能正常使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的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动产由乙方拆除,不动产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⑴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⑶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⑷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
⑸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的。
⑹未按时交纳应承担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经催讨拒不交纳的。
3、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4、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原因解除本合同,房屋的装饰、装潢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本合同第七条.2任何一项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退租的,乙方应按实际租赁月份付清租金,并按合同总租金的1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金额租金,并按总租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拆迁或国家政策需要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至使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房屋及装修、土地及其它辅助设施的赔偿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和完善房屋租赁期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妥善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气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蒋震宇 经办人: 魏松坤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