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滨湖区“卓越教育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8-03-10 10:34 [ 大 中 小 ]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号召,有效化解区域内优质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主动呼应人民群众对更多更优教育资源的期盼,现就推进滨湖区“卓越教育联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滨湖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校际协作共享,全面提升区域教育发展品质,不断形成全区教育优质集群式发展的新格局,实现区域教育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针对全区学校的办学现状和发展定位,通过联盟学校之间的合作共享、优势互补,以优质学校的引领发展,带动不同层次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打造一批在省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教育项目和办学品牌,不断实现全区学校“优质更优、品牌更亮、整体更强”的目标,逐步形成各板块、各学段优质教育资源的全面覆盖,努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优质学校。
(二)阶段目标
结合全区教育事业总体发展部署,确立“先试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工作机制,按照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性目标规划推进“卓越教育联盟”建设。
近期目标:从2018年起,学前、小学、初中三个学段分别试点建设教育联盟,边推进边完善,边探索边优化,重点做好管理方式、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建章立制和项目启动工作,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使联盟建设初具形态。
中期目标:在试点推进的基础上,固化经验,全面铺开,带动更多学校组建教育联盟,基本建立联盟学校之间在管理、课程、师资、项目等方面的常态长效合作机制,使联盟发展走向成熟成型。
远期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联盟建设,生成既彰显学校个性,又体现联盟共性的办学文化和教育品牌,全面提升联盟学校办学水平,孵化更多社会美誉度高、办学影响力大的滨湖名校,真正使每个教育联盟成为学校不断走向卓越的基地。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共享共进。以办学要素的校际共享为思路,构建联盟学校在课程、师资、管理等方面的互补互助,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资源共享机制;注重发挥联盟内优质学校、优质项目的引领作用,以优质资源的输出带动联盟校整体进位,实现办学多方共赢局面。
2.坚持以研促建。联盟建设应切实避免“大水漫灌”式的倾向,确立问题导向、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找准各校办学的薄弱点和品牌的生长点,通过主题式、课题化的教育研究,形成可操作、可评价的项目载体,促使卓越发展有实策、见实效。
3.坚持传承创新。联盟发展应正确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充分尊重各校固有的办学积淀和办学文化,立足校情、师情、生情,既注重原有特色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又有效依托联盟办学的机制和资源优势,擦亮传统项目,形成新的发展亮点。
4.坚持动态调优。强化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全程跟踪实施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优化行动路径,做到边实施、边调整、边优化;联盟建设实行区级统筹、动态组合,根据联盟发展目标的达成度和各学校的贡献率,适时调优联盟成员,切实增强联盟的凝聚力和发展力。
四、工作举措
1.明确组建方式。教育联盟的组建原则上以学校自主选择、自由组合为主要方式。每个联盟明确1所首席学校,首席学校一般由办学质量优、品牌影响力大、百姓认可度高的学校担任,联盟学校一般为3所左右。每个教育联盟应在保持各成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前提下,以“首席校校名+卓越教育联盟”的方式命名挂牌,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紧密协作的“多法人、首席制、公约式”的新型校际合作模式。在组建过程中,充分发挥区教育局的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各校达成思想共识,形成价值认同,让真正适合的学校凝聚在一起,确保联盟组建稳妥有序推进。
2.加强顶层设计。各联盟学校要增强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以公约的形式协商制定联盟学校工作章程,明确共同的愿景目标、合作内容和运作机制,理清各成员学校在教育联盟日常运作中的职责和权利,首席学校要切实承担牵头引领和统筹指导的责任,加盟学校要主动对接优质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分享特色办学资源,构建“求同存异、互利互惠”的联盟合作框架。教育联盟要以学年为单位,制定发展规划,明确行动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度行动方案的制定要有效结合各校“校本提升战略”,统整学校各项工作,以联盟整体发展促进学校自主提升。各教育联盟要及时将联盟公约和年度行动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3.实施项目驱动。各教育联盟在实施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强化项目载体的建设,明确若干“卓越发展项目”,以项目研究推动成员校之间各类办学资源的优化重组,合力打造优质办学品牌。项目设置要坚持“立足校本、好中选优、共享突破”的原则,加强与各校现有特色办学项目的整合,遴选具有再造提升潜力、符合联盟发展需求的优质项目。项目内容既要聚焦学校发展的实际需求,也要关注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热点,充分体现优质性、前瞻性和独创性。项目建设要有效依托“滨湖区学校教育发展改革项目”的推进,积极对接前瞻性教育改革实验项目、教学成果奖评选等重点项目,打造具有较大引领力和影响力的特色项目品牌。
4.完善运作机制。教育联盟应本着有利于促进资源共享、整体共进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联盟特点的内部管理运作模式。要通过联盟校校长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联盟发展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沟通协商,建立各成员校中层部门、学科组、备课组和骨干教师团队等各类组织的常态化、制度化校际互动交流机制,促进联盟学校走向深度融合。要拓宽深化教育联盟内部在学校管理、师资建设、课程设置、师生活动等方面的互助互补,通过“三节一会”联办、师资队伍联训等形式,增强师生的“共同体”意识和“一家人”情感;有效探索管理人员互派、骨干教师走教、优质学科助研等帮扶举措,着力补强联盟学校办学的短板,不断形成教育联盟“填谷扬峰”的良性发展态势。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管理。区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总抓的“卓越教育联盟”建设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以挂钩联系的方式,蹲点教育联盟建设,强化过程监控。各科室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实施清单式管理:党政办公室负责各类资料的审核备案,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组织人事科落实联盟学校师资编制的核定与调配,切实保障总量充足、校际均衡;财务审计科严格做好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规范经费审批划拨流程,确保经费投入规范、精准、有效;基础教育科和教研中心全程关注课程建设、质量提升,着力加强项目研究的专业性指导;基建、装备、社会教育等部门协同做好学校建设、现代教育装备、校园安全等工作,合力保障教育联盟建设。
2.优化考核奖励。区教育局对“卓越教育联盟”建设单列专项考核,建立以学年为周期、以项目为抓手的考评体系,明确考核首席学校引领力和联盟学校贡献率的量化指标,努力实现以考促建、以评促优。针对教育联盟“卓越发展项目”的实施,建立“立足全程、关注实效”的过程化、专业化评价机制,由区教育局组建专家团队,对项目推进实施起点认定、中期评估、终结评价,确保项目建设管控到位、指导到点、彰显效益。区级层面设立“卓越发展项目”专项资助经费,实施以奖代拨,根据项目的阶段性评价结果,分期分批划拨到位,有效发挥激励推动作用。同时,对引领效果明显、资源输出较多、承担项目研究任务较重的联盟学校,在新教师录用、名校名师资源的引入等方面给与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优先支持。
3.有效借智助研。教育联盟发展要充分借助区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有效依托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平台,积极对接优质民营学术组织和社会教育团体,引入高端资源,植入先进理念,构建联盟发展的滨湖“智库”。区级层面教育局牵头组建“卓越教育联盟”专家团队,列出名师名校“清单”,各联盟学校结合发展规划,按需下单,精准定制,确保专家团队引优用好、高效指导。校级层面各联盟学校要抓住“卓越教育联盟”建设的契机,加大开放办学、合作办学力度,通过共建区内名师工作室、牵手区外高端教育品牌等举措,有效提升办学竞争力,放大品牌影响力。
4.加强宣传推介。要造浓“卓越教育联盟”建设的舆论氛围,各联盟学校要把共享共建的意识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引导广大师生逐步形成基于联盟的思维方式、话语方式和工作方式,在学校各类重大活动和各项重点工作上,淡化“本校”观念,强化“联盟”意识,浓厚合作氛围。要定期组织区校两级的教育联盟建设工作交流和成果分享,促进教育联盟优质发展的经验向全区辐射,引领更多学校参与联盟建设,融入优质发展版图。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介“卓越教育联盟”建设的特色亮点,充分展示教育联盟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师生发展方面的实际成效,切实提升社会对“卓越教育联盟”的关注度和认可度,增强优质教育资源对百姓的吸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