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梅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14:32 [ 大 中 小 ]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曹梅影同志任党政办主任,免去其产业发展规划科科长职务;
王锋同志任产业发展规划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敏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职务;
张宏伟同志任价格认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荣志平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免去其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琤琤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军同志任发展调研科副科长,免去其发展目标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王凯同志任金融及体制改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刚同志任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免去其物价检查所副所长职务;
浦天宾同志任社会规划发展科副科长,免去其党政办副主任、发展调研科副科长职务;
陶晔同志任物价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怡同志任物价检查所副所长,免去其财经科副科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