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因为换工作,上一家单位2016年11月辞职,下一家单位要2月报道,中间五险一金就停止了,我有房贷,每月公积金还抵贷款,这个对我有什么影响?有的话,有没有补救措施?其他医保,社保有没有影响?
答: 您好。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果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之月前两年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和法定退休的除外),我中心将提前收回贷款。需要把公积金转到工商银行“零星人员”公积金专用账户,然后自己缴存公积金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贷款合同、工行银行卡(若没有,可以在银行当场办理),办理地址:中山路680号(工行北塘支行),电话:82740545。如果外地有正常缴纳公积金的,也可以在正常缴纳后到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开具正常汇缴的证明及明细来本中心贷款科进行备案。
![]() |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网站声明|隐私安全|联系我们|网站访问量:
版权所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ICP备08115729号-2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842 网站标识码:32021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