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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1-13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3月30日至5月31日对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2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1项30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95条整改措施,抓好推进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市场监管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认真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2023年6月28日,专题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发现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和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闭环。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市场监管局党委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孙元宏同志任组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整改落实;各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分工负责各项整改任务,抓好分管条线的整改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业务条线整改任务的落实。局党委重点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面、挂账销账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力落实、明确到人。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局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督办事项,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汇总,重点抓好巡察反馈后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通过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通过主动探索和研究,充分认清“当下改”和“长久立”的关系,对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从规律方法上找原因,对一般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疑难问题重点跟进、逐个化解,对遗留问题加大攻坚、全力清零,最终建立和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内控制度和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经济工作专题学习、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专题精神学习和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二是通过食品产业发展专题调研,了解当前国内、外先进食品产业发展模式,围绕我区院所区位优势,形成《发挥优势创新模式促进滨湖区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考和建议》的调研报告,并已上报区委区政府。

  三是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挂钩基层制度,深入基层分局,走进工厂企业、高校院所、街道社区等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制定《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局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每人明确1-2个调研课题,制定《滨湖区市场监管局调查研究选题清单》。对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列出解决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滨湖区市场监管局调研问题解决清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推出一批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将理论与实际有机融合,有效提升调研报告的深度和内涵。

  2.关于“机构改革还需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定期召开工作务虚会、工作推进交流会,分析全局工作形势,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短板弱项,部署安排阶段重点任务,高质量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是开展“砺锋”青年干部跟岗学习,通过跟岗学习、条线技能培训、心得分享等活动,着力解决青年干部业务不熟、业务不精的问题,切实提高人岗匹配度。

  三是印发《进一步梳理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事权划分的通知》,机关科室之间、科室与分局之间的行政事权根据职能划转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重新梳理。

  四是区食安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邀请各镇(街道)

  食安办联络员共同加入工作群,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任务传达、答疑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分工明确、有序开展。先后组织镇(街道)食安办召开线上、线下食安办联络员会议4次。召开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

  五是完善质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将“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质量发展委员会。召开年度全区质量工作会议,明确主要职责,统一工作思想,形成质量工作合力。同时,联合区工信局、各板块开展多场企业质量政策宣讲会,上门走访各类规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优秀企业30余家,促进全区质量工作发展。

  3.关于“职能转变还未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推动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助力费卡华瑞2个产品进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制件中,8月29日第3个产品顺利通过注册现场核查。深入推进食品产业发展,赴江南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展调研座谈,进一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地校合作。

  二是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瞄准全国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稳步推进招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稳根留新,确保机构“引得进、留得住”,加强集聚区宣传平台建设,提升集聚区公众号、官网的运营能力,打造以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核心的“全链条、多门类、一站式”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印发《关于2023年度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涉企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的通报》,加强工作推进;梳理形成《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专报》6期,分析研究全区消费投诉现状,解剖典型案例,提高一线工作人员调处能力;联合区行政审批局撰写形成《滨湖区市场主体登记情况分析报告》2期,对全区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研、分析,不断提高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工作质量和效能。

  4.关于“质量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滨湖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滨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23〕40号),将“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质量发展委员会,重新调整更新成员名单,明确主要职责。截至8月底,完成省长质量奖申报企业2家,省级质量信用A级申报企业11家,AA级申报企业1家,“江苏精品”申报企业2家。

  二是通过与板块联动,积极走访各类规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优秀企业30余家,摸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建立《滨湖区优秀企业质量品牌培育库》,目前有企业超40家,提供专场质量奖申报培训一场,企业质量管理交流活动一场,组织参加线上线下首席质量官培训两场。

  三是完成“中国品牌日”“世界认可日”等重要节点活动和宣传。结合5·10“中国品牌日”开展区长质量奖宣传工作,结合6·9“世界认可日”和安全生产月,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标车专项整治行动,并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通过在人流密集区域、小区、销售网点张贴海报,以及板块微信群转发等方法,从购买和使用两个方面进行宣传普及。目前正在开展9月份“质量月”活动。

  四是截至7月底,共完成首席质量官线上培训近百人,66人获得首席质量官证书;8月完成线下专题培训三天,16人参加并获得首席质量官证书;目前正在准备动员第三批次培训报名工作。

  五是积极筹备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6月召开滨湖区质量奖申报工作推进会,专题推进申报动员任务,取得明显成效,现有5家企业申报无锡市市长质量奖,14家企业申报滨湖区区长质量奖。

  5.关于“为企服务招数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外资企业登记,推进外资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广外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13家外资企业受惠。做好外资市场准入手续的“减法”,5家港澳台企业享受便利。持续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16家外资企业受惠。优化外资企业登记档案迁移服务,15家外资企业通过在线迁移的方式办理,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少重复往返。

  二是打造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评审承诺制”2.0版本。放宽准入门槛,调整禁入条件,扩大经营项目,规范资格管理。2023年以来,全区共施行“评审承诺制”门店许可19家。

  三是设立启用特种设备登记备案胡埭服务点,实现让企业少“跑路”,便捷办理相关业务。截至8月底,已办结130项特种设备相关备案工作。

  四是印发《关于全面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方案》,2023年8月召开区“双随机、一公开”联络员会议,对所有联络员单位明确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需要使用信用分级分类一键式抽取。

  6.关于“新型消费纠纷调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学习与运用,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根据区城运中心12345热线周报通报数据,定期对全局投诉工单的办理时效性、回复内容规范性以及处理结果满意度方面进行分析,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质量,提升我局12345投诉办理结果满意率。

  二是通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分析专报,开展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剖析、工作交流、疑难问题协商等活动,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优化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加强12345工单结果应用,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提升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7.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修订)》(锡滨市监〔2023〕37号),要求合同履行结束后,承办部门要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经分管领导审核,形成《合同履行情况验收单》。

  二是制定下发《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内部控制规范(修订)》(锡滨市监〔2023〕38号),对10万元以下的采购实施比价采购流程,并对流程详细进行了规范。

  三是召开专题解读会,组织全体分局长、科长以及内勤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科室分局对于合同管理规定的熟知度。

  8.关于“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内部控制规范(修订)》(锡滨市监〔2023〕38号),进一步明确预算3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中涉及的项目评审、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除采购部门外,由办公室或财务部门安排1人共同办理并签字确认。办公室审核合同要素是否齐全,合同内容均填写完毕后方可在合同上盖章。

  二是召开专题解读会,组织全体分局长、科长以及内勤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机关科室、基层分局对于采购管理规定的熟知度。

  三是加强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对科室、分局负责人及内勤开展专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等规定学习培训,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理思路、划重点,进一步重申在财务报账、合同管理等方面易疏漏的地方,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促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9.关于“公车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修订)》(锡滨市监〔2023〕36号),要求配备车辆的机关科室和基层分局,严格按规定使用车辆,明确一名车辆管理员,每辆车原则上明确一名驾驶员负责,车辆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车辆使用安全负责。

  二是召开专题解读会,组织全体分局长、科长以及内勤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会上强调每辆公务用车出车前,必须按规定登入无锡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填写用车申请和《车辆日常使用登记表》,结束后填写车辆回场记录,未进入管理平台的社团车辆必须做好用车台账登记。如未履行手续,发生问责的,由车辆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负责。

  10.关于“违规支出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核对发放相关依据,向区纪委监委纪检派驻组上报情况说明,征得同意后将涉及三人的6000元防疫补助款退回。

  二是对连续3年全局人员发放夏季“送清凉”慰问品人员进行筛查,确定符合发放人员名单,对不符合发放人员进行清理退款。

  三是结合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支出,确保程序化、规范化,符合上级要求和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1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巡察要求,自2023年5月起所有费用报销一律不以现金支付,对公的费用直接支付给单位账户,个人报销则直接转账到个人银行账户,进一步规范支付手续,确保支付资金的安全、合规。

  二是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报账规定,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报销程序,机关科室、基层分局报账人员把好原始报销凭证的初审关,财务部门再次对原始凭证及附件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核,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确保原始凭证及附件齐全、有效、合理、严谨。

  三是严格执行我局新出台的《合同管理办法》,对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报账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报账时,财务部门仔细核对、审核发票金额与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是否相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金额支付货款,对不满质保期的预留金不予支付。

  12.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班子成员微信群内杜绝讨论决定党委会审议议题;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流程发言,涉及议题做到酝酿讨论充分;对涉及经费变化事项的议题,由汇报科室、分局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理由不充分的,将不予通过。

  二是根据会议内容,逐期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文流转,党委会记录详细完备;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自2023年第15次党委会议开始,党委会议记录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13.关于“党建引领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半年度工作会议下发基层分局工作提示单。进一步强化各基层分局红色公务舱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统一制定一份运行清单、确定一名运行管理员、形成一个分舱特色,年内完善并形成本支部党建特色品牌项目,结合书香机关建设完善分局“室笺悦读”书香品牌内涵,同步开展好外卖行业党建工作,完善各分局红色公务舱党建品牌台账。

  二是切实发挥“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业务指导,8月初制订“小个专”党建指导站工作制度、党建指导员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发挥指导站作用;严格履行“小个专”党建指导职责,持续加大“小个专”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力度,9月5日组织各分局“小个专”党建指导员参加市局培训;10月计划邀请创业服务导师对辖区内部分小微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进行创业指导;实行报告制度,党建工作指导站结合工作职能在为企业服务、监管过程中主动搜集市场主体的困难,“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党委汇报。

  三是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普惠金融赋能活动”。积极与银行联合,着力帮助解决我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瓶颈问题,共同促进我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7月,组织基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宁波银行与部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宣传、座谈,下阶段各分局跟进落实,发动商业综合体、商圈的小微企业、个体户了解政策并与银行做好对接。

  四是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企纾困解难。把市场监管的职能优势转化为推动“小个专”发展优势。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7月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专题活动,期间共走访个体工商户181家,召开座谈会6场,帮助解决困难问题14个;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宣传活动28场次,参与人数3441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612份;完成各类个体户调查165户,帮助个体工商户填报、补报年报860家;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1人次,开展法律维权服务13人次。

  14.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排查双风险、维护双安全”活动的通知》,结合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特点规律,对照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并经分管局领导审阅,切实维护监管安全、个人廉政安全。经过重新梳理,结合新形势下职能的变化,对风险点进行了优化,如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变化增加了“小个专”党建工作风险点,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增加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手续”风险点,结合各基层分局的工商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窗口接件业务归并进区和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删除了“私自代理科长或代理办理执照收取费用”风险点。

  二是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与分管科室和联系点分局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要求绷紧廉洁自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强化使命担当。组织签订《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书》《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压力传导。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岗位承诺书,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我局走深走实。

  二是班子成员分别和分管科室、挂钩联系分局所有干部职工开展谈话,并形成谈心谈话记录,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思想情况掌握的精准性。

  16.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下发《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内部控制规范(修订)》(锡滨市监〔2023〕38号)。采用局政务公开网站发布项目公告的方式,积极扩宽参与投标单位的数量和范围。

  二是召开专题解读会,组织全体分局长、科长以及内勤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三是分管领导召集办公室所有人员开展专题廉政谈话会,根据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逐个进行具体指导要求,提高全体人员风险防范和廉政意识。

  17.关于“提拔选任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班子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滨湖区股级干部职数审核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文件,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严把选人用人关卡,提升我局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二是分管科室组织学习《滨湖区组织工作文件选编》《组工干部应知应会手册》等组工条线政策文件,共同探讨研究新时代条件下知人、识人、察人、用人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方法,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能力水平。

  18.关于“干部台账资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管科室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选编》,传达往年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例会精神要求,认真梳理总结目前全局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情况登记表、专审表的填报进行规范要求。

  二是认真梳理新招录5名干部的人事档案,对于档案中存在的出生年月时间前后不一致问题,及时向当事人和户籍地派出所电话联系,询问实际情况,出具最终认定结果,确保新进干部“三龄两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针对今年人事档案中检查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档案中出现的问题补充情况说明,未归档材料及时装订入册。下一步,继续对人事档案进行梳理排查。

  1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向上级申请2024年人员招录。截至2023年8月底,上报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需求12人,事业人员招录需求1人,消防救援干部安置需求1人,公开选调人才需求1人,重点缓解全局人员缺口大,干部队伍不均衡问题。

  二是稳步推进“砺锋”青年干部培训,开展青年干部跟岗学习、条线技能培训、心得分享等工作,着力解决青年干部业务不熟、亮点不多、观念不新、业务不精等实际问题,以学促干、以干促学,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开展“砺锋砥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主题活动,局党委召开《弘扬“四敢”精神,扛起使命担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选派年轻干部参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百姓名嘴”专题宣讲、举办好书分享会、“市监强国梦青春敢担当”大讨论、树立“四敢”精神,勇挑工作重担专题研讨会等系列活动,致力在全局形成敢闯敢拼、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仍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企业行、院所行、板块行、园区行”四行活动。与银行、服务机构组成“知识产权走访小分队”,从5月初至8月底共上门走访702所、信捷电气、派克新材料等企业和科研院所80余家,开展宣贯知识产权各项政策、落实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了解企业经营概况、知识产权专利及贯标备案认证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政策需求等工作。

  二是压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落实。召开2次知识产权工作部署会,明确薄弱项和考核指标要求,并对企业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政策兑现、侵权案件纠纷等服务类、保护类工作做到有求必访,与板块知识产权工作者、企业、科研院所加强沟通联系,将知识产权工作延伸至“最后一公里”。修订区级知识产权产业政策,完善《滨湖区加快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的政策意见2.0版》知识产权方面内容,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参与知识产权各类项目。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形成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召开滨湖区2023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推进会,共享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形成知识产权“同保护”格局。

  四是注重加强宣传指导服务,企业贯标坚持按照“线上备案-贯彻执行标准-第三方认证或绩效评价”的程序进行,支持引导企业贯标备案,并根据自身需要,及时通过绩效评价或第三方认证的方式,检验贯标效果,形成工作闭环。

  五是把提升贯标质量作为本年度贯标工作重点,通过参与培训、走访调研等形式,引导企业和贯标辅导机构、认证机构强化质量意识。细化压实任务指标至各板块,通过发动各板块及工作站上门走访,在完成备案26家(全年50%指标)的基础上,确保全年任务完成。

  2.关于“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3年度滨湖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评估工作方案,并将邀请第三方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专项“体检”。

  二是开展高温天气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全区6家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在全面应用大型游乐设施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每日录入安全情况检查,进一步提高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水平。

  3.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还不强”问题的整改。

  指定专人牵头负责统筹安全协调工作,调整制定《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锡滨市监〔2023〕2号),并结合清单内容,进一步厘清职责,加强全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

  4.关于“监管基础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截至“守查保”专项检查工作结束,我局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8248家次,发现问题72199个,整改率100%,检查结果已按要求全部形成记录,双方签字留存,并进一步规范检查结果记录及公示。同时,依托市一体化平台和省双随机平台,制定下发监管任务,确保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两年全覆盖并完成年度双随机任务要求。

  二是强化食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总局60号令有关要求,开展专题会议3次,督促全面落实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截至8月底,全区在营食品经营企业总数为1744家,其中餐饮企业总数709家,已注册704家,注册绑定率97.68%;食品销售企业总数1035家,已注册1011家,注册绑定率98.81%;累计注册绑定率为98.34%。食品安全总监设立率100%,安全员设立率97.99%,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实施率分别为97.88%、97.31%、99.21%(数据动态变化),主体责任各项工作排在全市前三名。

  三是责成各基层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问题整改,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强化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累计培训3场。同时,分管科室制作下发餐饮销售思维导图,便于分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统一印制发放公示牌1200余块,确保每一家门店统一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规定要求,在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四是深入研读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局工作进度要求组织分局、镇(街道)食安办先后开展培训7次,从政策解读、工作要求、系统操作、考核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设计印制滨湖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知晓卡,由各包保主体进行张贴,提升主体自觉性,用好群众监督力量,实现社会共治。针对每季度工作任务,借助微信小程序和包保系统统计功能,每个月进行统计数据通报,及时督促落后镇(街道)尽快开展工作,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加大统计提醒频次,确保能够及时查漏补缺,按照市局考核要求完成任务。

  5.关于“民生领域监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共创共建”着眼,进一步加强文明引导。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健康教育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向市民不断宣传“进入市场禁止吸烟、禁止携带宠物”等文明引导。6月底,会同区城管局,举办全区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班,引导和规范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通过增设文明引导员,加强场内巡查,及时劝阻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二是从“责任落实”着重,进一步推动文明自律。结合创建最干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主题,压实市场管理方管理职责,指导市场通过签订《禁烟责任书》《环卫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对经营户的自律管理,包括乱停车、占道经营、地面不整洁、场内吸烟等问题,督促推动市场管理方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采取经济惩戒措施,并在市场公示栏予以通报。

  三是从“巡查督办”着力,进一步加强长效督导。各市场“双

  包干”干部,每两周对属地所有市场至少完成暗访督查1次,区专班每月至少暗访抽查1次。2023年6月份以来,我局共检查市场51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02个,发出整改工作通报34份。8月初,我局对督查后整改不力的两家市场(泰康市场、青山湾市场)进行了约谈。

  四是通过“安全生产月”“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知识。同时,联合区文化旅游行业部门,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和暑假高温天气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五是联合发改委、电力公司及板块积极推进整改,抓落实。召开全区清理规范转供电会议,再度深入解析《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396号)等转供电相关文件精神,重申当前转供电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管科室会同板块联手开展滚动式排查,进一步厘清转供电主体底数,并上门指导整改,结合现阶段电费收取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放《无锡市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告知书》210份,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当前,马山、胡埭、蠡湖、荣巷以及国投公司等5个板块完成了辖区内转供电主体的自查自纠工作,整顿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截至目前,已对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16家立案,清退多收电费254.06万元。

  6.关于“案源管理内部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源线索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部监督,做好案源管理,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并做好案源线索归档工作,不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自查。

  二是对辖区七个分局的不予立案台账进行专项抽查,抽查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分局进行沟通,对于共性问题将以督查报告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是将案源线索管理工作纳入年底对分局的考核项目。

  7.关于“自由裁量说理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区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等规定,要求各办案单位做到严格按照清单条目执行,个案情况表述详细,同类型案件行政处罚相对统一。

  二是召开年度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各办案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理,拒绝简单套用《行政处罚法》等条款规定,需结合案情和区局内部已经相对统一的自由裁量标准作具体陈述。

  8.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年度案卷评查会议。随机抽取涵盖价格监管、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卷,各办案单位办案骨干、法制员参会并进行互评互查打分。评查结束后,针对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罗列,发布案卷评查通报,各办案单位结合通报内容进行核查整改、归纳总结。通过评查会议,督促办案人员、法制员“以评促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精准度,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

  二是组织各办案单位办案人员、法制员参加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规业务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结合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行典型案件剖析,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学习案卷规范制作。同时,围绕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工作疑难问题进行研讨交流,让办案人员、基层法制员“以学促改”,切实提高法治人才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规定》,不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访,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办案人员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同时,通过制定各类型案件的案后规范告知书和案件回访征询、听取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的方式,教育帮助其依法经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持续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增强整改问题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坚持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抓整改、抓落实、抓成效,班子成员坚决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注重建立常态长效。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体现到巡察整改全过程中,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扩大成效,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结果不走样;对需要持续整治整改的任务,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持从源头治理抓起,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持续巩固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充分运用本轮巡察成果,紧扣区委五届五中全会“描绘中国式现代化滨湖新图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补足短板,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食品药品、信用监管、特种设备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结合起来,当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力军”,着力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推动滨湖高质量发展大局,奋力开创滨湖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510-81170069;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2号713组织人事科。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