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6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机构:滨湖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9日至5月21日,区委巡察组对区文体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2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文体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突出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分解细化整改责任,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1.强化组织领导。区文体旅游局专题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统一部署。专门成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林为民任组长,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各自分工和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分头落实整改。全局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端正态度、统一思想,认真落实、积极整改。
2.分解落实责任。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情况,局党组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要求,认真组织梳理研究,将巡察指出区文体旅游局的10个方面22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3项整改任务,逐项细化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各分管领导对照《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项项有责任。
3.统筹推进整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坚持常态长效整改理念,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落实成效、解决突出问题、部署推进整改,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滨湖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民主决策程序仍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每次党组会议讨论议题有近二十个,大多会议记录上只有议题名和各成员发表的‘同意’意见,未见研究讨论过程。党组会议记录存在两个版本,同一党组会议在不同台账中的记录格式、笔迹均不同,部分内容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区文体旅游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意识,将党组议事决策的有关要求贯彻到底、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议事流程。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每月梳理搜集需要上会研究的重要议题。党组会前蕴酿沟通好,党组成员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和主要内容,会上党组成员对各个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记录的规定,由局办公室科员华茹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规范记录格式及内容,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存档与保管。
2.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仍不严肃。20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对部分县区监管企业的监管上存在宽松软’的表述。班子成员相互批评‘辣’味不足,2019、20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多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红脸出汗’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地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继续严肃认真地开好年底的民主生活会。
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流程的学习。提前确定会议中心议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谈心、沟通思想,使民主生活会更高效的召开。
二是认真撰写班子及个人剖析材料。班子成员对照民主生活会意见认真撰写剖析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党组对班子成员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党组书记带头,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3.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对入党材料把关不严,近三年新发展的3名党员入党志愿都未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的指导思想中,有的‘发展对象考察表’中支委会意见书日期与支部台账中对应的会议日期前后矛盾”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严格按照规章发展党员。
二是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入党材料审核把关,切实维护党员发展工作的严肃性。
4.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深入。一是统筹谋划全区文化事业发展有欠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滞后且作用发挥不够,全区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在全市排名靠后,文体馆、图书馆人气不足,文化活动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反应区情的原创作品不多。二是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力度不够大。旅游行业管理机制体制尚未破题,旅游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尚未形成,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对照创建要求仍有差距,乡村旅游发展缓慢。三是文化产业发展增速较慢。虽然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全市名列前茅,但发展后劲不足,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规上文化企业净增数,新增项目(企业)等方面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菜单式”“覆盖式”总分馆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举办文化滨湖全民艺术普及培训班(春季班、秋季班)两期,按需送20门类960班次课程到七个板块文化站;开展滨图艺术课堂、百场阅读进校园、绘本阅读分享月等全民阅读活动323场次;开展文化滨湖高雅艺术鉴赏22场次,送声乐、舞蹈、民族管乐、二胡、小提琴、西洋管乐为主题的艺术赏析活动到基层文化站;举办“永远跟党走 滨湖再出发”2021滨湖区庆祝建党100周年百姓大舞台系列活动17场次;举办百场文艺进社区活动88场次;举办百年华诞颂党恩2021滨湖区首届全民朗诵大赛8场次;举办文化滨湖户内外艺术沙龙活动58场次。
二是大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服务。与各机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无锡洛可可乐团合作开展“走进古典”“纵横经典”系列讲座音乐会;与无锡市教育电视台合作举办百年华诞颂党恩2021滨湖区首届全民朗诵大赛;与无锡市青年音乐家协会合作举办文化滨湖喜“乐”荟2021滨湖区户外音乐沙龙系列活动;与无锡市曲艺家协会合作开展“百年华诞颂党恩 美丽滨湖新精彩”第二届无锡市故事会大赛活动;向无锡阅享文化艺术中心购买文化惠民服务;向无锡市滑稽剧团购买非遗演出服务。
三是全力打造原创文艺作品。围绕建党百年主题,创作歌曲《旗帜》、歌曲《美丽滨湖》、说唱《科创滨湖》、舞蹈《荣光》、舞台剧《闪光的誓言》等舞台类文艺精品5件;创作书画、摄影等静态类作品213件,其中15件作品入围市级主题展览。
四是加强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成滨湖区图书馆少儿图书阅览中心工程建设;完成荣巷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成蠡湖街道双虹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马山街道万丰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五是多规合一,从顶层设计上加强对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滨湖区“十四五”期间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编制完成,《滨湖区全域旅游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已完成初稿。
六是形成合力、齐抓共创。对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办法和标准》涵盖的8个大项,结合滨湖区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梳理出出台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政策文件、制定开放性金融融资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完善马山交通集散中心、马山全域旅游服务中心(群丰)等重点工作,并将其纳入《区委区政府 2021年重点工作督查方案》中。
七是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已经完成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改扩建、全域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和滨湖智慧旅游线上“总入口”建设。结合“太湖108廊道”休闲系统建设,指导各板块做好沿线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切实打造出一条文旅特色景观道。启动马山公交换乘中心项目等旅游设施配套建设。
八是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6月17日组织召开了乡村旅游和民宿业高质量发展调研座谈会,做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调研,马山街道创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古竹社区被评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
九是做好全区文化产业运行情况分析,8月31日举办了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培训会,区委宣传部计划于10月联合区文体旅游局、区统计局开展全区文化产业统计督导工作,全面排查全区新增文化产业项目(企业)及存量优质文化企业。
十是立足园区,加大产业招引力度。今年以来,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已引入数字文化规模企业96家,其中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15家;已出品主旋律电影《长津湖》《中国医生》《1950他们正年轻》3部,立项影视剧417部,拍制影片268部。华莱坞•三期数字文创园正在签订补充协议,预计10月底开工;综艺大本营正在办理施工前期手续;恒信东方控股公司、盛趣文娱基金正在落地;正在引入金杜律所长三角知识产权贸易中心。5月28日已举办“江苏省优秀电影剧本路演推介活动”,10月19日将举办“2021数字制作人才论坛暨太湖湾科创路演大赛数字制作专场活动”。
十一是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滨湖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滨湖之光”文化骨干人才引育政策》。做好各级文旅产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组织辖区文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全区共有60个项目获得2020年区文化旅游产业引导资金共539.3万元,于今年5月兑现到位。积极组织辖区文旅企业做好市级第二批纾困资金的申报工作,我区共申报各类项目35个,申报金额总计2348万。积极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我区共申报5家企业5个项目;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宣传公告联合投放)项目,我区共申报灵山、铭晟文化2家企业6个项目;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我区共申报睿泰数字传媒、龙寺生态园2家企业2个项目。指导融创文旅城做好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单位申报工作。
5.关于“履职尽责有不足。一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有缺失。尚未建设区级全民健身中心,区文体活动中心健身设施缺乏,市民通过12345平台多次反映区文体活动中心在改造升级中撤销了仅有的乒乓球室,未能满足群众体育活动需求。室外健身器材未建立健全巡查维护机制,更新维护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文物保护修缮力度不够大,文物保护开发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日常巡查工作仍需加强。荣巷近代建筑群的荣瑞馨花厅、荣瑞馨故居、荣月泉故居等文保建筑修缮工作推进缓慢,许叔微故居、冯氏旧宅两处文保单位先后发现私搭乱建和堆放建筑垃圾等情况。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有待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和技术存在不足,对未成年人进入KTV等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办法少,有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酒后滋事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更新提升工程。利用城区闲置用地建设体育设施,新建更新101套健身路径、建设改造健身步道13公里,新增体育公园5个,建设智能健身驿站、二代智能健身路径12套。11月底,滨湖辖区内公共室外健身设施全部更新到位。
二是加强对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养工作。各镇街道按照《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聘请第三方对滨湖区500余套室外体育健身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同时落实社区管护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运转,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三是建立文物修缮保护长效机制。依据定期普查掌握的文物保存状况,将急需修缮和进行环境风貌整治的文物列入年度计划,开展重点文保建筑安全评估工作。责成属地管理单位组织修缮整治,文物保护科及时跟进,督促实施,徐梦影故居经保养维护展陈提升后已重新启用,许叔微故居和冯氏旧宅周边环境整治已完成。正在申请设立文物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对微小损害进行及时维护保养,排除险情。
四是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增加频次。今年以来已经开展3次文物保护单位、文博场所的安全大检查。开展文物火灾隐患监控系统安装选点工作,已经选定了50个点。依托各镇(街道)力量,组建40余人的日常巡查文保员队伍,对全区各文物点安全情况定期巡查,每月报告一次文物点状况,利用无锡市文物安全执法巡查平台,实时上传巡查情况和照片。
五是积极推进文保建筑修缮和私搭乱建整改。对省级文保单位荣瑞馨花厅、荣月泉故居产权单位发出了整改告知函。私搭乱建和堆放建筑垃圾等行为已经督促文保产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完成了整改。
六是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力量建设。在去年的小灶行动中,配合市文广旅游局开展“文旅E家”社会共治项目,为确保点位“固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组织各板块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召开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点位“固安”专项行动推进会和全区文化旅游行业点位巡查员培训班。经过过去一年的实践,进一步加强了社会力量对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七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在继续配合市局做好“文旅E家”项目实施的基础上,我区采用聘用有资质、有规模、有专业的安全监管第三方机构进驻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从而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合力,提升了监管效能。至今已完成检测40家,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已督促文体旅游企业整改闭环。
八是从源头上对娱乐场所设立进行控制。严格落实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中“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有关场所规定含义理解和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要求,对幼儿园周边设立娱乐场所参照对中、小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时在场所出入口显著位置规范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2021年6月1日施行前已开设在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周边的娱乐场所,在经营用房租赁协议到期、改扩建营业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等情况下不再延续或办理变更手续。
九是在日常工作检查方面,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模式,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通过编制检查(督查)内容,重点对娱乐场所是否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警示牌、是否有未成年进入、是否规范经营等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净化文化娱乐市场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6.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一是学习研讨敷衍了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出现班子集中学习的研讨内容和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同抄一篇网文的现象。二是工作作风不踏实,行政许可文书不严谨,出现明显错误,2019年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锡滨演(团)准字【2019】第0001号)中许可有效期为‘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1月29日’。日常检查不细致,检查记录不完整,体育俱乐部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空白,体育场馆(所)复工开放巡查记录单巡察情况、巡察意见空白”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史学习教育方案,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个人制定研讨材料、心得体会的撰写计划,加强对个人学习材料的审核把关。
二是加强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区文体旅游局公文处理工作细则》,规范和改进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严格按规章进行公文处理。按规章进行公文收办、拟制、印发和管理工作。公文严格实行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核制度,层层把关,避免出现遗漏和低级错误。
7.关于“人才队伍亟待加强。一是机关干部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问题较突出,新生力量补充不足,30岁以下年轻干部仅有两名,近5年内将有10名干部到龄退休。二是图书馆、文化馆干部配备不足,两馆共有编制21个,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仅4人,有8人在局机关混岗使用。三是基层文化站专业人员人才短缺,7个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中只有3人是专职站长,仅有3名工作人员具有文艺专长”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专业化、高层次人才的招引力度,注重干部队伍梯度建设,加快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2021年接收江苏省名校优生选调生1名(四川大学政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计划于2022年公开招聘公务员1名(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和事业人员(图书馆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2名。
二是逐步解决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混岗问题。新招收人员注重向图书馆、文化馆倾斜,补充图书馆、文化馆在编在岗人员的力量,有效解决局馆不分、混编混岗的问题,充分发挥“两馆”服务基层的作用。图书馆和文化馆计划于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各1名。
8.关于“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班子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不够,未落实‘每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两次’的相关要求,2019-2020仅有一次研究讨论。二是未制定2019、2020年度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2019、2020年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全雷同,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精心组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活动’的表述还出现在2020年度主体责任清单中”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会议一并研究、一并部署、一并检查。
二是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和制定“四张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等落到实处。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部分班子成员2019、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中缺少意识形态履职尽责相关内容。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形势分析研判不够充分,对加强文化场馆和文化市场日常监管,严格文艺作品审核把关等意识形态领域管控缺少专题研究。网络阵地管控不够有力,2020年发现‘滨湖旅游统计系统’存在8个安全漏洞。办公OA系统存在2个安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召开专题会议,对文艺作品审核把关、文化场馆和文化市场日常监管、旅游市场和旅游景区日常监管进行管控专题研究,分析局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部署做好防范工作。
二是加强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健全微信、微博、网络发布端管控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修订本局《宣传信息编审发布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政务舆情引导处置规范》等内控制度,并根据内控制度严格规范微信、微博、网络发布端等宣传信息平台的编审发布程序,增强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提高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水平。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支出、报销程序不规范。清障车使用费、垃圾收集保洁等报销凭证未附合同及明细清单。项目比价不规范。有的公司报价材料内容与我区项目不符;有的公司报价金额超过比价要求,仍列入比价;一些项目仅见报价清单,未见采购方案和评审过程。合同签订不规范。一些项目合同只盖章未签字,无合同签订日期”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规章的学习。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区文体旅游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财务支出、报销程序,使报销人员按规章进行财务报销。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支出、报销程序。认真落实财务报销审核管理制度,对所有使用经费严格把关,细化报销程序,明确报销凭证要求,特别是外包服务合同等必须附费用组成明细,并及时结算入账。
三是规范项目比价。严格审核报价材料,材料不合规的,不参加比价。严格按照比价流程进行比价,体现项目比价的全过程,比价材料相关要素准备齐全,比价结束后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共2项,涉及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条,未完成2条)。
1.关于“人才队伍亟待加强。一是机关干部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问题较突出,新生力量补充不足,30岁以下年轻干部仅有两名,近5年内将有10名干部到龄退休。二是图书馆、文化馆干部配备不足,两馆共有编制21个,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仅4人,有8人在局机关混岗使用。三是基层文化站专业人员人才短缺,7个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中只有3人是专职站长,仅有3名工作人员具有文艺专长”问题的整改
“注重基层文化专业人员的招聘和使用。强化对各板块文化站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考核导向作用,结合下达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增加队伍建设要求,要求各板块文化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文化专技人才的引进和培育。积极协调各镇、街道加大对基层文化站的关注扶持力度,在职务、职称等方面适当倾斜以吸引人才”1条整改措施未完成。
未完成的原因:强化对各板块文化站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考核导向作用,结合下达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增加队伍建设要求,这些措施的整改成效需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得到检验。
完成时间:2022年底前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部分班子成员2019、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中缺少意识形态履职尽责相关内容。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形势分析研判不够充分,对加强文化场馆和文化市场日常监管,严格文艺作品审核把关等意识形态领域管控缺少专题研究。网络阵地管控不够有力,2020年发现‘滨湖旅游统计系统’存在8个安全漏洞。办公OA系统存在2个安全漏洞”问题的整改
“加大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度。班子会议上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讨,年度班子会议上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召开分析研判和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并向区委专题汇报等工作。把意识形态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1条整改措施未完成。
未完成的原因:2021年区文体旅游局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还未进行,整改成效还未得到检验。
完成时间:2021年底前
四、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共6项。
1.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力度不够大”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滨湖区“十四五”期间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和《滨湖区全域旅游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多规合一,从顶层设计上加强对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修订《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分解、细化推动基层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
3.关于“网络阵地管控不够有力”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修订本局《宣传信息编审发布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政务舆情引导处置规范》等内控制度,并根据内控制度严格规范微信、微博、网络发布端等宣传信息平台的编审发布程序,增强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1173075;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电子邮箱:4014992@qq.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