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金秋护渔”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02 11:03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滨湖区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开展好滨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金秋护渔”联合行动,现将《滨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金秋护渔”联合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无锡市滨湖区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滨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金秋护渔”联合行动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12·22”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滨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金秋护渔”联合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长江“十年禁渔”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毫不放松抓好滨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任务落实,坚决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
二、行动目标
秋季是鱼类繁殖期,也是偷捕高发期,为保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动物资源安全,于9月份开展为期1个月的滨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金秋护渔”联合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地下产业链,形成强力威慑。
三、组织领导
(一)成员单位
由滨湖区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联合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滨湖区农业农村局、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无锡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二大队、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二)工作职能
1.水上检查组:由滨湖区渔政监督大队、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二大队、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组成。每周至少联合检查1次,滨湖区渔政监督大队提供执法船艇。
2.湖岸线巡查组:由无锡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二大队、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滨湖区渔政监督大队组成。每周至少联合巡查1次,无锡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分别提供巡防车辆。
3.市场督查组:由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滨湖区渔政监督大队、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组成。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提供执法车辆。聚焦沿太湖农贸市场及市场外流动水产摊位,闾江市场、梅园徐巷市场、南泉菜场、雪浪菜场等。发现疑似野生水产品,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出具鉴定结果。调查认定后,由公安机关倒查源头,依法处理。
4.非法渔具销售暗访组:由滨湖区渔政监督大队、滨湖区市场监管局组成。由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提供执法车辆。
5.宣传报道组:由滨湖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媒体宣传工作,及时向“中国渔政”、省市渔业渔政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推送执法信息,发布渔政执法重大案件,回应执法行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
四、行动任务
(一)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禁捕退捕政策,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组织水上、陆上禁渔巡回检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确保禁渔秩序平稳。严厉打击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
(二)全面收集涉渔违法犯罪情报线索。针对涉渔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突出渔船渔民、“三无”船舶、水产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通过登船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筛查、情报研判导侦、在侦案件扩线等途径,深入排摸梳理各类案件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开展暗查暗访,鼓励群众和媒体进行监督。
(三)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地笼网”“绝户网”“逆变器”“超声波”“诱捕器”等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行为。对查处的非法捕捞案件深挖细查,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坚决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网络,实现全流程溯源、全链条打击。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及发布非法广告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电鱼器具等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对查获的非法制售捕捞渔具案件追查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和其他涉案线索。严格禁止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行为,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消费。加大对打着太湖湖鲜旗号的餐饮场所检查监督力度,追溯来源渠道,对违法的进行严厉追责。
(四)完善打击涉渔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和多维惩戒机制。建立每周巡逻巡查、每旬联合检查、每月研判会议、每季形势分析制度。健全涉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情报互通等制度。完善涉渔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案卷规格和程序要求,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完善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鉴定及损害评估程序机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探索实施行业禁入惩戒制度。完善渔业相关主体征信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禁捕退捕专项执法行动的认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坚决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按照上级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督促检查,积极推进渔政管理工作。
(二)完善执法机制。主动沟通协调,统筹执法力量,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形成水陆执法闭环。突出震慑作用,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敢于碰硬、坚决查处,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使用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捕捞、组织船舶非法越境偷捕等活动。把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特别是对重大渔业犯罪案件查处的宣传,强化警示作用。
(四)注重资料汇总。结合新情况、新动态,强化行刑衔接,提升执法效能,建立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机制。做好行动情况资料收集,以表格形式汇总上报,健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