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区学校经费保障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12-11 13:13 来源:滨湖区教育局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0-05858 |
生成日期 |
2020-12-11 |
公开日期 |
2020-12-11 |
文件编号 |
锡滨教〔2020〕13号 锡滨财〔2020〕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键词 |
学校,学生,通知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级) |
科技、教育 |
体裁 |
通知 |
文件下载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我区学校经费保障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11号)、《关于调整我市各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的通知》(锡教财〔2019〕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各级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锡财教〔2017〕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现就我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等标准调整及相关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如下: 1.幼儿园800元/年;小学1200元/年;初中1500元/年;高中1300元/年。 2.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安排。 3.对符合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公办幼儿园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拨款。 日常校舍维修经费标准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日常校舍维修经费标准从2020年起调整为15元/平方米。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和《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等明确如下: 1.学前教育:特别困难学生减免保育教育费;比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2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 2.义务教育: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在校午餐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小学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比较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年资助1200元、初中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一般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资助1250元。 3.普通高中: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住宿费,每生每年资助2500元;比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2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 四、有关要求 1.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各镇、开发区、街道应结合各自教育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区定经费标准的要求,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应承担经费,确保基本保障落实到位。 2.教育部门应严格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加强学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
关于调整我区学校经费保障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11号)、《关于调整我市各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的通知》(锡教财〔2019〕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各级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锡财教〔2017〕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现就我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等标准调整及相关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如下:
1.幼儿园800元/年;小学1200元/年;初中1500元/年;高中1300元/年。
2.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安排。
3.对符合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公办幼儿园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拨款。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日常校舍维修经费标准从2020年起调整为15元/平方米。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和《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等明确如下:
1.学前教育:特别困难学生减免保育教育费;比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2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
2.义务教育: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在校午餐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小学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比较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年资助1200元、初中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一般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资助1250元。
3.普通高中: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住宿费,每生每年资助2500元;比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2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
四、有关要求
1.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各镇、开发区、街道应结合各自教育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区定经费标准的要求,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应承担经费,确保基本保障落实到位。
2.教育部门应严格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加强学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学校开支需求的同时保证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
2020年 3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