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滨湖区2020年度农机化管理补贴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25 11:03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道)农机(水利)站:
为加强我区农机推广和农机服务能力建设,在巩固稻麦生产基本全程机械化的同时,突出现代高效农业农机装备发展,突出平安农机长效管理,现将2020年度农机化补贴方案下达给你们。
一、补贴范围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十三五”农机发展专项规划、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发2018-2020年度滨湖区农机化发展补贴政策的通知》(锡滨农林【2018】59号)和《在全区集中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重点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机化建设发展情况,经研究本年度资金主要用于我区具体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粮食烘干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作业补贴;涉农乡镇、街道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及硬件设施建设;重点农机具推广补贴以及农机安全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请各有关单位要确保专款专用,做好有关台账资料,加强对享受购机补贴农户的监管和对补贴机具的跟踪管理,可引入第三方对各补贴作业面积和质量进行全程跟踪核查,补助资金经第三方核查并确认无误后,分别按照相应补贴结算兑付。为提高秸秆还田质量、提升土壤地力,优先补助实施犁耕深翻作业的田块。同时,同一作业田块同一季节不得重复补助,非全量还田的田块不得补助,秸秆离田的田块不得补助,有秸秆焚烧的田块不得补助,未经核查公示确认的田块不得补助。加强对平安农机长效管理机制的不断探索和深化,确保政府资金落到实效。
二、补贴标准:
1、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10元/亩。
2、粮食烘干作业:30元/吨。
3、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补贴。
附件:1.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村级汇总表
3.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乡镇汇总表
4.2020年粮食烘干作业补贴资金考核表
5.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粮食烘干作业补贴公示表
6.滨湖区2020年农机化发展补贴资金分配表
注:附件由补贴单位、乡镇填报,经村委、镇(街道)农机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公示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