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9-10-22 15:26 来源:滨湖区城管局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19〕9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燃气行业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治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3号)要求,全面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治理工作。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运输、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群租户、高层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等密集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倒装、非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二)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加强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合作联动,充分发挥镇(街道)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及时协调解决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区商务部门要督促指导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餐饮业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接受安全用气检查指导。搭建餐饮场所智慧监管平台,引导推进餐饮燃气用户安装泄漏报警器,及时防范化解燃气泄漏事故。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对非法运输、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开展暗查暗访、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鼓励群众举报违法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使用的企业和行为。
(四)多方位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继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燃气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小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基础知识。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式,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通过不断扩大安全宣讲员队伍,定期开展餐饮用户教育培训,逐步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饭店负责人和厨师长培训制度,让燃气安全知识走进百姓身边。
三、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落实和履行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分工:
(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燃气办做好燃气供应站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区燃气安全监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负责取缔无证经营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全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二)区应急局: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的综合监督和协调工作。对经有关部门确定的存在重大隐患的工业企业、餐饮场所,实行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或停产停业。
(三)区商务局:负责督促商贸领域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加强燃气安全日常检查,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燃气、燃气燃烧器具、附属设施的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安全和相关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的餐饮企业。
(五)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燃气运输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从事燃气运输的行为。
(六)区消防大队:负责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使用燃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等场所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企业提供场所和违法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偷盗燃气、损坏燃气设施、倒卖报废钢瓶等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负责群租户的综合整治。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内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共同做好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发动阶段(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8日)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将方案于10月18日前报燃气办。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彻底排查辖区内所有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和燃气储配、经营、使用等站点(场所)的基本状况。
(二)深入见底,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0月18日到2020年11月20日)
区城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利用燃气协会专家等有利资源,对全区9个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进行全面的再体检再巡查,建立整治档案。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排查深入见底、整治坚决彻底”的原则,对辖区餐饮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排查情况从10月21日开始实行周报制度,于每周一上午11点前报滨湖区城管局燃气办。11月20日前,必须完成辖区内所有餐饮场所的普查工作。联系人:顾琰慧,电话:81178420。
(三)彻查实改,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11月21日到2020年12月15日)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排查摸底结果,制定本地区燃气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并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高低,逐个企业、逐个问题列出整改进度表,做到彻查实改,不遗留任何一个隐患。由专人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指导,建立隐患档案,明确限期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30日)
集中整治期间,区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会将组织督导检查,并将阶段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检查重点是各镇、街道、开发区燃气办部署发动和组织开展情况、专项整治的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实效。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落实燃气经营党委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进燃气管理向街道社区延伸,建立燃气安全监管新常态。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好自查、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执法检查到位、安全投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大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保持严格管控的高压态势。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时进行整改消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企业按照隐患整改要求,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对于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企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上限处罚。
(三)加强重点防范,落实全面整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治的重点内容、目标和任务。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情况,科学安排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结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要结合燃气行业近期和往年同期生产安全隐患的特点,着重组织对事故隐患较大、管理薄弱、问题突出、隐患整改不力、多次或重复出现同类隐患的单位及部位开展专项自查自纠,以点带面,推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四)健全责任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五)加大宣传力度,信息报送及时。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刊登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动员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参与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扩大群众参与面和信息渠道,建立群众有奖举报机制。市安委会已确立燃气违规举报电话12319,对举报并查实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滨湖区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会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代表)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