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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0-21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8日至7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集中巡察,2019年8月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1.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局党委高度重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提升站位,正视问题,端正态度,形成整个党委班子促整改、抓落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强大合力。8月26日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9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2日专题讨论巡察反馈意见,有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滨湖区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韩洪法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力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对巡察组反馈的6大类21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逐个做好问题认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剖析原因、深挖本源根子,逐项对号入座,在此基础上,精心谋划、科学统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整改与近期开展的主题教育和筹备举办举办区首届河长制暨治水高峰论坛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落细落实各项举措,增强整改的实效性。

  4.完善制度,注重长效。注重在落实整改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构建科学、管用、长效的规章制度体系,并常态化抓好落实,切实巩固巡察成果。截至目前,共修订或制定各类规章制度10项,下属单位汇编制度一套。

  二、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制度,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具体落实情况:制定下发《滨湖区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试行)》,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决策程序,明确考核方式与追责事项。

  整改举措2:工程基建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具体落实情况:组织水建科、区水利重点建设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吃透文件规定精神,严格按规定要求贯彻执行。

  整改举措3:对工程基建项目以外的零星小工程项目无论大小均按基建项目的管理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具体落实情况:对工程基建项目以外的零星小工程项目,特别是10万以下项目,采用询价择优方法进行发包,执行零星工程审计制度,避免工程化整为零,低价承接高价结算现象。

  2.关于“违反议事规则”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将会前酝酿和通气作为必要环节严格加以落实。

  具体落实情况:制定下发《滨湖区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试行)》,在第三章第八条中明确决策酝酿的具体步骤和程序。自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该问题至今,党委班子召开会议都坚持将会前进行充分酝酿和通气作为必要环节严格落实。

  整改举措2: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做最终表态,并做好完整的会议记录。

  具体落实情况:制定下发《滨湖区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试行)》,在第三章第九条明确规定:“主要领导应当在每位参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实行末位表态,最后汇总、梳理意见。”。自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该问题至今,党委班子召开会议能够严格执行末尾表态制度。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相关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具体落实情况:8月28日在局机关第三支部统一活动日上,全体支部党员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相关论述。对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坚定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信心和决心。

  整改举措2:严格遵守“太湖流域保护区”“禽畜禁养区规划”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实践。

  具体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对所长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堤管科岗位职责、河管科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门卫岗位职责、食堂炊事员岗位职责进行优化明确。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包含防汛值班制度、养护管理制度、人事劳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检查观测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作总结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的规章制度汇编。关键岗位制度上墙明示,各项工作按章办事,落实责任。

  (二)思想建设淡化,理论学习走过场。

  1.关于“对党的理论知识及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提高学习标准。结合《滨湖区水利局党委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严格学习标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

  具体落实情况:结合《滨湖区水利局党委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严格学习标准,加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结合本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原原本本学、集中研讨学、丰富载体学、联系实际学”的要求,精心制定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整改举措2: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和调研活动,进一步丰富中心组学习的方式方法,做到学习、研究、讨论相结合,每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

  具体落实情况:科学安排主题教育各项配合活动,丰富学习方式:既有中心组的领导领读和集体学习,又有领导自学和分管条线研讨,还有走向外界借助红色教育基地和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成就展深化理解认识,今年9月中心组围绕“如何更好履行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组织学习研讨,10月份组织主题教育调研成果集中研讨交流。

  整改举措3:加强检查督促。每月通过滨湖先锋开展一次应知应会测试,每月抽查党员学习笔记,检查党员对应知应会内容的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补学。

  具体落实情况:在开展主题教育过程中要求各支部定期统计检查党员学习计划落实情况,在部分机关支部设立学习监督员,对所属党员开展自学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提醒。组织全体党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随机抽查70问为主要内容,进行基础知识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具体落实情况:9月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一章,第二节:”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并认真开展集中研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整改举措2: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4+5+6”制度。

  具体落实情况:下发《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对照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五个全覆盖、六个量化”有关要求,对局落实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

  整改举措3: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党员理论学习计划,中心组每年组织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召开分析研判2次,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并向区委专题汇报2次。

  具体落实情况:完善2019年度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其中。计划于年底结合年度工作情况开展今年第二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形成专题汇报材料报区委宣传部。

  整改举措4:进一步加强对水利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的管理,严格实施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禁发表错误观点和不当言论,一旦发现,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具体落实情况:更新《滨湖区水利局宣传阵地管理暂行规定》《滨湖区水利局网络舆情信息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水利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审查制度。

  (三)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关于“党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委对党建工作的统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协调推动;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体系,严格督促考核,传导压力,确保党建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具体落实情况:结合本次主题教育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结合上级关于主题教育发文情况,针对重要工作、重要节点,9月、10月同步组织支部书记开会,定期滚动明确后续工作。

  整改举措2:加强支部组织队伍建设。每年年底结合各支部年终党建考核成绩,开展工作讲评,对成绩靠后的支部进行帮带指导,提升支部班子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具体落实情况:将“每年底结合各支部年终党建考核成绩,开展工作讲评,对成绩靠后的支部进行帮带指导”作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局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意见。年底结合党的建设考核评定各支部综合得分对各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排序,开展讲评。

  整改举措3: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将政治思想、生活学习等情况作为必谈内容纳入谈心谈话要求,并按规定要求做好谈话记录。

  具体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照2019年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谈话要求,向每一名谈话人员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和生活学习情况等内容作为必谈项目纳入谈心谈话并记录在谈心谈话记录表上。

  2.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围绕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进一步深化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具体落实情况: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纳入主题教育班子成员个人学习计划,重点针对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进一步深化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学习,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举措2: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委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剖析,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努力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深入查摆剖析,班子成员间相互批评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认清思想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党委书记带头示范,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具体落实情况:把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整改“班子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的起点,党委成员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坚持开门见山指出问题,严格杜绝批评和自我批评避重就轻、不疼不痒、泛泛而谈,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现象;主题教育期间,认真查摆问题,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党委书记带头示范、严格把关,确保民主生活质量。

  3.关于“专业人才有断层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按照区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积极申报招录公务员、事业人员、“321”优秀青年人才等各类需求计划,开展专业人员招考工作,过渡阶段结合工作实际对个别急需高级技术人员予以留用,不断补充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储备,逐步提高专业人才占比。

  具体落实情况:按照区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编制空缺情况,今年申报招录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8名,“321”优秀青年人才1名,招录2名专业技术人才。

  整改举措2:支持鼓励在岗人员,立足工作技能和职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学历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与从业能力,以持续推进既有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具体落实情况:支持鼓励在岗人员申报专业职称,今年10月申报高级专业职称人员1名、中级2名、初级1名,另有4人通过函授本科论文答辩。

  整改举措3:加大选拔培育力度,优化人才成长机制,充分开展结对带教,搭建多岗位锻炼平台,进一步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促进年轻同志技术素养提升,切实弥合专业人才断层,推动干部队伍形成科学合理的梯次配备。

  具体落实情况:立足自身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推荐1人参加区青干班培训,各科室积极组织条线业务培训,促进年轻同志技术素养提升,切实弥合专业人才断层。

  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严把动议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备案等选人用人各个环节和关口,周密规范地做好相关动议、推荐、身份审核、考察公示工作,确保程序履行到位。

  具体落实情况:制定下发《滨湖区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试行)》《滨湖区水利局干部职工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滨湖区水利局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滨湖区水利局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明确动议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备案等选人用人各个环节和关口的有关要求,为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提供可靠保障。

  整改举措2:强化干部选任纪实留痕管理,确保台账资料信息准确、条目清晰、内容齐备,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扎实立卷归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具体落实情况:认真整理完善往年干部选任纪实相关台账资料,今年10月中旬顺利通过省委巡视组对局选人用人情况的抽查。本年度暂未涉及干部选任工作。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够有力。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加强区河长办、治水办统筹力度,建立区级治水专家库、企业库,加大基层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

  具体落实情况:以区首届河长制暨治水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为契机,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全兴和任南琪领衔的40余名高层次专家入选区水环境整治专家库,为我区更好的开展治水工作提供总体把关、智力支持。首批入选企业库的水利、环保、市政工程等领域企业约30余家。

  整改举措2:发挥区河长制工作例会作用,加强各河长办成员单位协作联动,统一协调解决问题。

  具体落实情况:出台《无锡市滨湖区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由区河长办牵头,各街道、开发区和河长办7个主要成员部门具体负责。

  整改举措3:加强区河长办、治水办信息化平台建设,简化工作流程,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

  具体落实情况:区河长制信息化平台目前已经完成前期需求分析,方案编制、财政资金申请和政府采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计划待近期招标文件审定后组织开展招投标。

  2.关于“三公经费”手脚大,铺张浪费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修订和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有关公务接待范围、标准、陪同等规定执行,认真履行公务接待申报批准程序,严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具体落实情况:制定下发《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其中,第三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实行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及其费用统一由局办公室扎口审核,接待前,接待部门和业务科室应先填报《区水利局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同意后,一般应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地点,接待费用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销需提供派出单位公函及人员名单,相关原始单据,应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及陪餐人数。全局6辆公务用车均做到“一车一卡”。今年以来,未出现公款购买酒、茶叶、中高档饮料、小额现金加油等问题。

  3.关于“巧列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对局及下属单位发放各类津贴补贴进行清查,清查是否还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经批准的规范后津贴补贴和其他违反规定的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行为。严禁津贴补贴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情况发生。

  具体落实情况:结合2019年8月填报的《区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工会福利情况自查表》进行自查,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经批准的规范后津贴补贴的情况,未发现违反规定自行设立和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整改举措2:严格落实规范津补贴发放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具体落实情况:今年以来,严格落实规范津补贴发放规定,2019年8月接受区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工会福利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4.关于“工会活动不勤不俭”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严格按照锡滨水党【2018】8号文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工会法》规定,工会活动每年排定计划,每季度开展活动。购买纪念品、奖品按照标准规范执行。

  具体落实情况:按照锡滨水党【2018】8号文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工会法》规定,修改完善2019年4季度工会活动计划,杜绝购买奖品、纪念品金额较大等问题,四季度以来,工会暂未组织活动。

  整改举措2: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做到有法必依,坚决不违反工会活动相关标准规定。不在行政账支出工会应当承担的福利费用。

  具体落实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锡滨水党【2018】8号文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对采购、组织活动的相关标准熟记于心,树牢红线意识。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监管有待加强。

  1.关于“财务管理疏于把关”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修订《滨湖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财务工作。认真落实财务报销审核管理制度,对所有报销票据严格审核把关,明确科室负责人、出纳、财务主管、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局主要领导审批机制,确保费用报销凭证有财务审核、票据规范、发放领用等清单齐全再入账报销。

  具体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无锡市滨湖区区级行政单位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的若干规定》和修订印发的《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日常经费报销的原始单据都要求真实合法,购物发票需载明品名、单位、单价、金额,且章印清晰等。票据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备、附件内容不完整的,待相关手续完善后予以报支。在取得原始凭证后,经办人需规范粘贴票据,填写报销单,报销单所列事项均需填写完整,包括日期、金额大小写、事由、附件张数等,经办人对所提供的文件、业务内容及发票内容等报销支出凭证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及手续完整性负责。由财务负责审核票据规范性,部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销。

  2.关于“经费支出专款专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工发〔2018〕13号)及《无锡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问答》,结合2019年度区总工会财务检查的要求建议,做到经费支出专款专账,行政帐内杜绝应在工会账支出的有关福利及慰问费用。

  具体落实情况:牢固树立专款专账意识,局机关工会组织活动、发放节日福利均严格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工发〔2018〕13号)及《无锡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问答》执行,要求票据规范,发放清单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后进行报销,已杜绝在行政账内支出应在工会账支出的费用的现象。

  3.关于“大额现金结算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相关法规,规范现金管理,对现金的使用范围、库存限额、审批程序等严格把关,严禁白条列支,严禁库存现金超限额,严禁大额现金支出。

  具体落实情况: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金额和范围,日常大额费用支出尽量使用公务卡结算,小额费用报销尽量做到转账报销,库存现金无超额存放,大额现金支出已杜绝。

  (六)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重点领域存较大廉政风险。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根据《印发2019年中共无锡滨湖区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调整年初下发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党委班子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两次

  具体落实情况: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印发2019年中共无锡滨湖区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文件精神,制定《2019年中共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中共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

  整改举措2:严格落实2019年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责任书,严格执行“双背书”“双谈话”“双报告”制度。

  具体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廉政谈话谈心的内容、对象、频次,对落实2019年度党风廉政责任进度滞后的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提醒,倒排工作计划,确保年底前落实规定要求。

  整改举措3: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统一活动日内容,强化对党风廉政日常教育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具体落实情况:落实主题教育一把手上党课有关要求,局党委书记韩洪法以“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以优良作风追梦水美滨湖”为主题给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讲授廉政党课。

  2.关于“工程建设监管不力,廉政漏洞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工程基建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具体落实情况:加强合同管理,对未完成工程款支付的项目合同全部进行了检查梳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比例排定工程款支付计划,支付流程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程序执行。

  整改举措2: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招投标、加强招投标工程审核把关及监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评标专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与评标。

  具体落实情况:严把招标文件审核关,组织专家对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工程量清单、评分细则等关键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评标专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与评标,对本单位工程负责招投标的项目只派甲方代表。

  整改举措3:参照基建工程管理规范加强对小额零星工程进行管理,完善细化邀请招标细则,对小额零星工程进行招投标、审计,按审定价支付工程款。

  具体落实情况: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框架的基础上,初步拟订《滨湖区水利局招标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稿),完善细化邀请招标细则,规范了小额零星工程的招投标、审计等要求,今后所有零星小工程参照执行。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有4个,涉及5条整改措施。

  (一)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未充分履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对水利局历史遗留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下属单位出租的土地、房产进行专项清理彻查,对低价出租的土地房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上报整改时限为2020年3月,计划结合年度资产使用情况开展清理彻查,研究解决办法。

  完成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整改举措2: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资产清理情况,对历史遗留资产问题作出明确处置。

  未完成的原因:上报整改时限为2020年3月,计划根据资产使用情况清理彻查的结果进行研究。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够有力。

  1.关于“巧列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对违反规定发放的津补贴按规定进行清退。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对执行财政规定的相关人员加强提醒教育。

  未完成原因:已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均表示愿意清退。但因为涉及金额较大,计划在年底分配时缴纳。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监管有待加强。

  1.关于“历年来应收款项长年挂账未及时清理收回”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上报整改时限为2020年9月底,通过对目前存有的财务资料上溯查账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初步账龄分析,对于有明确依据证明账务处理不当形成的,已进行账务调整,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下一阶段拟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认应收账款帐龄及形成原因,对于确实无法收回需列入坏账损失的,报区财政局审批后及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

  2.关于“‘对外投资’长期挂账,账务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上报整改时限为2020年9月底,目前通过查阅以前年度资料,对外投资余额1000万元,是在2000年根据锡郊政发【2000】179号文,锡郊农水【2000】64号文《关于同意投资主体和资产管理的决定》形成。根据锡滨政发【2008】42号文《关于全面整合区有资产的决定》文件要求,滨湖区水利农机局所属无锡市金水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金水公司)的隶属关系划归无锡市滨湖区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隶属关系变更后,该经营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并入无锡市城开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城开公司),原债权债务由城开公司承继,城开公司接受无锡市滨湖区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2009年金水公司已经与城开公司办理移交。下一阶段拟提出处理方案递交局党委班子讨论决定,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四、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共10项,下属单位制度汇编一套。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了《滨湖区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试行)》;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等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修订了防汛值班制度、养护管理制度、人事劳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检查观测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作总结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的规章制度汇编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下发《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制定了《滨湖区水利局宣传阵地管理暂行规定》《滨湖区水利局网络舆情信息应急处置预案》

  4 .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了《滨湖区水利局干部职工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滨湖区水利局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滨湖区水利局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了《无锡市滨湖区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6.关于“三公经费”手脚大,铺张浪费现象严重”“财务管理疏于把关”等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了《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

  7.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实”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修订了《2019年中共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中共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1173008;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电子邮箱:bhsldzb@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