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滨湖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09:21 [ 大 中 小 ]
区各业务主管单位、区属各社会组织:
为推进全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全参与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作用,根据《无锡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申请3A等级的可不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1年度年检(慈善组织未年报)的;
2、2021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2022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标准
统一执行《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详见附件3)。社会组织评估满分为1000分。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低至高依次为1A级、2A级、3A级、4A级、5A级。评估等级分别对应的分值为:600分—700分为1A;701分—800分为2A级;801分—900分为3A级;901分—950分为4A级;951分—1000分为5A级。
三、评估流程
(一)申评1A或2A等级
1、报名申请、组织自评填写《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以下)》(详见附件2); 2、审核自评等级;3、评估委员会审议;4、结果公示;5、通报发文。
(二)申评3A等级
报名申请(填写《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及以上)》(详见附件1));2、咨询指导;3、递交评审材料;4、组织专家评审;5、评估委员会审议;6、结果公示;7、通报发文并授牌。
(三)申评4A或5A等级
报名申请(填写《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及以上)》,按照省、市民政部门有关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的工作部署和评估流程,组织实施,其中:拟评4A评估等级的,经区民政局推荐,报市民政局终评;拟评5A(获得4A等级满2年)评估等级的,经区民政局推荐,市民政局初评后,报省民政厅终评。
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申评的社会组织需填写《评估申请表》,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盖章后,于2023年5月15日前提交。
(二)报名方式
1、电子版
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先将《评估申请表》电子版上传至年检报告书附件“其他相关材料”处。
2、纸质版
申评1A、2A的纸质材料请邮寄或递交至无锡市滨湖区审批中心(滴翠路98号)二楼民政窗口。
申评3A及以上的纸质材料请邮寄或递交至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623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五、相关事项
1、请各业务主管单位高度重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在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的基础上,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所属社会组织参加评估。
2、各社会组织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评估标准,积极参评,认真准备,推动自身规范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3、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采用第三方评估运作机制,申评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在申评申请通过后,等待通知,集中参加咨询指导。
六:咨询方式
1A、2A
联系人:周萍萍 郭秀梅
联系电话:85862875
3A及以上
联系人:董颖楠
联系电话:81178639
附件: 1.《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及以上)》
2.《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以下)》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及以上)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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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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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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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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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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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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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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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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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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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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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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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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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年报结论: 2020年度 □合格(已年报)□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参检(未年报) 2021年度 □合格(已年报)□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参检(未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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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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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承 诺 我单位申请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按要求提供评估所需资料,全力配合各项评估工作,遵守评估规则。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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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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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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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以下)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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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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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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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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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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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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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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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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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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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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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年报结论: 2020年度 □合格(已年报)□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参检(未年报) 2021年度 □合格(已年报)□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参检(未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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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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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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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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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初评等级 |
登记管理机关初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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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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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等级: A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