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民政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6 13:46 [ 大 中 小 ]
2022年,滨湖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无锡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和《滨湖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围绕《无锡市滨湖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扎实开展法制建设各项活动,为推进我区民政事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主要举措
(一)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大“放”的力度,简化办事流程。根据区政府“赋予各镇(街道)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经济管理权限目录”清单,我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付、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事项已全部完成镇(街道)赋权。实现养老机构申请登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目标。养老机构的审批程序由原来的审批简化为备案,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为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保证养老机构安全达标等工作高质量进行,进一步优化了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我们承接全市涉外、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业务。力求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保持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有效落实社会组织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度,将社会组织党建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律纳入承诺范围。二是增强“管”的能力,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推动民政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本辖区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目前,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均实现医养结合,两家机构获评江苏省第一批五级养老机构,五级养老机构数量占全市67%。全面发挥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落实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做好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强化社会组织年检,目前全区有405家社会组织参加年度检查。三是提高“服”的水平,放大社会效益。我局通过线上平台及时、主动公布当地养老服务相关的供需信息,便于社会力量和公众了解、查询和利用。精准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给予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智慧化建设补贴、内设医疗机构补贴等,做到既补“砖头床头”、又补“人头”,更补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鼓励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加强社会组织登记信息公开,及时对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维护和完善,有效方便了群众办事。加强窗口业务技能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办事效率。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温情救助机制的重大部署,适应新的社会救助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策协同,优化救助政策供给,切实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根据《关于构建滨湖区困难家庭温情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民政局决定重新制定滨湖区困难家庭温情救助责任险救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区民政局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专家论证,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在内的法定程序。通过该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能够有效解决传统社会救助中存在的救助对象不能应发现尽发现,救助流程冗长,救助方式重物质轻服务等情况,从而运用大数据,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三)着力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行政审批。滨湖区民政局行政审批职能包括社会组织的审批、登记和撤销、养老机构备案、公益性公墓的审批。2022年以来,滨湖区依托行政审批大厅开展社会组织审批便民服务,依法开展年检工作,目前全区有405家社会组织参加年度检查。调整了养老机构的设立程序,由原来的设立许可简化为备案登记,协助机构与环保、住建等相应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为养老机构登记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5家。2022年度完成机构备案登记1家,变更登记1家,注销登记1家。2022年后新设立养老机构1家。2022年以来无新增公墓审批。二是行政确认。实施“放管服”改革审批权限下放后,部分救助政策对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取消了民主评议环节,将审核确认环节优化压缩后合并至审核环节中,并随着审批权限的下放,区级的监督职能后置,减少了区级抽查和区、镇(街道)两级公示来回返工的时间,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按照国家民政部办公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跨省通办”的具体工作落实和安排,完成网络培训学习,做好社会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规范工作纪律。截至目前,已成功实现结婚和离婚省内通办。三是涉企检查。按照相关要求,我局指派滨湖区山区林地长效管理监察队员,对辖区内9家经营性公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墓财务、服务、墓穴、防火、防盗、墓园安全设施及其它殡葬设施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检查20次,出动检查人员47人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纠正监督改正。四是行政处罚。2022滨湖区民政局未对外发出行政处罚。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区民政局全面对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利用无锡日报、江南晚报、现代快报、新滨湖等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借助政府工作平台、民政门户网站和民政综合信息平台、滨湖民政微信平台等进行普法宣传,不断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公墓、社会福利中心等民政服务窗口等传统阵地宣传。同时有效利用清明节、9.5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重阳节、国际社工日、民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12.4宪法宣传周以及广场宣传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民生问题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不断完善和创新,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履责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普法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民政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机制,有力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率先垂范。2022年,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了《民法典》、《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集中学习研讨,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区划地名、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儿童福利等方面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明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滨湖区将继续围绕《滨湖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对标2023年法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目标任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范化,履行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
(一)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制定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职责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和履行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及时进行社会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社会美德等良好风尚,切实提升社区居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常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增强新形势下全局干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