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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3 14:15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2-08364 生成日期 2022-02-23 公开日期 2022-02-23
文件编号 锡滨政办发〔2022〕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自然,生态文明,太湖治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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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滨湖区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滨湖区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更高标准保护蓝天、碧水、净土,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助推高品质美丽湖湾区和高质量发展标杆区建设,现提出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要目标

  1.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比例达到市下达目标。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市下达目标。

  2.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地表水国考、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II比例分别达到50%和80%。

  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4.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保持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落实无锡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总体方案。实施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专项达峰行动。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

  2.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构建本质安全、绿色高端的产业体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以排查结果为年度目标,边排查边整治,并实现动态清零。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推动绿色制造,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

  3.加快能源低碳转型。积极实施工业炉窑治理,推广可再生能源。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有序发展风力发电,科学规划生物质直燃发电。

  4.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能耗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实施节能降耗,完善能耗在线监测,已建成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严格落实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要求,加快改造环保、能效、安全不达标的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

  5.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决降低能耗强度。严格用能预算管理和节能审查制度,实施项目清单管理和新增能耗总量超额限批,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实施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

  6.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强化“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强化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约束机制,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中、环境承载力超负荷的地区,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除重大民生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7.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践行《江苏生态文明20条》,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深入推进节能、节水、低碳、绿色产品等认证,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广绿色包装,培育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推进在快递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回收区。

  (二)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快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加大汽修、餐饮等生活源治理力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更新应急管控清单,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绩效分级制度和臭氧微污染天应对机制。落实省联防联控要求,做好进博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2.强化臭氧污染防治。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完成2个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87家低效收集或处理设施企业升级改造。完成1家重点行业重点设施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356个工业炉窑“回头看”和17个锅炉整治或“回头看”。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落实《无锡市重点行业深度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如期达到无组织排放等深度治理要求。根据市要求对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企业进行排查、建档。

  3.加强交通运输污染治理。实施“绿色车轮”计划,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环卫领域车辆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开展中重型电动车推广应用。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开展储油库、企业自备油库、加油(气)站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以及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淘汰高排放车辆,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管理要求。继续淘汰老旧机动车。

  (三)加强流域水域协同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加强太湖流域综合整治。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建立辖区内太湖安全度夏应急机制,组织实施2022年治太重点工程项目,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底线,实现太湖安全度夏。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开展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2.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同步完成相关区域的排水达标区“回头看”。深化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开展主要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和报告编制,完成市级审核和评估报告。

  3.强化陆域水域协同治理。落实水环境区域补偿方案,开展京杭运河望亭上游断面联防联控,完成长江流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全部整治任务,建成一批整治示范工程。深入推进“美丽河湖”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动态监管、标本兼治、长效久治。扎实推进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持续深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河岸环境提升,优化畅流活水,进一步提升全区地表水优Ⅲ比例。围绕“两河”整治提升工程重点提升“两河”环境面貌,按照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项目。落实《京杭大运河(含古运河)水生态环境提升专项规划》。

  (四)加强源头和过程协同施策,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田灌溉尾水净化设施。按照市要求严格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强养殖尾水监测,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2.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依法推进重点行业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或污染责任人及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做好暂不开发利用地块的风险管控。强化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规范开展土地整治项目,严把项目入库审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客土的需提供客土鉴定报告方可使用。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配合构建地下水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地下水分区管理。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

  3.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推行生活垃圾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70%以上。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4.强化危废全过程监管。配合使用并完善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健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实现危险废物申报、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一体化服务,服务区域和收集种类全覆盖,建成全程可追溯的监控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五)加强安全和风险协同管控,守好环境安全底线

  1.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建设。按照市要求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有序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严格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做好松材线虫病普查和防治工作。

  2.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按照市级部署,配合完善生态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状况评估,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相关工作。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查处力度。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3.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度、队伍、能力建设,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依法从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积极稳妥推进放射性废物、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

  4.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完善省、市、区三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响应机制,依据省、市、区三级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衔接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编。按照市级要求,全面完成重点河流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重点园区三级防范体系建设方案编制,50%重点河流完成应急防范工程建设,50%重点园区完成三级防控体系工程建设。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修订工作,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库。

  (六)加强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诉求协同化解,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1.强化噪音源头污染治理。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夜间达标率或区域环境噪声均值达到市下达目标。强化夜间施工噪声管控。加强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噪声监管和集中治理。

  2.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建筑工地、道路、堆场等扬尘管控,对违法施工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城市建成区新增渣土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持续推进散货易起尘码头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完成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提高城市保洁机械化作业比率。

  3.推动餐饮行业规范发展。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推进问题餐饮企业整治,完成21个餐饮整治项目。

  4.健全公共环境权益保障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组织在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加强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广圆桌对话机制,造浓全社会共同参与氛围。加大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力度,选树生态文明建设典型,培育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培育并打造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

  (七)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强化法治保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提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效率。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生态损害赔偿同期磋商比例不低于90%;加强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进一步推进“万家企业学环保法”;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2.完善经济政策与资金投入机制。落实差别化水电价、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发展。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快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工作。做好中央污染防治资金、省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省级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省级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等上级资金的争取工作。

  3.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落实《无锡市生态环境基础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进项目实施。推进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量限值限量管理,完成省级以上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开展大气“绿岛”建设。加强医疗机构污水收集治理,完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排查,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底前完成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的设施建设。

  4.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做好案件移送办理、司法联动等相关工作。持续加大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解决突出环境信访问题。落实属地责任,完成上级交办区域突出信访问题的化解销号;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因环境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5.构建现代化监测监控体系。配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自建水站、气站数据应联尽联“智慧环保”物联网二期平台。建立健全预防人为干扰工作机制,杜绝出现人为干扰环境监测设施设备、私自调整监测断面或点位等弄虚作假行为,避免对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客观性造成影响。

  (八)切实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

  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认真抓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交办问题、省政府2022年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及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强化自查自纠,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生态环境是滨湖的立区之本,是全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主抓、责任分解到位、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主要指标、重点工作按时序推进到位。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抓住制约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的瓶颈,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将生态建设有关项目列为财政支出重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保能力建设等工程,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加强监督考核。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部门和各镇、开发区、街道的责任红线,每年依据下发的目标任务书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并通报相关考核部门,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政策解读关联:http://www.wxbh.gov.cn/doc/2022/02/23/3656748.shtml

文章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