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4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机构:滨湖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采取压茬推进方式,分两个批次进行。日前,区委巡察组已完成第一批次进驻工作,对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数据局(区治理指挥中心)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区委巡察进驻动员会。会上,区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和第四次巡视整改专项督查集中反馈会议精神,通报本轮巡察工作重点和任务安排,对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表示,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区委巡察工作,与巡察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完成好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区委各巡察组将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坚持聚焦政治担当跟进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担当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精准监督,紧扣服务保障经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切实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紧盯关键少数有效监督,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职能职责履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坚持紧扣民生福祉深化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积极探索适合滨湖实际的巡察工作方法,打造具有滨湖特色的巡察品牌。
根据安排,五届区委第十一轮第一批次巡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2月13日左右。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设立专门信访联系电话、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区委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