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5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机构:滨湖区纪委监委
近日,《党的生活》杂志反腐倡廉版2025年第9期刊发了滨湖区纪委监委题为《做实做细处分决定“后半篇文章”》的文章,全文如下:
近年来,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将深入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提升监督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探索构建“3+”模式,一方面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及时、全面、到位,增强“力度”;另一方面深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暖心回访,彰显“温度”,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3 表 2 书+警示教育”,规范操作,指导执行。滨湖区纪委监委聚焦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及归档;职务职级及工资档次调整;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制作受处分人签写意见页、送达回证、执行情况报告单等3表,有效利用执行内容告知书及涉案财物执行内容告知书,实行执行情况报告与年度考核、工资奖金职务变动的有效对接,为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提供基本遵循,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走样”。同时,把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以处分决定宣布为契机,针对水利、城建、国企等关键领域,开展系统警示教育和纪法宣讲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促教作用,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目的。
“专项检查+动态跟踪”,查漏补缺,清理盲区。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案财物处置不及时、宣布会议记录缺失等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已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3 次,反馈问题150 余个。同时,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在信息互通共享、检查督促整改等方面形成合力,严格审查组织、人社及各单位提供的各类考核人员名单,一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等情形,二查是否存在被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三查是否存在正在核查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做到不漏一人。今年以来已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00余人次,相关部门根据查询情况,取消有关人员评优资格,保证落实“最后一公里”不脱节。
“宽严相济+暖心回访”,精准引导,激励敢为。为落实对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制度,积极做好“处分后”的教育引导工作,滨湖区纪委监委按年度制定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的工作方案,每年精心挑选回访对象,聚焦年轻干部和受重处分的干部,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开好“私人处方”,通过听取意见、政策教育、思想疏导,全面了解被处分人工作、生活现状,帮助他们解开思想疙瘩、重拾工作信心。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监督、业务指导、考核指引等工作机制,联合组织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树立正向激励的作为导向,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引导广大干部既“敢为”又“守规矩”,激励“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善为”干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作者: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