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工地扬尘监管不力,督察组抽查28个在建工地,发现17个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不到位(滨湖区涉及2个)。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不到位。
责任单位
滨湖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园林局。
整改目标
完成XDG-2020-47号地块、湖山路与宜马快速通道交叉口东南侧拆迁工地2个扬尘防治不到位的问题点位现场整改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地应急响应。
五、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根据行业管理和部门职责分工,对XDG-2020-47号地块、湖山路与宜马快速通道交叉口东南侧拆迁工地2个问题点位督促彻底整改,要求责任单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反弹回潮。
(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检查。制定印发年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工作要求纳入年度工作方案持续推进。
(三)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对建筑工地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限期整改、违法移交、行政处罚的相关规范标准、执法尺度进一步统一,避免以整改代替处罚。
(四)根据重污染传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及时部署做好建筑工地错峰、减排工作。形成年度建筑工地减排清单和推荐申报豁免工地清单,其中对豁免工地清单由住建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对年度推荐豁免工地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适时清退机制。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XDG-2020-47号地块临时加设雾炮、洒水车等防扬尘措施,严控正式围挡施工期间扬尘问题,目前相关扬尘防治问题已消除;湖山路与宜马快速通道交叉口东南侧拆迁工地在拆除过程中落实裸土覆盖、喷淋降尘等措施,目前该拆迁工地已经完成拆除工作,机械设备均已退场。
(二)建立建筑施工“网格化”管理制度,结合“铁脚板”“智慧工地”“每周一拍”小程序等方式,对全区建筑工地开展扬尘防治常态化日常巡查和屏前检查。制定印发年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工作要求纳入年度工作方案持续推进。
(三)对建筑工地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对存在违反“六不开工”条件的项目实施处罚,对存在违反“六个百分百”情况的项目责令整改,对整改仍不力的项目实施处罚,避免以整改代替处罚。
(四)根据重污染传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及时部署做好建筑工地错峰、减排工作。结合日常检查、文明施工创优、新能源工地建设等情况,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对年度推荐豁免工地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适时清退。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2日)向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85865219
电子邮箱:bhjsj8711@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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