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一批《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施行后的“第一案”,滨湖首案成功入选。
本月15日,“10号令”正式施行当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无锡某药化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孙某、蒋某波正在从事焊接作业,蒋某波还在高处从事焊接作业。经查,2人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书,蒋某波也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书。该案例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于主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未积极主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仍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将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一案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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