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档案的材料接收、进馆、查档的辅助服务已批准招标,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档案史志馆,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邀请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招标内容:为无锡市滨湖区档案史志馆提供工程档案的材料接收、进馆、查档的辅助工作;
3.服务质量标准:遵循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等行业标准和国家住建部、档案局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
4.最高限价:14.5万元。
三. 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施和服务能力,能提供上门服务,有良好的从业信誉;
(3)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0月~2023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2年10月~2023年3月的缴费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并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4日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 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0月~2023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0月~2023年3月的缴费证明;
3) 企业营业执照;
4)本项目投标邀请书。
5)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5时00分截止。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4楼401。
3、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无锡市滨湖区档案史志馆
联系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档案史志馆(滨湖区鸿桥路885)
联系人: 吴科
联系电话:0510-85164389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地址: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4楼401
联系电话:0510-88220651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2023年4月24日
![]() |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网站声明|隐私安全|联系我们|网站访问量:
版权所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ICP备08115729号-2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842 网站标识码:32021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