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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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滨湖区应急局行政处罚情况汇总

时间:2022-12-08 18:00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1.关于无锡安太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的公告

2022年 11月 1日,受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执法人员对无锡安太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安太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的行政处罚。

2.关于无锡市合胜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31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合胜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合胜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3.关于无锡西玛换热器制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26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西玛换热器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西玛换热器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4.关于无锡中维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对一般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消除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26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中维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无锡中维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5.关于无锡市腾茂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24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腾茂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腾茂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6.关于无锡双嘉传动电器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25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双嘉传动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双嘉传动电器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的行政处罚。

7.关于无锡明燕装备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8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明燕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无锡明燕装备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8.关于无锡市华康广播电视设备厂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8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华康广播电视设备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对无锡市华康广播电视设备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的行政处罚。

9.关于无锡金立方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9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金立方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金立方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10.关于无锡市奕海氟密封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8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奕海氟密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奕海氟密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的行政处罚。

11.关于无锡市联谊机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9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联谊机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联谊机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戴世民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的行政处罚。

12.关于无锡市雪豪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9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雪豪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雪豪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的行政处罚。

13.关于无锡奥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7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奥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奥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14.关于无锡申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1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申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无锡申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15.关于无锡鑫顺兴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对一般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消除、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1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鑫顺兴通用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七)项、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对无锡鑫顺兴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拾壹万元整(¥110000.00)的行政处罚。

16.关于无锡市永创电控器材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1日,受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无锡山水城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永创电控器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对无锡市永创电控器材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石永超作出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的行政处罚。

17.关于无锡泰合源石化装备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10月10日,受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无锡山水城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泰合源石化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泰合源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的行政处罚。

18.关于无锡市盛讯康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的公告

2022年9月27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盛讯康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无锡市盛讯康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19.关于无锡市丹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杰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的公告

2022年9月22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和蠡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无锡市丹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杰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丹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杰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的行政处罚。

20.关于无锡奥凯特电梯装潢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的公告

2022年9月22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奥凯特电梯装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奥凯特电梯装潢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的行政处罚。

21.关于无锡市鑫石陶瓷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的公告

2022年9月22日,受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无锡山水城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鑫石陶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鑫石陶瓷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22.关于无锡市顺飞机械制造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的公告

2022年9月21日,受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无锡山水城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顺飞机械制造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顺飞机械制造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

23.关于无锡市飞达化机法兰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9月21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飞达化机法兰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对无锡市飞达化机法兰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的行政处罚。

24.关于无锡市海信化机设备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的公告

2022年9月14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海信化机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对无锡市海信化机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25.关于无锡名轩车料制造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案的公告

2022年9月6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名轩车料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名轩车料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26.关于无锡博大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的公告

2022年9月 2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博大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对无锡博大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的行政处罚。

27.关于无锡市亮亮轧辊堆焊厂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的公告

2022年9月1日,受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无锡山水城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亮亮轧辊堆焊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与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亮亮轧辊堆焊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的行政处罚。

28.关于无锡市鼎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9月5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鼎端机械制造有限公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鼎端机械制造有限公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29.关于无锡华美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的公告

2022年8月30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华美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对无锡华美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的行政处罚。

30.关于无锡天牧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8月30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天牧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天牧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31.关于无锡市永盛减速机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案的公告

2022年8月29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永盛减速机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对无锡市永盛减速机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的行政处罚。

32.关于无锡万领高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的公告

2022年8月26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万领高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万领高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的行政处罚。

33.关于无锡康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8月23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康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康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34.关于无锡市润邦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的公告

2022年8月15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无锡市润邦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无锡市润邦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