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预决算信息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08-30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区委和市纪委领导下,在全区反腐败斗争中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检查和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对同级党委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需要立案检查的,按党章和有关规定报批。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

  (5)负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负责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7)协助区委把好区管干部的任用关。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镇(乡)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行政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基层纪(工)委领导班子人选;管理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按规定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提名,并按规定程序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8)加强特邀监察员、党风联络员的网络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其特殊的作用。

  (9)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并负责督办。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监委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监委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区级机关纪工委、区委巡察一组、区委巡察二组、区委巡察三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滨湖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纪委本级和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落细“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太湖禁捕退捕等监督检查,协助区委梳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基层板块、机关部门、国有企业、公立医院中层干部履责记实全覆盖,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强化容错纠错机制实践运用,从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把干部廉洁关。

  (二)从严从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出台《关于建立“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制作“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流程图,构建职责清晰、衔接有序、贯通有力、运转高效的统筹衔接机制。发挥阳光扶贫、污染防治、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监管平台作用,重点围绕反“三违”、“小化工”安全隐患整改等督查考核,牵头建立安全生产“红黑榜”制度,查处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排查不细不实等问题。加强对疫情防控中表彰奖励、干部提拔、补贴发放等监督检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严格落实问责事项会商会审制度,审核问题线索,提出修改意见。

  (三)严肃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专项清理,挂证取酬专项治理,车辆违规挂靠企业自查自纠,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民办非企业专项治理,保基金缴纳专项清理。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工作,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推进农村“三资”监管体系建设,处置“E银通平台”报警信息、“户户通平台”预警信息。深化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会计异地委派、集中办公实现全覆盖。

  (四)持之以恒巩固作风建设成效。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节假日“四风”问题督查,提出整改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关于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实施方案》,督查7个板块和7个部门自办食堂用餐情况,严肃查处通报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

  (五)充分彰显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协助区委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推动落实问题整改,建立完善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积极配合省市委开展落实“六保”任务、法院系统、安全生产等专项巡察和村(社区)一体化巡察。稳步推进3轮区委巡察工作,首次组建财务审计、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建工作4个专项检查小组。严格督导巡察整改工作,对4家区级机关部门和44个村(社区)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形成专题报告。加强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编印《滨湖区委巡察工作规定汇编》,建立与区纪委监委机关、信访、审计等部门协调沟通机制,促进巡察工作落地落实。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两个为主”,会同组织部门做好1名街道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修订委机关“三定”方案,调优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机制,对标“一套规程、五项机制”体系,审核批复街道纪工委委员,调整补充基层专职纪检干部。坚持目标考核导向,强化基层板块纪(工)委和委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为纪检监察工作建言献策8条。推进国投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改革,设立区监委派驻企业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强化派驻监督,开展廉政谈话,排查廉政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受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深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开展交叉监督、专项监督。

  (七)着力构建“三不”一体制度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查处金源公司严重违纪违法系列案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报省委主要领导阅示。加大追逃力度,开展质量评查,有效提升案件质量,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严格落实“六必知”“三个交接”要求,用好大数据研判平台,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为鉴,组织“5.10”警示教育月活动,拍摄制作题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国有企业专题警示教育大会。

  (八)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开展“学恩来精神、守初心使命”、“学思践悟守初心、砥砺奋进担使命”等专题教育活动16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持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举办第二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制定《“清风品悦汇”读书分享活动方案》《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扎实开展“两学习一调研”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严防“灯下黑”。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0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1.96万元,增长16.4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609.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6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1.96万元,增长16.47%,变动原因:调薪调级,调整缴费基数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增加项目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4,609.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6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1.96万元,增长16.47%,变动原因:调薪调级,调整缴费基数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增加项目经费。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6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6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9.19万元,占85.89%;项目支出650.61万元,占14.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0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1.96万元,增长16.47%,变动原因:调薪调级,调整缴费基数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增加项目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0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621.5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614.97万元,支出决算2,74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薪调级,调整缴费基数,人员增加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

  2.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216.74万元,支出决算1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3.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89.17万元,支出决算49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7.27万元,支出决算9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15万元,支出决算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2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死亡抚恤金15.5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78.99万元,支出决算27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13.93万元,支出决算30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结构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302.34万元,支出决算26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结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959.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3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2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1.96万元,增长16.47%,变动原因:调薪调级,调整缴费基数等造成的人员经费增长,增加项目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959.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3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2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81万元,变动原因:厉行节约,因公接待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7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27%。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冠疫情影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5.6万元,支出决算7.63万元,完成预算的21.43%,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两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0.78万元,完成预算的3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两费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8万元,接待12批次,120人次,开支内容:业务开展需要,均为合理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两费支出。2021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50万元,支出决算18.51万元,完成预算的37.0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两费支出。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4个,组织培训470人次,开支内容:业务开展需要,均为合理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2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9.22万元,减少49.31%,变动原因:统计口径变化,公用经费与经常性项目分开核算。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部门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共开展0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滨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