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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4 14:51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2-04405 生成日期 2022-06-24 公开日期 2022-06-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分配,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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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省厅已下达我市,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锡财农〔2021〕28号)内容,结合经开区种植面积调整情况,现将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各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专账管理,单独核算。

请相关区收到通知后尽快办理拨款申请手续。各区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无锡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财农〔2017〕 82号)文件要求,按规定做好建立补贴清册、补贴面积和金额核实及公开公示、补贴发放和总结上报等工作,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台账档案管理,督促各级工作人员履职到位、审核把关,强化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申报面积、种植作物的核对统计。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系统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或其他违规发放行为。
各区必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严禁滞留乡镇(街道),并于7月22日前将补贴发放工作总结、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汇总后于7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监督电话:市财政局        81822258

                 市农业农村局  81822966

 

 

 

 

 

 

文章来源:滨湖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