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整改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6-13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月17日至2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巡察。2022年4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重点围绕巡察组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制定了67条措施,统筹抓整改落实。

  1.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组织保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整改落实;领导班子其余成员担任副组长,分工负责各项整改任务,抓好分管条线的整改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具体问题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等工作。通过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取得实效。

  2. 全程跟踪督导,压实整改责任。根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细化责任分工,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钉钉子”精神认真做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问题具体、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不能短期内整改到位的,在限定期内整改到位,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责任科室负责人及时向牵头领导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责任科室及时将整改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结合中心工作和基层实际,加大检查、考核、问责力度,强化压力传导,确保责任落地生根。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不明确,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科室,严肃追究责任。

  3. 抓实建章立制,强化整改成效。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资源硬件设施,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水平。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发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增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 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学促思,利用领导班子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习《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等内容,通过领导领学、集体自学的形式,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并及时进行专题研讨,努力把学习内容转化为推动我区公共资源营商环境优化的有力举措。

  二是以学促优,在5月、6月领导班子会议上安排采购服务科、建设项目交易科科室负责人解读近三年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招投标相关工作介绍,熟悉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相关政策、操作流程,抓实抓细,提升从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 关于“进取精神有不足,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利用党员大会、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开班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等内容,上半年组织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中心主要负责人以《以强大的执行力将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题,中心党支部书记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与应对之策》为题,推动中心党员干部把学习内容与提升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勇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公共资源交易铁军。

  二是增强政治素养,精心研究制定党员冬训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安排《无锡未来五年这么干——市委十四次全会工作报告重点解读》《青史如镜鉴岁月,初心如炬耀未来——学习解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课程教学,引导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锤炼坚强党性,以学习交流为主要手段,组织中心全体党员围绕各项专题学习谈心得体会,增强助力建成高质量发展标杆区的决心信心,教育党员干部端正为政心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3. 关于“试点工作存在标准执行不严格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6月1日召开中心作风效能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中心作风效能工作提要求做部署,明确中心作风效能建设具体要求,推动中心人员严格遵守作风效能建设“八必须八不可”。

  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内容,中心各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深入开展“我的岗位职责说明书”“我的业务风险点防控表”项目,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从自身角度出发,对照《岗位职责标准规范》《交易过程服务提供规范》进一步梳理常态化工作,形成“一人多项工作、一工作一表、一表一流程”的岗位职责清单。

  三是强化标准规范意识,开展“你易言、我易语”系列活动,以科室为最小单元,通过科务会议的形式,深入讨论交流标准规范业务、内部职责分工、中心业务未来发展探讨等内容,推进业务流程与标准规范深入人心。

  4. 关于“硬件发展存在瓶颈”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足现有硬件条件,摸清中心现有硬件发展底数,建立中心硬件设备台账,增建开标室、评标室各1个。5月,已完成中心开评标监控室的改造升级。6月,已完成对二楼开标室15个开标台的更换。

  二是针对工程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完善中心开评标硬件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阶段性预算安排,逐步完善开评标设备。

  5. 关于“四风问题仍有表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运行管理,出台《采购内控制度》《中心工作服配备管理细则》,修订《设施设备采购规范》《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强化内部采购流程控制,规范采购权力运行。

  二是对个别人员超量配备工作服问题即知即改,超量配备金额已上缴中心财务账面。对中心工作服历年发放情况进行倒查,强化中心工作服规范化配置管理。明确工作服配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财务人事科按照配置标准予以报支,严格杜绝超量配备。

  6. 关于“审计整改问题中保证金退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主动推进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已完成长期挂账的保证金清退工作,修订《保证金管理规范》。同时,今后针对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长期挂账的资金进行定期跟踪排查和清理清退,确保投标保证金收退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全面加强主动靠前联系服务对象的意识。面向投标主体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翻阅相关项目原始档案、上网查找相关线索,梳理长期挂账保证金涉及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联系方式,根据每笔保证金的具体情况,认真开展溯源退款工作。

  7. 关于“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领导班子巡查制度,自6月起,领导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对中心业务总体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做好日常巡查纪实与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建立中心窗口科室轮值作风检查制度,综合监管科、建设项目交易科、采购服务科、农村产权交易科、国有产权交易科等5个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中心作风监管员,每个工作日安排专人对一楼业务大厅、二楼开标区、三楼评标区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含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按规定着装情况、办公纪律情况、履职情况等,及时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反馈至办公室。

  三是健全中心签到考勤制度,对因公务和公休假原因未能进行签到签退的,填写《中心工作人员考勤请假登记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至中心办公室。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未签到考勤情况说明的记录、资料整理、归档。整改以来,中心考勤签到率持续到达70%以上。

  四是健全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依托中心服务标准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中心绩效考核体系,做好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每名工作人员如实填写考核表中自评得分部分,科长评科室人员、分管领导评科长,月初以科室为单位集中将考核表交至办公室。

  五是强化考勤结果运用,次月月初在工作群内对上月考勤签到情况进行公示,对连续两个月进入末尾的后三名且签到率不满60%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经领导班子会议决定,考勤结果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职称聘任、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8. 关于“部分财务会计附件凭证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综合服务费、展位费账务处理。对于收入及开票存在跨月现象导致当月收取入账无收费联系单、场地租用申请表、发票的情况,予以备注说明收入对应收费联系单、场地租用申请表、发票的凭证月份及凭证号。

  二是强化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账务处理中凭证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有序性。

  9. 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合同管理规范》,规范合同订立和起草、送审、履行、备案和档案管理要求。

  二是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强化中心合同审核管理职责,细化分工,明确经济业务审核程序和管理责任,建立层层责任审批制度,形成合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经济业务合理合规。

  三是严肃中心财务报销纪律,加强财务报支过程中对合同规范性的审核管理。对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情况退回整改,整改到位后再予以报支。

  10. 关于“支部改选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已落实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及时与区级机关党工委、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党总支提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申请,报批后按照换届选举相关程序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改选。

  11. 关于“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确保组织设置标准化、班子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化、活动开展规范化、基础保障规范化,不断提高中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并形成纸质谈心谈话记录,丰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今年上半年,已开展90余人次谈心谈话。

  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第一季度安排中心主要负责人上党课,第二季度安排中心党支部书记上党课。

  四是强化党建阵地建设,新建中心1楼党建综合园地。党建综合园地设计方案初稿已经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12. 关于“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主要负责人未实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议事规则。健全《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强化规则执行,规范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讨论、表决程序。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对照党章党规,制定集体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的程序,采取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规定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中心主要负责人做最后做表态发言。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中心选人用人情况记录本,明确专人如实、及时记录。

  13. 关于“非党员参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审核干部档案信息”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执行选人用人程序。组织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明确专人、专本记录。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按要求组建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组。强化纪律监督,加强审核把关,落实从严要求,确保参与考察、审核干部档案信息的组员均为中共党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4. 关于“廉政风险点仅限于口头排查,未制定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增强廉洁从业意识。结合“5·10”思廉月活动,参观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方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压实责任。制定《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积极推动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人员签订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中心各科室对照《风险防控规范》开展业务风险点排查,以科务会议、自查、互查等形式,清理优化科室职责风险,形成对应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15.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系统性行业性顽疾,解决思路不宽、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招标文件初步核验,严格落实各类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及时提醒招标人、招标代理按规定调整。

  二是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完整、全面、准确发布招标信息,促进有效、公平竞争,切实将招投标活动置于阳光之下。

  三是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已完成电子见证室的建设工作,强化开评标场所音视频监控,开评标过程中做好巡视并实时查看视频监控,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及时制止不规范行为,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监管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力度,依法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16. 关于“班子未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班子成员对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视度。以检查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已经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分析,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17. 关于“长期挂账保证金未及时清退”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对中心账户长期挂账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全面核查,逐一通知办理退款。

  二是总结分析本次保证金清退工作相关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清理清退保证金效率。

  三是及时补充完善中心保证金收退制度,加强保证金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共6项,涉及2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9条,未完成12条)。

  1. 关于“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调查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建立阶段性数据分析机制,加大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力度,进一步完善现有月度公共资源交易报表。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数据结论,已向区委区政府、区相关部门编发3期公共资源交易月报。

  未完成的原因:正在按时序推进2022年度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工作。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2. 关于“协同监管治理合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每月10日前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月报,报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及区行业主管部门,月报对上个月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对照《滨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情况表(2022年)》《滨湖区2022年区级重大项目清单》,形成平台运行情况、重点项目月度完成情况、区域产权交易均价情况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二是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省级试点任务,深入完善中心现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体系,强化标准规范的应用力度。

  未完成的原因:

  一是以半年为期开展调研活动,目前已实地走访荣巷街道泰康社区、梅园社区、龙山社区,蠡园开发区大箕山社区、渔港社区,对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情况进行调研。

  二是根据工作特点,正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协商办法,明确规定协商内容、事项、形式和会商结果运用以及会商参与主体,推动“区公管办”的组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的切实履职和交易中心由“看场子向管平台”的转变。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3. 关于“在国有产权交易、交易信息公开、代理机构监管等领域存在制度规范留白”问题的整改

  一是起草《滨湖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针对我区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对资产转让、租赁和产权方管理主体做出补充性规定。

  二是走访排查摸底,针对蠡园街道国有和资产租赁项目进场交易情况,实地走访、摸排原因,因地制宜在产权交易规定的范围内,做好产权项目交易的宣传工作。6月,已组织蠡园街道11个国有产权租赁项目进场交易。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经过一年多的实践,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工作的通知》相关补充文件。

  未完成的原因:一是计划下半年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全区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培训会,讲解最新国有产权交易政策法规,结合案例解读,加强产权方应进必进意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标准进场交易。

  二是计划下半年出台《分散采购开评标暂定办法》,加强政府分散采购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分散采购开标、评标现场秩序,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开标、评标现场管理职责。

  三是进一步健全中心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进入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考核,结合服务标准化试点一体推进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从业意识。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4. 关于“交易品类不广”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

  一是根据调研走访情况,调整优化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事项目录。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部署要求,在我区已有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事项目录的基础上,补足交易类别缺项,对具备合法交易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新类型,逐步将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形成公共资源交易“一张清单”。

  二是进一步厘清国有委托代管和集体资产的权属、经营、管理界限,对公共停车场等政府特许经营权,根据事权、资格,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成熟一个进一个,确保我区纳管交易门类和项目全覆盖、不留盲区。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5. 关于“交易竞争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从业务科室整理分析数据到中心综合监管科统计汇总的公共资源交易月报会商分析机制。6月13日,中心月报相关内容获得区领导批示并形成交办处理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区农村产权交易相关工作开展。

  二是积极宣传闲置资产,结合走访调研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1期荣巷街道闲置农村集体资产招商项目。

  未完成原因:

  一是计划下半年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面向板块、街道、社区举办产权类业务培训会议,宣传相关政策、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等。

  二是正在积极强化与阿里拍卖、京东拍卖等第三方全国互联网系统平台合作,利用他们的大数据、流量、影响力、精准撮合推送等优势,尽可能的提高市场参与度。加深与产权交易中介机构的合作,在产权交易中介机构的网站上共享区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公告信息,实时同步推送信息。

  三是强化市场准入和清退。根据工作梳理情况,对集体资产受让人的履约情况等信用信息进行审查,信用评价差的竞投人和承租(承包)人列入滨湖区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投标人和承租(承包)人被列入滨湖区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期间,禁止在滨湖区参与资产交易活动。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6. 关于“从未开展代理机构进场从业相关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

  一是正在开展评选优秀代理活动。将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优秀标准化代理项目案例征集工作列入标准化试点重点工作,以最严格的要求选拔出优秀项目并形成标准在中介代理机构中推广。

  二是计划下半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中介代理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详细排查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四、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共18项。

  1. 关于“试点工作标准执行不严格”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一是修订《中心作风效能建设“八必须八不可”》;

  二是修订《岗位职责规范》;

  三是修订《交易过程服务提供规范》。

  2. 关于“硬件发展存在瓶颈”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中心开评标硬件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

  3. 关于“四风问题仍有表现”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一是制定《采购内控制度》;

  二是制定《中心工作服配备管理细则》;

  三是修订《设施设备采购规范》;

  四是修订《设施设备管理规范》。

  4. 关于“审计整改问题中保证金退还不到位”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修订《保证金管理规范》。

  5. 关于“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一是制定《关于明确签到有关要求的通知》;

  二是建立《中心窗口科室轮值作风检查制度》;

  三是修订《领导班子巡查制度》;

  四是修订《考核规范》。

  6. 关于“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主要负责人未实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修订《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7. 关于“廉政风险点未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8. 关于“国有产权等领域存在制度空白”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一是制定《滨湖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是制定《分散采购开评标暂定办法》;

  三是制定《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工作的通知》的补充文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1173557;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