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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征收办)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6-10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月17日至2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征收办)党组织进行了巡察。4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征收办)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1.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我局党委立即召开了班子会议,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反馈意见精神,统一了思想,并就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责任,强化担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动真碰硬的态度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2.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支部书记、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主抓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落实机制。

  3. 细化措施,明确任务。根据反馈意见,局党委对每一条问题,逐条讨论,进行责任分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形成共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33个具体问题,提出67个具体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负责人、整改时限,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4. 积极整改,确保成效。建立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机制,采取对账销号措施,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每旬由各责任科室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不力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推进。目前,33个具体问题(涉及67个整改措施)中,2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涉及58个整改措施)。注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制定2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问题1.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的主动性,特别是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全生产工作、城市更新等最新指示精神,开展了集中理论学习,引导领导干部将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发展良策。

  二是“十四五”期间全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000套目标任务,2022年度已筹集2000套,并按要求录入住建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和省住建厅住房保障监管系统。已起草《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滨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滨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管理操作办法》等文件,并按要求征求各板块、成员单位意见和司法局审查,现正在办理区政府常务会议申报流程。建立了联动协调机制,有效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三是《滨湖区人才安居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已于4月21日正式发布。成立了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统筹全区人才安居住房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已开始人工受理人才安居住房申请的相关工作,并会同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有序推进“人才安居”线上平台建设项目,5月中旬已完成相关功能需求、业务流程确认和系统原型设计工作。

  四是年初,已通过区城乡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分别下达河埒、荣巷街道年内完成新筹集公租房任务。于5月份在区级公租房房源中调剂7套用于荣巷街道公租房保障对象实物配租。对河埒街道28户公租房轮候保障对象的安置,一方面在该街道试点开展公租房货币补贴工作,目前已有17户落实货币补贴;另一方面由我局在全区空置直管公房中筹集10套转性为公租房,原则上用于该街道60周岁以上保障对象。

  2. 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5月17日,会同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以及胡埭镇、马山街道、雪浪街道召开乡村规划深化工作的编制技术指南会议,督促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市级要求年底前完成所有规划发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工作安排,此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3. 关于“打赢‘三大攻坚战’的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力度,已于5月全面启动,目前正在进行政府采购,下一步将按照进度要求加快推进。

  二是已建成区、街道、三级公共雨水管网长效管理体系,全区约1800公里公共雨水管网落实专业养护,公共雨水管网基础信息逐步录入滨湖区污水处理信息化平台。

  三是已建立滨湖区范围内市属管辖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市管工程”)扬尘防治工作体系,制定了《滨湖区范围内市属管辖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已建立市管项目清单,目前我区有市管项目1个(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5月份,联合市站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本季度市管项目防扬尘联合检查2次,开具抽查记录2份,提出整改意见4条,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要求,快速落实大气污染预警应急管控措施。常态化运用智慧工地远程视频查看系统,对我区建筑工地和市管工地进行屏前巡查。

  问题2. 推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4. 关于“城市更新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以“综合改一次”为目标,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老旧小区空地、荒地、临违等用地的使用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反馈工作,采用问卷调研、座谈会、线上表决等形式充分征求小区居民、商户、党政机关等不同对象对旧住宅改造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已有2000余人次参与,共收集有效意见900余条。

  5.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发了《滨湖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并完成意见收集,优化调整后将适时召开专家评审会,正式稿将于6月底完成。

  二是已出台《无锡市滨湖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审查流程及审查要点(试行)》,进一步规范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8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常态化巡查工作,每周形成巡查报告,并通报各建设单位,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问题3. 履职担当主动作为不够。

  6. 关于“上级督查督办事项跟进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局OA平台“督查督办任务管理流程”模块目前已经正式上线,5月份共启动7项督查督办流程,通过短信提示、OA信息标红等方式确保责任科室第一时间接收,通过节点设置和紧急度设置的方式确保责任科室期限内及时反馈,7项督查督办事项均按时完成,并形成台账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将督查督办事项处理情况纳入2022年度局机关各科室(部门)综合考核内容。

  7. 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疫情期间对小区物业、在建工地、楼盘售楼处等进行了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对区内部分在建项目进行了文明施工、参建各方履职情况等检查,参与了局小微项目安全检查,对房屋装修中有结构拆改行为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调查。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督察整改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对物业管理小区在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装修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于5月10日开展了2022年一季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项目(标段)数12个,占28%。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开展。

  三是对接市局物管中心,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作进一步了解,多次专题组织业务科室学习市局物管中心《关于电子投票在维修资金使用中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明确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继续严格落实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各项要求,健全使用申请台账。梳理自查近两年的电梯专项维修项目,并与市物管中心进行沟通对接,未发现违规问题。

  四是已全面梳理业委会组建流程及培训内容,要求属地街道成立筹备组及业委会后,报我局备案并组织培训。积极落实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培训、监督工作,指导雪浪街道、荣巷街道8个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立及业委会成立,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向富安华庭业委会、雪浪街道出具行政指导建议书2份。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8. 关于“监管质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5月份开展了全区“智慧工地”运用情况拉网式巡查,当前,我区建筑工地“智慧工地”运用覆盖率达100%,有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系统和智慧指数。通过二季度开展的建筑业企业走访检查,指导各企业建立“主管部门-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联动的智慧管理体系,强化各层级联动,对项目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远程、宏观、实时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高效性、实时性。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开展。

  二是就各项目丰富围挡公益广告形式、内容及特色化、个性化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广告内涵。结合日常检查工作,于4、5月份拉网式检查107个工地围挡设置情况,发现存在字体脱落、绿植皮污损等情况5处,已督促责任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围挡进行整改提升。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三是认真做好12345热线工单或信访件的核实、回复等工作,对开发商的不规范行为及时约谈并责令其整改。对于反复投诉超过三次的工单,多次分析排查,在职能范围能处理的尽量解决。牵头召集质安站、执法大队等部门召开关于房开企业信用等级信息采集录入会议,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中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取证记录并按照扣分标准在系统中予以扣分,作为年底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已部署对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行为进行双随机检查。目前,由我局牵头起草的《无锡市滨湖区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汇总的工作,下阶段将向区政府作汇报,尽快上会审议。

  四是根据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推送信息,每月通知新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办理备案手续,3月份通知催促了7家新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备案手续,4、5月份未收到新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推送信息。集中在5月25日至6月24日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已于5月25日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4家,对一家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备案证明文件的经纪机构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在平时工作中加强对房产经纪机构的宣传,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重塑房地产经纪行业形象。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问题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不足。

  9. 关于“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智慧工地”,实时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监控。于4月份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轮次建筑工地大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本轮检查邀请2名市专家库成员参与,检查机械共计45台。于5月份,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深基坑、高支模等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10个。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是已建立收尾阶段项目清单,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平台及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发现XDG-2017-17地块项目经理因疫情无法及时到岗,已督促相关企业委派相同资格人员赴现场管理。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10. 关于“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住建安全专委牵头作用,组织住建安全专委成员单位会同属地板块,于今年3月份、5月份先后开展了建筑工地、既有建筑、小微项目的联合安全检查,对蠡园开发区1处建筑工地、雪浪长广村1处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山水城1处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属地板块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监管工作。5月中旬,区住建安全专委还会同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7个板块开展了既有建筑安全再排查再整治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检查各板块建立既有建筑装饰改造受理窗口及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是2021年全区上下已建立健全“三员”、“四查”机制,对已排查到的66栋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经省、市两级部门审核,已制定三年整治清单,计划在三年内完成整治。目前,1处D级危房已拆除并计划重建,2处C级危房和48处一般隐患房屋、15处疑似隐患房屋,已落实属地板块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加强观察,按照整治计划确保在三年内完成隐患清零。“4.29”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于5月2日及时召开了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部署会,落实各部门、各板块迅速开展以自建房为主要对象的大排查。5月份全区共派出检查人员902人次,检查了5130栋建筑,其中经营性城镇自建房387栋。5月中旬,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7个板块开展了既有建筑安全再排查再整治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板块建立既有建筑装饰改造受理窗口及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并形成了督查报告进行通报。

  三是就“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时,由改造实施主体在开展工程改造前向自规部门征询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用地性质意见”等问题,多次与市自规局滨湖分局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针对特殊建设工程,需配合建设单位召开协商会议,广泛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会议纪要后解决。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11. 关于“住宅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五一期间向全区物业公司下发了安全生产告知书,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已召开了3次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要求属地街道及国有物业公司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检查标准,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各街道已部署开展国有物业半年度考核工作,将于6月底完成。加大常态化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不低于20个小区,将安全生产宣传情况纳入检查内容。以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的方式,逐步解决非机动车乱停放和充电问题,目前已增设565套。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问题5.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12.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角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举办局机关干部集中春训班,邀请市委网信办网络信息管理执法处齐克团处长就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作专题培训,用大量的案例,再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督促党员干部要狠抓意识形态工作,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是根据要求,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和舆情稳控领域风险排查,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各领域负面敏感舆情风险、各类活跃群体集中维权网络舆情风险,共排查风险点7项,制定重点措施8条。开展舆情风险月度分析工作,于4月、5月形成了工作月报,重点针对蠡湖街道金科蠡湖项目施工进度情况的市民咨询类投诉进行了分析汇报。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1次的要求,将于7月上旬、12月底召开上半年度和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形成高质量分析研判报告。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13. 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按照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四个纳入”“五个覆盖”“六个指标”的要求,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截止到目前,制定出台了局党委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党支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3月10日,以全体机关干部为对象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做到了全覆盖。对建筑工地围挡、物业小区宣传阵地等所涉意识形态责任领域多次开展专项检查。5月16日,召开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积极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拟于7月完成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1次,开展专项自查自纠1次,在年底撰写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述职述廉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是加强对局属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于5月份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党支部党的建设考核细则》,将意识形态的考核分值从30分增加到35分。同时,计划将局机关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纳入《2022年度局机关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中党的建设考核内容(党的建设考核办法待2022年度区综合考核意见下发后出台)。将于7月上旬,组织重点科室完成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12月底,所有科室完成本科室年度专题报告。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14. 关于“阵地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舆情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办公室网站日常维护人员学习《吴政隆:推动江苏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汇聚磅礴力量》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舆情管控责任,确保舆情处理总体平稳有序,5月未接到舆情转办单。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是计划将局“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系统迁移到市政务云,正在省级部门审批。定期做好漏洞修复和杀毒软件病毒库升级等工作,5月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局网站进行了漏洞病毒扫描,无情况;质安站门户网站自查发现,系统所在服务器存在FCKEditor安全漏洞、安全模块配置文件未配置禁止访问、sqlserver未禁用sa账号等3个问题,均在第一时间整改完善。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问题6. 服务群众、指导基层意识不强、措施不够。

  15. 关于“安置房和老旧小区管理指导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针对去年文明城市创建以来被各级相关单位通报过的点位,共梳理出66个小区,已提出整改要求。落实区文明办文明典范城市红黑榜月报制度,目前已上报3期。全面排查上报实地考察薄弱点位,梳理出50个薄弱点位,纳入整改计划,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期限,进一步改善安置房和老旧小区面貌。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16. 关于“联系基层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季度至少召集各街道、部分物业公司召开1次文明典范城市推进例会,就创建要求和内容进行培训,指导物业公司补足短板,并现场答疑解惑。3月初至5月底,已召开3次指导推进会。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分别于赴山水城、蠡湖街道、蠡园开发区、荣巷街道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负责人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导培训服务。区海绵办拟于近期组织专项培训会,正在拟制培训方案。

  二是主动下沉到物业公司开展工作,每月开展指导检查不少于2次,不低于20个小区,制订检查用表,并将检查要求告知物业公司,提高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水平。自3月份以来,共检查了221个小区的疫情防控情况,近期疫情防控稳定后,对46个小区进行了文明典范城市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物业公司整改并反馈。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常态化开展人防工程巡检工作,从4月份起,先后对河埒街道、胡埭镇、雪浪街道、马山街道等4个镇(街道)18个住宅小区人防工程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日常巡检、平时使用证换证、业务咨询,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宣传手册》有序发放至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和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人。针对今年新开的20个工地,召开大气管控工作交底会议,实施双向交底,将扬尘防治工作要求传达到位。今年继续实施建筑工地“云观摩”“红黑榜”公示制度,至目前,已公示“红榜”项目4个,“黑榜”项目3个。

  三是常态化开展征收人员业务培训,4、5月份结合区例行性征收工作会议,开展征收政策宣讲,同时就征收过程中典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全区项目启动前,安排人员到征收点位上,开展政策宣传和讲解。利用排水工作群,结合工作例会,加强排水管理政策宣贯,4、5月共转发和宣贯相关政策9条。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排水宣传,提高广大居民对排水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度。滨湖区排水管理工作手册进入编制筹备阶段,将按计划逐步推进。

  17. 关于“解决群众诉求成效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5月7日,召集辖区内商品住宅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商品房住宅质量管理推进会,部署落实质量通病防治、防范化解质量投诉各项工作要求。要求合作开发模式住宅项目制定房屋质量维修方案,明确维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是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加强对欠薪风险点的日常监控,尽早发现问题。5月份,组织开展2022年滨湖区保障民工工资支付第一轮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18个,对可能存在民工讨薪“苗头”的项目,集中约谈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59条,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督促各项目在日常管理中落实民工工资管理“四项制度”。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三是通过党员进社区志愿者活动,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和政策,引导正确反映诉求。积极履行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培训、监督工作职责,发挥业委会协调作用。加大对物业企业的检查频次,今年以来共检查267次,全区物业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今年以来涉及信访、12345投诉工单136条,均按时办结。1-5月投诉工单量相较去年同比下降80%。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四是全面摸清全区征收安置房房源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创新办法》。进一步对征收过程的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强化对公示情况的监督。建立抽巡查机制,于4月、5月底对全区征收工作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有效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行为。

  问题7.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8. 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针对支付区污水处理信息化建设费缺少必要的合同依据,已联系业务科室取得该合同放入凭证作附件。同时排查2022年度已发生的各类支付业务,补齐必要的合同依据。保障范围以外市内公务出行费已于2021年改为通过银行卡报销支付。对无合法凭证或不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的不予支付。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

  19. 关于“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票据管理,已停止使用并收回内部票据,按票据管理制度,做好日期、转账方式等要素登记工作,进一步装盒存档。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20. 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认真排查2019年以来会计档案,对不规范的会计账簿和凭证封面,补齐填写或盖章要素。同时排查2022年度已发生业务的《区级机关部门资金支出审批报销单》,补齐资金类别、资金来源等要素。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问题8. 内控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力。

  21. 关于“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5月份,对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重新修订了《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请休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餐及公务招待规定》等8项制度,将《局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等12项制度进行汇编成册,方便学习领会、贯彻落实。

  二是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住建部令第5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条款,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管理制度》《行政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罚(没)款票据管理制度》等执法工作制度,并加强学习理解,切实提高执法规范性和准确度。

  22. 关于“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车管理细则》,加油、用车登记情况较好,均按标准格式填写。5月累计出车350次、加油17次。质安站已于4月份更新完善《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务车辆管理细则》,规范站公车管理使用台账,已启用统一装订的加油、用车记录本。建立站公车管理检查小组,并每月开展检查。将公车、油卡管理使用情况纳入科室年度考核。

  23. 关于“公租房和直管经营性用房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前期对市场出租公租房开展的清退工作,目前市场出租公租房还剩7套。已责令各街道核查公租房合同签订情况,对于公租房合同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立即整改,后续新增公租房保障对象合同严令按照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是加大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力度,一季度共计收缴直管公房(含非住宅)租金17.54万元,经营性用房租金收缴44.62万元。严格房改售房和纠错审批流程,公房出售7套,出售面积294.74平方米,房改房纠错1套,补交差额0.34万元。已督促各街道从今年5月,经营性用房租赁统一上平台招拍否则租赁合同无效并不予备案。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24. 关于“合同执行不严格、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学习,通过局内部条线工作会议,将严格规范签订合同的要求传达至各科室(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所有合同签订时落款要有时间、法人签字、双方盖章等要素齐全。局计划财审科加强审核,对合同要素不齐全的,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问题9. 党建工作推进不够全面。

  25. 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全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于5月28日召开2022年度局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总结部署,局党委向各党支部下发了根据支部性质分类制定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局党委书记专题就做好2022年度党建工作分别对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提出了要求,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推进。拟于7月上旬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年底抓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是组织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党支部党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开展的“无锡先锋”智慧党建平台使用情况专题培训,以“无锡先锋”平台的规范使用来促进“三会一课”制度的高效落实。对非公企业党支部发展党员进行专门指导,查看相关培养发展材料,提出问题,指导整改。已部署于6月中旬对全局在职党支部开展1-5月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形成报告,限期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已制定开展“双化”建设示范点学习方案,计划于6月底组织。

  三是于5月份,制定出台了2022年度党支部党的建设考核办法,明确了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局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已部署开展局各党支部1-5月份党建工作督查,于6月中旬完成。

  26. 关于“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2022年度滨湖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的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度“红色堡垒”物业项目储备库物业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建立“红色堡垒”物业项目储备库,并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对各镇(开发区、街道)考评考核及物业管理专项奖补资金范围。下一步将按照工作安排,做好“十优”物业项目的重点培育创建工作,实现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问题10. 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27. 关于“梯队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大年轻干部选配力度,在新提任干部时优先考虑有多岗位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积极推进90后年轻干部进入中层干部队伍。今年5月提拔了2名90后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分别担任物业管理科、住房修建科的副科长,一方面为年轻干部搭好台子、压实担子,另一方面优化了队伍结构。

  28. 关于“干部轮岗机制未能有效推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全面梳理全局中层干部任职时间、任职岗位后发现,物业管理科科长、招标监管科科长已任职8年,已于今年3月对以上人员进行轮岗。

  二是5月中旬,根据目前我局年轻干部队伍情况,制定了2022年“青春追梦团”学习活动方案,对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提出了“常态化跟岗锻炼、阶段性重点攻坚、经常性组织活动”等要求,并由年轻干部牵头组织荣毅仁纪念馆廉政现场教育,“红色经典进社区·书香机关志愿行”等活动。6月起组织2021年入职的年轻干部在局办公室12345信访处理岗位跟岗锻炼每人不少于1个月,每周四安排年轻干部观摩学习“领导大接访”工作。

  29. 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未理顺”问题的整改。

  将工作岗位在质安站、编制关系分别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和区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处的2名人员明确调至局机关,分别在执法大队和住房修建科工作,理顺了人员关系,增加了执法大队的力量。

  问题11.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30. 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分析研究,于5月14日召开了上半年局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讨论了《2022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党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法》《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按照工作计划,将根据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开展。

  二是于5月14日制定出台了《2022年党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考核内容。5月28日,在2022年度局工作会议上,局党委与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部门)签订下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下压紧压实。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将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纳入《2022年度局机关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中党的建设考核内容(党的建设考核办法待2022年度区综合考核意见下发后出台)。

  三是将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不懈开展廉政教育,至5月底,组织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及会议精神3次。组织“5·10”思廉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荣毅仁纪念馆、召开廉政教育大会,局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利用近年来我局多起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31. 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局主要领导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落实,各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域干部的教育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推进中,局党委班子成员分批分阶段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32. 关于“廉政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组织开展权力事项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对局机关和区质安站121名工作人员明确了岗位职权,全面梳理权力事项37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7个,确定廉政风险点61个,制定防控措施99条。

  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具体问题共4项,涉及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条,未完成5条)。

  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5“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农居创建工作”未完成的原因:我区马山街道和平社区(牛塘、雁门),古竹社区(竹溪苑、上巷头、下巷头)已于今年5月获评市级特色田园乡村称号,现已将古竹社区(竹溪苑、下巷头)列为下半年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申报对象,目前正积极推进中。我区现代“美丽农居”建设任务为完成2个先行示范点(群丰社区柴泉苑、万丰社区内闾)建设及启动3个现代“美丽农居”建设村庄(古竹社区竹溪苑、上巷头、下巷头)建设任务。当前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目前群丰社区柴泉苑206户已完成提升改造方案编制及项目立项,下一步将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及招投标工作。万丰社区内闾规划新建55户农房,其中14户已主体封顶。按照工作安排,创建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2. 关于“争先进位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0“快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未完成的原因:2022年度新开工棚改限价商品房项目的任务是2026套,从目前情况来看,仙河苑限价商品房1426套项目,预计年内能按计划达到开工阶段的仅738套,剩余688套受拆迁进度影响,年内预计无法达到开工阶段。方泉苑七期600套限价商品房项目,目前根据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已暂停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已列入中央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和国家重大项目库,并申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一批547万元已下达区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配套基础设施预测2万/套)。如该项目暂停实施,将直接影响到省对市、市对区高质量考核,以及无锡市城市更新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目前已下达区财政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47万元无法及时拨付到位。

  完成时间:待山水城汇报区政府研究决策

  整改措施11“强力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项目”未完成的原因。紧盯1个省级、14个市级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项目,建立了月报表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美丽宜居城市试点项目的试点期截至2022年底,省、市两级美丽宜居试点项目专项验收也在年底组织,我局将对照上级要求及设计方案督促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通过省市验收。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3. 关于“城市更新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2“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未完成的原因:加强城市更新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根据市级要求,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人。今年重点打造稻香片区旧住宅改造亮点。具体机构设置及职能待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后实施。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4. 关于“公租房和直管经营性用房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52“分类处置直管公有住房”未完成的原因: 我区511套直管公房,按市级规定收取租金。160套经营性用房,已基本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到位。关于140套用于公益性服务功能的直管非住宅的处置,目前与相关街道对接协商,相关街道提出作为老旧小区配套用房类似车库、托老中心、治安值班室等用于公益性服务功能直管非住宅下拨至街道。目前,河埒街道已向区政府打报告要求划拨,对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将稻香片区溪南新村、稻香新村、水秀新村独立车库及配套用房划拨属地管理的请示》(办文单(2022)锡滨政字105号)“建议拨付”的回复意见已反馈区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四、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共20项。

  1. 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滨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管理操作办法》《滨湖区人才安居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

  2.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有差距”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无锡市滨湖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审查流程及审查要点(试行)》

  3. 关于“制度不完善”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一是修订《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餐及公务招待规定》《限时办结制》《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务车辆管理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是制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管理制度》《行政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罚(没)款票据管理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1178711;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电子邮箱:bhjsj8711@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