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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7日度假区建设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07 16:10 [ ]

2022年6月7日度假区建设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无锡金志洋清洗服务有限公司年清洗工件5000吨建设项目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凌波路18号

无锡金志洋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无锡柯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金志洋清洗服务有限公司拟租赁江苏恒正和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凌波路18号的建筑面积为2433㎡的空置厂房,从事铝板清洗项目,项目完成后将具有年清洗工件5000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水部分:(1)该项目生产废水须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2)该项目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送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2、噪声部分:该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部并合理规划布局,并须对生产车间及各噪声源采取有效防噪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夜间≤55dB(A)。

3、固废部分:(1)该项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一般固废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废滤芯及废树脂应收集后综合利用;(3)该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RO膜、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树脂、浓缩液及槽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0510-85990819

249570819@qq.com

公开时间: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文章来源:马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