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4.0 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9 15:54 [ 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营造亲商安商的发展氛围,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滨湖“五美”发展定位,坚决扛起“三大”光荣使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突破口,锚定“四最”目标(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坚决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着力提升市场主体便利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倾力打造“无难事、悉心办”的营商环境品牌擦亮滨湖“金字招牌”。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数据要素有序“放”
1.深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通办”
(1)推进各类涉企改革。对标国内一流水平,深入推进各类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评审承诺”、“一业一证”、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等涉企改革。(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各涉及许可部门)
(2)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市场主体开办和注销、食品经营许可、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电力、纳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不动产登记等),持续深化江苏政务服务网“无锡滨湖旗舰店”集成服务能力,丰富涉企服务智能化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一照通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法院)
2.提高“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融合度
(1)推进“线上”自主轻松办。“线上”,依托江苏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基本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一体化。(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2)实现“线下”无忧“坐等”办。“线下”,贯彻落实省、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标准化工作要求,将全科政务服务模式、实体大厅提档升级、基层窗口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落到实处,实现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的转变。(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各板块)
(3)破解“事难办”痛点。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3.深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全程网上流转、综合窗口出件”要求,全面打造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无差别综合受理智慧政务服务大厅,深化基层“审批服务一窗口”改革成效,推动企业群众线上只登一个入口或线下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一件事。2022年,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完成“零差别”“综合窗口”5.0改革;2024年,区级政务服务分中心、各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设置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板块)
4.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应用
(1)推动证照、印章电子化。深化电子证照归集与治理,基本实现政府核发的证照类材料全面归集入库,拓展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个人和企业活动中的应用,2022年电子印章使用覆盖区、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功能。(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档案局、区司法局)
(2)推动行政许可案卷电子化。2023年建成电子行政许可案卷系统,基本覆盖使用“一网通办”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
(3)推行“两个免于提交”。对新核发的证照批文等结果材料,一律纳入“两个免于提交”(凡是政府核发的材料,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范围。(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档案局、区司法局)
(4)推动相关事项“零材料”办理。2022年,至少实现100个事项“零材料”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5.升级食品经营审批方式及药械审批服务流程
(1)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围。探索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本区“多证合一”登记改革,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记载“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即可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活动,不需要单独取得食品经营备案凭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2)低风险食品小作坊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在全区范围内实施5大类9个品种低风险食品小作坊登记告知承诺制,发放登记证前可不再进行现场核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探索拓展审批制改为承诺制范围。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扩大至仅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且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变更和延续行政审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打造药械经营审批“同步递”协同平台。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协同机制,全面加强药械经营审批前法规指导,提升企业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6.做好外资市场准入手续的“减法”
(1)推进公证文书简化改革。进一步简化港澳外资企业公证文书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允许港澳投资者持仅保留公司注册证明书、公司商业登记证、全体董事指定签字人的简化版公证文书办理非自然人投资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为着力点,对外资准入手续做“减法”,对服务质效做“加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健全企业开办“全链通”服务体系
(1)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链通”服务,实现“一次登录、一次认证、一次提交材料”的“一站式”服务,将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税务发票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6个办理环节压缩成1个办理环节,最快0.5天办结。(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2)建立健全企业开办信息推送和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服务环节的整合优化,企业开办效率再提速5%。(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涉及企业开办部门)
8.“在线核验”实现住所登记申报承诺智慧化
(1)进一步放宽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限制。通过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信息在线核验。对在线系统核验通过的市场主体,实施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以“一纸材料”代替“住所证明”。(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2)登记机关通过“住所在线核验”系统实现自动核验住所所在位置、集群注册信息等,最大程度避免登记虚假地址现象,让数据“活起来”、核查“准起来”、风险“小起来”。(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9.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
(1)加强注销协同办理。强化与税务、人社、商务、海关等环节的协同办理,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大幅提升注销“整件事”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2)开展企业“1+N”注销套餐办改革试点。以营业执照“1”为核心,以取得的准入类许可证件“N”为突破,构建系统集成便捷的企业注销套餐办理体系,对于可通过在线核验清税的,可免于提交清税证明材料。(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二)突出法治思维智慧“管”
10.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构建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实现信用修复“随申随办”,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各相关部门)
(2)探索分类分时分级统筹管理企业诚信,开展市场主体年报精细化管理试点,诚信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各相关部门)
11.推进“信用修复半日办”
设置专门链接通道,公布各类失信行为的修复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监管人员在线审核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第一时间向企业进行反馈,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最快半个工作日,实现信用修复自助式办理和“即到即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2.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被股东”等登记违法行为
(1)提升登记注册审查核查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增强身份核验和电子签名识别能力。(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2)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虚假登记和异常登记行为。(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滨湖分局)
(3)建立虚假登记“黑名单”,将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录入数据库,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滨湖分局)
13.探索市场监管“智”管
围绕信息资源共享、智慧系统应用、协同体系构建,创新打造市场监管滨湖“智”管模式,在现有特种设备监管智慧化、药店防疫监控数据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双随机监管平台化、农贸市场管理智慧化等基础上系统整合,推进市场监管业务综合集成、监管任务闭环管控、监管对象精准治理,提高监管质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14.深入推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1)进一步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覆盖范围,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责任单位: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部门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等政策措施开展第三方集中论证,确保审查质量和效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5.打造一批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和维权联系点
(1)持续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板块行、园区行、企业行”活动。充分发挥无锡市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办公室在本区的优势,运用“门诊服务+专家巡诊”模式,不断指导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围绕全区产业特点,结合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知名律所等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和示范点的覆盖范围,年内完成50家以上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和维权联系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6.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围绕水电气公用事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等重点领域,开展清费减负·园区价格行活动,严厉打击涉企乱收费、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17.实施“免罚”“轻罚”“免强”清单
(1)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持续推行本区47条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事项措施。(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2)探索推出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采用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教育引导。(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突出亲商理念精准“服”
18.创新“管家式”政企沟通机制
坚持“企业侧”导向,深化“首席服务专员制度”,采用“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的常态化上门指导和服务等多种方式,及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反映和诉求,依法帮助市场主体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管家式服务增强企业区域粘性,实现企业与城市“共生共长”。(责任单位:区各产业推进小组办公室)
19.发挥“专家智库”“智囊团”作用
围绕滨湖企业发展需求,不定期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高校院所专家为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资源嫁接、政策宣讲、专题培训、项目辅导、申报答疑等活动,助力企业更快更好发展。(责任单位:区各产业推进小组办公室、区科技局)
20.优化重大产业项目“定制化服务”
锁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政产学研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践行“项目直通车”服务,落实“项目代办制”责任,构建重大项目招引落地、要素保障、开工建设、竣工满产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项目快速办理、顺利实施、早见成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审批局)
21.培养企业管理高层次人才队伍
在辖区重点企业推广“首席质量官”“知识产权总监”“知识产权工程师”制度,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创新发展和抵御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2022年,力争实现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设立率年内达到80%、中小微企业“首席质量官”设立率年内达到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总监”设立率达到30%。(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2.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全新格局
(1)坚持“区镇联动、协同推进”原则,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基层延伸,上半年建成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五湾五城”各工作站,推进工作站进板块、进园区、实现全覆盖,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工作相互衔接、上下呼应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实现国际范围内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信息的互通共享,力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支持中心(简称TISC中心)入驻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支机构、域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与协作,建立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跟踪监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风险,帮助市场主体及时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3.积极争创省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1)结合区域实际,依托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单位建设或完善本地急需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并逐步形成专利导航服务的常态化、市场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配合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实施专利导航专项政策,支撑政府部门规划实施专利导航项目,为推进服务基地建设做好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4.优化商事法律服务机制
发挥金杜长三角知识产权中心、专业律所在商事法律服务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及在核心市场的广泛网络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25.深化构建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完善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区块链服务中心(两诉服务中心)功能布局,形成“来访接待、分流处置、专业调解、联合调处、督查督办”的矛盾化解全链条机制,推动区劳动争议纠纷等“六大行政调解中心”深度融合,建立以地域划分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架构调解委员会,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就地化解和源头预防。(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互动,形成良性工作格局。各协同部门要积极参与、合力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确保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有效落实
(二)完善责任机制。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对于表现优异的予以通报表扬。建立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三)做好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频次集中报道展示改革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从我做起、积极参与的思想共识和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