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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项目XLHJTS-SJ标段合同

发布时间:2022-04-26 09:23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2-02482 生成日期 2022-04-26 公开日期 2022-04-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党政办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建设规划 关键词 规划,统计,城市,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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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新龙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XLHJTSXLHJTS-SJ标段合同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1.1.2.2 发包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1.1.3.1本次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为 新龙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1.3.2本次勘设计招标内容包括为 勘察(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勘察(勘测)

 

 

 

 

 

新龙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XLHJTS-SJ标段合同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1.1.2.2 发包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1.1.3.1本次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为 新龙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1.3.2本次勘设计招标内容包括为 勘察(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勘察(勘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勘察(测)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协助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编制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施工配合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

1.1.3.6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所有的设计文件。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2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文件包括:前一阶段的相关文件资料,提供数量:1套,提供期限:至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3.发包人管理

3.2监理人

3.2.1本工程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勘察设计监理:不委托

3.4决定或答复

3.4.1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后 7 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4.设计人义务

4.1.7 设计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设计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详细的、分项目的设计进度工作计划和发包人要求,以及为完成本计划及满足技术要求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发包人控制设计的依据。凡国家规定须由专项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的项目(如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危险性分析等),设计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A、合同协议书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新龙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并接受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 XLHJTS-SJ 标段勘察设计的投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 >新龙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东起新龙路与群灵路交叉口处,沿现状新龙路向西南方向行进,与现状和平路平交后折向西北,沿现状和平路行进,终于环山西路。路线全长5.365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维持现状路基标准横断面,路面宽度为4.9~6.7m,对路线、路面、桥梁、交通工程及景观进行整治提升。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本次设计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XLHJTS-SJ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勘察(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勘察(勘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勘察(测)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协助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编制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施工配合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1)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

    (9)其他合同附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贰仟肆佰元(¥ 572400)。

    4.项目负责人: 朱永 。

    5.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无设计质量事故;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6.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勘察(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勘察(勘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勘察(测)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协助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编制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施工配合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 2021年10月9日 ,实际日期按照业主在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为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1)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交全部方案设计;(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3)施工图设计阶段: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通过施工图审查;(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施工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不少于1人)。(5)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9.本协议书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且勘察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

    10.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设计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马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