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关于深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7 13:16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1-09299 | 生成日期 | 2021-12-07 | 公开日期 | 2021-12-0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滨湖区水利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水利、水务 | 关键词 | 农村,河流,湖泊,水域,文件 | |
文件链接 | ![]() |
政策咨询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滨湖区关于深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工程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全面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加快构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水利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加快推进滨湖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成效,结合滨湖实际,制定了《滨湖区关于深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改革时间安排、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主要是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区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和监督考核有效落实,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实现农村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摸清工程管护现状、夯实工程管护责任、明确工程管护范围、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建立建管同步制度、强化行业监管指导、提升现代管理水平、加强管护队伍建设、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九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和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是分工安排
农村河道工程由区水利局负责监管和业务指导,区水利局具体负责改革推进工作;农村防汛排涝工程由区水利局负责监管和业务指导,区水利局具体负责改革推进工作;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由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负责监管和业务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改革推进工作。
第四部分改革时间安排
至2021年底,继续完善前期各类工程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工程的监管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具体管护人员。
至2022年12月底前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工程有效管护模式;完善农村水利工程、农田工程管护标准、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监督巡查机制;完成管护经费测算,建立完善管护投入机制;开展农村水利工程、农田工程管护试点工作。
至2023年12月底前,认真总结农村水利工程、农田工程管护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024年-2025年全面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农田工程管护工作,在管护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逐步推进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至2035年实现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监督考核、注重宣传引导等4项内容,建立健全深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