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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滨湖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21-10-11 16:56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精准应对突发疫情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结合区情区况,我区专门制定《滨湖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即将正式发布。全力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滨湖诚意满满、备足“干货”,让我们提前了解一下吧。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继续减免国有载体租金。对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租户(含个体租户),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免收一个月租金。

  (二)继续加强企业信贷支持。引导督促驻区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推广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等方式,做到应延尽延、应续尽续。推动创新金融产品“滨科贷”实质化运作,确保“滨科贷”利率水平最高不超过最近一个月LPR加100个基点。区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年化综合费率平均下浮20%,区属国有小贷公司给予区内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一定比例的应急短期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水平不高于2020年同期。

  (三)鼓励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对在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吸纳初次来锡外来务工人员达2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用人单位补助不超过2万元。

  (四)继续加大用工保障力度。自2021年8月起,鼓励我区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个月内(暂定)免收区内企业招聘相关费用,根据其提供免费服务的企业数量和实际录用人数给予一定补贴,最多不超过5万元。

  (五)继续实施保供单位奖励。对营业面积在5000㎡以上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大型超市,2020年度营业额达超3亿元的奖励6万元,3亿元以下的奖励3万元;对建筑面积在10万㎡以上的大型综合体,奖励10万元。

  (六)继续加大重点行业补助。对列统在库且2021年8月营业额同比下降超20%的餐饮单位,根据2020年度营业额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对列统在库且2021年8月营业额同比下降超20%的住宿单位,根据2020年度营业额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旅游景区景点,按照2021年7-9月与2019年同期营业收入差额的5%,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2021年上半年旅游业务营业收入达300万以上的旅行社,按照2021年7-9月与2019年同期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差额的5%,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七)给予消费促销活动补贴。对2021年1-10月期间组织开展大型促销活动的城市综合体、商业街区,按不超过主办单位实际支付费用的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可予支持的费用包括:线下活动场租费、布置费、策划费、宣传费等;线上活动制作费、广告费、推广费等)。

  (八)鼓励工业项目高标准建设。按照市场化推进、规模化开发、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支持和鼓励产业项目高效利用资源,对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项目,可给予相应奖励。

  (九)开展困难群众纾困帮扶。对防控疫情暂停服务期间,在“残疾人之家”中符合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按照原有出勤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对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残疾人,按每户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停业补贴(不超两个月)。对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租用或利用商铺开办的盲人按摩机构,每户一次性发放2000元专项补贴。

  (十)加强重大项目服务力度。全面推行重大项目“提前介入、提前预审”的“双提前”工作机制,按照“网上办”“预约办”“不见面”原则开展审批服务,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落实滨湖区新增用地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细则,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此外,我区还在政务服务等方面制定相应惠企措施,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休眠告知承诺,搭建“经营异常名录导服平台”,推行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文件链接:http://www.wxbh.gov.cn/doc/2021/10/11/34563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