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2021年9-10月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9-30 08:21 [ 大 中 小 ]
农业农村局2021年9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
10月主要工作安排
9月 重点工作 推进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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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定期上报区级“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进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订购《中共江苏地方简史》92本列入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开展自学。 2.牵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市对区高质量考核涉农指标、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滨湖区2021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3套指标考核体系。 3.加快推进农村和农业产业规划。持续推进“五园五区六带”滨湖片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着手开展“滨湖区农业产业规划”编制招标工作。 4.项目化推进农业农村重点(亮点)工作。项目化推进2021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51项、亮点工作18项。 5.做好文明城市建设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加强对相关板块的检查整改工作;更换青山公园部分公益广告;组织全局人员轮流赴荣巷街道桃源社区开展“洁美滨湖”志愿服务活动。 6.持续做好新冠肺炎农村防控组办公室工作。切实做好农业农村疫情防控宣传和引导;选派3名同志参加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 7.全力抓好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化农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中秋”“国庆”两大节日期间安全检查;督查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8.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和信息研判。根据备忘录划定的湖岸线巡查任务分界,开展水陆巡查,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9.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审批工作,截至2021年9月23日,产权交易项目累计交易总数1019起,累计成交总金额2.46亿元。 10.牵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相关镇(街道)继续整改各类暗访问题;加强对交通沿线重要节点村庄的检查及落实问题整改,以及做好“红榜”村的长效管护工作。 11.积极落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先导镇培育工作。推动古竹老街改造工程、嶂青社区幸福湾休闲景观带等项目建设。 12.牵头推进农田连片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农田连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板块一期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13.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已认定省级示范项目2个,建设进度达74%;梳理全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拟签约项目11个、招商引资项目10个;踏青农庄、慕湾果园被认定为省级创意农园;雪浪山、龙寺生态园被认定为省级农耕实践基地;马山杨梅获无锡市第二届“十大农产品”称号,惠泉黄酒获“产品质量品牌示范奖”;完成无锡市首家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工作。 14.指导农业生产。持续做好水稻中后期田间管理指导等农业生产工作;做好防汛防疫防台期间农资调度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次茶叶生产培训暨宜兴茶业观摩会;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已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共计135.2万元。 15.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按照平均每1.5公里湖岸线1名人员的标准,建立护渔员队伍。举行授旗仪式,统一配发印制滨湖护渔标识的巡逻电动自行车、执勤服等装备。强化禁捕执法,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 16.加大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宣传力度。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线开展系列重点宣传,在新华社、学习强国省级平台等中央及省市级媒体登出报道;完成学习贯彻区党代会精神“一把手”访谈宣传;学习强国累计报送15篇,全国平台录用1篇,省级平台录用8篇。 17.落实走访慰问和对口扶贫工作。按照市级新一轮相对经济薄弱村帮扶的工作要求,出台滨湖区“五增行动”实施方案。 |
10月主要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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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党的建设。 2.牵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加快推进农村和农业产业规划。 4.项目化推进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51项、亮点工作18项。 5.落实粮食稳产保供工作。 6.全力落实文明城市农村建设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牵头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7.落实新冠肺炎农村防控组办公室工作。 8.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持续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 9.牵头推进农田连片整治工作。 10.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11.全力抓好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 12.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 13.加大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宣传力度。 14.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5.落实脱贫攻坚和对口扶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