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委2021年7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2021年8月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8-13 15:00 [ 大 中 小 ]
7月 重点工作 推进 情况 |
推进情况:(1)按照市、区指挥部最新要求开展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江苏省南京市重点地区来锡人员摸排登记工作,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措施。妥善完成整机入境人员、3+11上海入境人员隔离管理和接驳转运工作,对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转运人员、冷链行业从业人员、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展览、赛事、考试等大型室内活动的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2)稳步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3)对辖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诊疗信息做每日汇总上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日报表上报工作。 (4)加强各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加强各医疗机构“五有三严”、入口管理,内部管理、院感防控方面的疫情防控督查管理;加强全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2.继续开展2021年国家及省级双随机工作。 推进情况:目前已完成国家双随机检查73家,省双随机检查74家,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3.推进滨湖区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 推进情况:市二中医院、市九院累计筛查人数134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规范化管理5021人。 4. 推进 “十四五”重点专(学)科建设工作。 推进情况:对照《无锡市卫生健康“三名”战略专(学)科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5年)》,组织辖区内二家公立医院认真做好“十四五”专(学)科建设发展计划编制工作,积极申报西(中)医重点专(学)科、重点实验室等。 5.根据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检查的通知》完成全区自查。 推进情况:完成我区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自查,形成自查通报,准备迎接市级抽查。 6.省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 推进情况:(1)对照《健康促进县区标准(2019版)》的要求,收集整理台账资料;(2)对接广电融媒体中心做好省健康促进区宣传片制作前期准备工作;(3)协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7.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 推进情况:(1)组织召开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会议,部署动员全区上下全力以赴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2)会同区文明办,协调落实全区主要道路悬挂灯杆旗等迎检氛围营造工作;(3)组织区疾控中心邀请市级专家对全区17家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进行检查指导,存在问题以《简报》专刊的形式反馈各镇、开发区、街道,限期整改落实;(4)对接市迎检办,组织开展省、市、区在暗访、督导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标自查及信息反馈工作。 8.完成2021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填报及考核。 推进情况:已完成。 9.根据“优质服务基层行”市级第一轮审核意见,指导各单位薄弱环节整改,迎接市级第二轮审核。 推进情况:推进中。 10.开展“网安2021”行动。 推进情况:密切关注各类网络安全动态,及时完成对相关互联网资产的漏洞封堵和隐患排查,完成“七一”前后网络安全每日上报。 11. 2021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 推进情况:已完成 12.推选参加中共无锡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中共滨湖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推进情况:已完成 13.邀请市医院协会专家组一行4人在二中院、荣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审专家组成员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场评审、指导 推进情况:已完成 14.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推进情况:(1)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七一”前后安全检查的通知》;(2)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一、二类监管卫生健康单位既有建筑安全排查;(3)协调市职业病防治院开展45家重点企业的职业健康领域重大风险辨识工作;(4)组织区卫生监督所对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企业以及三氯乙烯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相关企业开展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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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存在问题 |
无 |
8月 主要 工作 安排 |
1.根据最新要求做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继续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3.加快推进糖尿病筛查工作,开展中期考核评估。 4.加快推进马山120急救分站筹建工作。 5.对照标准,继续做好省级健康促进区建设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 6.针对市级、区级第二轮“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改进,准备迎接市、区级第三轮评审 7.推进完成所有相关医疗机构接入,完成医疗电子票据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的验收。 8. 2021年“滨湖之光”3.0升级版卫生骨干人才及医学专家团队资料初审工作 9.对全区22家各类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区级评审; 10.对全区托育服务机构、民办幼儿园进行托位数摸底; 11.做好省、市安全生产巡查的迎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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