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整改

滨湖区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5-1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1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3月11日区科技局党组接收反馈意见后,随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华兆哲同志任组长,浦志强、陈莹贇、冯美萱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了巡察整改的组织力量,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具体事项,确保全体成员在思想上形成统一认识,主动把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2.确定目标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区委巡察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区科技局党组逐条逐项对照分析,根据整改思想、整改目标及整改要求,多方征求意见,于3月30日印发了《区科技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锡滨科党组〔2021〕6号),提出具体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整改工作。

  3.研究部署落实,统筹协调推进。根据整改方案,区科技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分解落实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起到刮骨疗伤的作用,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关于“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仍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3月起,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议事规则。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临时动议,防止决策腐败。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集体决定。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仍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新梳理近年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再次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进行全程纪实和任免审批。三是使用统一的干部选任专用会议记录本,对人事档案材料仔细核对检查,确保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准确。

  3.关于“公务接待规定要求执行仍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全局会议,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用餐申请制度,按照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二是推行全员公务卡结算,目前全局在职员工已全部办理公务卡,杜绝现金支付、记账挂单等不规范结算方式,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规范执行到位。

  4.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仍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会经费管理要求,2018、2019年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已从2020年开始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关于“破解难题的思路不够开阔,力度有限”问题的整改

  5.关于“联系区域科技改革发展实际思考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加强与科技领域专家库成员的联系,向各类产业专家和行业资深人士寻计问策,征集专业意见和创新思路。二是提升产业发展政策,结合专家的意见建议和滨湖实际,区科技局参与制定了《滨湖区加快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的政策意见》《关于实施“滨湖之光”升级版3.0打造太湖湾科创带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提升完善《关于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滨湖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专项申报指南》等政策意见,后续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的执行。

  6.关于“工作成效与上级目标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持续完善产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参与制定了《滨湖区加快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的政策意见》,对现有区各项产业政策进行了优化集成和升级升格,同时扎实推进政策实施与刚性兑现。二是在滨湖区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牵头成立了科技创新组。3月8日组织召开科技创新组成员会议,拟定了科技创新组工作方案和2021年度工作思路,推动太湖湾科创带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提升产业发展科技含量。

  7.关于“推动解决影响区域科技发展的重大问题成效彰显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校地院地合作共建。深入推进“一所一策”项目,推动校地院地协同创新发展;发挥我区科研院所集聚优势,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滨湖区与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机制的工作方案》,区领导挂钩联络高校院所,实施精准对接,与驻区高校院所联合举办“湖湾创新高层沙龙”等活动,深化校地院地合作共建。二是借鉴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科研机构“硬科技成果转化的衍生孵化模式”,与区发改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密切合作,探索设立“滨湖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院地合作成果转化项目给予基金投资支持,加快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三)关于“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8.关于“创新主体培育壮大显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产业政策,扩大创新型企业政策覆盖面,参与制定《滨湖区加快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的政策意见》,优化企业创新环境;创新方式,关口前移,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二是与移动和直播合作,利用线上线下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与各大板块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开展惠企政策进园区活动,并主动上门一对一精准服务,采取“上大课”+“开小灶”模式,提供高效精准服务。三是探索建立区价值型科技企业库,遴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入库,通过梯队培育,提升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形成创新型企业培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9.关于“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产业政策,在太湖湾科创带政策中增加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的奖励,鼓励传统工业企业更新理念,创新思维,通过自身研发或委外研发,从而达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目的。二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合作,掌握全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同时在创新型企业培育中联合税务部门加强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研发加计扣除项目的动员和培训。三是全力推动科创中心牵头的,联合发改、工信、金融、工商联等部门开展的企业大走访活动,带专家、带机构、带政策,深入企业,为企业嫁接高校技术、人才,银行金融及产业链上下游等资源,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意识,加大研发投入。

  10.关于“科技创新平台贡献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好科技创新促进中心。作为“一站式”服务窗口,中心为滨湖企业、人才提供招商资源服务、人才服务、项目申报、企业培育、金融创投服务等十一类科技创新服务,着力构建科技服务生态,整合线上线下科技服务资源,把“零碎化”的服务工作体系化、集成化,让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路。二是成立江苏省科技企业融资路演服务中心滨湖分中心,进一步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搭建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平台。三是依托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联盟、智能制造产业专业联盟等平台,组织各类联盟活动,为企业搭建人才引育、技术攻关和产业服务平台,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和政产学研合作。

  (四)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问题的整改

  11.关于“靠前服务、‘走企入户’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创服汇”党建联盟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平台的效能,开展了“云上智造,科创未来”“汇智滨湖,赋能未来”智能制造产业专业联盟活动、太湖湾科创带相关规划新政解读及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企业发展战略解析、“迎建党一百周年•走百家创新企业”企业走访、集成电路产业专题座谈等一系列服务企业的活动,进一步打造功能完备、高效便捷的专业化服务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激发全区科技创新活力,释放干事创业潜能。

  二是探索建立健全全区孵化器管理动态台账,在梳理在孵企业底数的基础上,加强专业辅导、服务,尝试引进第三方科创载体专业团队参与全区科创载体管理运营,组织有条件的科创载体创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12.关于“民生领域科技惠民富民工作积极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民生需求,加强对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医药、环境、交通等方面的调研,配合省、市科技部门,做好民生领域科技惠民富民类科技项目的管理,关注非民生领域成果在民生领域的应用。

  (五)关于“廉政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3.关于“规章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科室AB岗工作制度,增强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职责,突出监督职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开展内控规章制度自查清理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学习培训、资产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常态化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14.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相关审批流程的通知》等省市区委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公务出行、外出培训等各类事项加强规范,严格执行标准规定。二是推行全员公务卡结算,目前全局在职员工已全部办理公务卡,杜绝现金支付、记账挂单等不规范结算方式。

  (六)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5.关于“议事规则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制定《滨湖区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作用发挥、议事决策、选人用人、干部管理等工作进行细化规范,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厘清党政议事权责边界,规范决策程序,并执行到位。

  16.关于“党组发文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发文审核。各科室负责人对拟稿人起草的公文质量负责,加强公文的审核把关;办公室进一步进行内容审核,着重对发文的格式规范进行校核,精准使用党组、行政发文形式,确保发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17.关于“历史遗留问题议而未决”问题的整改

  目前天水公司已注销,天水公司的投资款和债权债务核销工作已完成,财务账面上对天水公司的投资款及往来款挂账已完成清理。下一步将继续与滨湖科技创投公司等做好对接工作,协助加快530企业等投资款收回的清算进度,推进历史挂账问题的清理和核销。

  (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8.关于“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精神,将条例内容与实际工作相契合,严肃党组织换届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程序规定逐一落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三、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共8项。

  1.关于“议事规则不健全”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滨湖区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作用发挥、议事决策、选人用人、干部管理等工作进行细化规范,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厘清党政议事权责边界,规范决策程序,并执行到位。

  2.关于“规章制度不完善”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修订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工作职责,突出监督职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修订《滨湖区科技局机关科室AB岗工作制度》

  二是制定《滨湖区科技局学习培训制度》

  三是制定《滨湖区科技局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四是制定《滨湖区科技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五是修订《滨湖区科技局印章管理办法》

  六是修订《滨湖区科技局财务管理规定》

  七是制定《滨湖区科技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1178555;邮政信箱: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908科技局办公室;电子邮箱:262340510@qq.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