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9 10:48 [ 大 中 小 ]
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无锡市滨湖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积极发挥作用。通过全局的努力,我局被评为“2020年度无锡市执法为民先进单位”。现将我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切实按照《规定》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及启动程序,强调由局长代表本局对重大行政事项行使决策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各审批科室的依法审批职能,制定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确保重大行政许可的依法依规办理。
(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局内部各类监督。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五)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我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及全局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培训。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聚力实施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2019年8月1日起我局正式履行全部划转事项的审批工作。
2.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滨湖区政府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将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我局,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3.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编制“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全区共梳理出402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和121项“最多见一次面”事项,细化“不见面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推动同一事项全区无差别化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全区统一。
4.创新模式,践行受审分离“一窗式”改革。在全市率先启动受审分离“一窗式”改革,科学设置投资建设类、市场准入类、社会民生类、其他类等四大类别“综合窗口”,梳理出涉及22个部门49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事项清单目录化。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全程网上流转、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机制,编制《“综合窗口”接办业务标准化工作手册》。同时,推动“一窗式”改革向基层延伸,指导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启动“全科窗口”改革工作,马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完成建设项目类“全科窗口”建设,胡埭镇为民服务中心完成人社业务“全科窗口”建设,蠡湖街道美湖社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全科社工”改革。
(二)深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及启动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及清理程序。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提供法律建议。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权力制约
1.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行政许可各项工作准则,规范许可行为。
2.加大许可公开力度,明确许可决定信息由承办审批科室推送至局门户网站和相关信息公开平台。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路径
1.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在全市首推企业住所信息承诺制,申请人办理登记时,凭租赁协议即可,无需再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在全市率先实行“一照多址”登记,企业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的,可以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通过经营场所备案,将经营场所记载在同一张营业执照上。深入实行“住用商”登记。数据处理、电子商务等十三大行业的企业允许在住宅内登记注册。
2.持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近年来,涉及卫生、旅游、食药等162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的前置审批目录仅44项。绝大部分经营项目无需许可就能办理营业执照。与之前先领证后办照相比,“先照后证”有利于创业者更早地开展银行开户、招工等前期筹备工作,缩短创业“入市”周期。改革期间,我们持续做好两个目录的“双告知”工作。一方面,通过窗口提醒、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强化当事人照后办证的意识;另一方面,按照规定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所有许可证发证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让广大群众都能查询并监督企业,为后续监管奠定基础。
3.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申请人通过网上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自己决定使用什么样的名称,实现了“零材料、零距离、零等待、零时差、零审批”。
4.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群众原先需向多部门递交不同的申请材料,自“多证合一”后,只需通过“一次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办理一张营业执照即可。由我们登记部门通过后台数据传送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其他相关部门,达到多部门信息互认共享的成效。
5.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一方面,对于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在电子公告期内无相关方提出异议,通过全体投资人信用承诺即可进行简易注销。另一方面,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省却清算组备案步骤和纸质公告费用,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6.全面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我们不断优化登记流程,加快全程电子化登记步伐。申请人选择无纸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的,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需通过网上登记系统申请办理登记业务,提交网上签名即可。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后网上核准并予以公示企业相关信息。全程电子化登记是企业登记便利化的一个里程碑,实现了企业登记“零跑路”,既提高了登记机关的行政效率和透明度,又极大的便利了群众办事创业,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各有关信息化系统优化整合不完善,仍存在多系统重复录入申报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申报工作量和难度,影响实际审批效能。
(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分阶段审批有待进一步着力优化。根据全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部署,依托统一审批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分全流程分四阶段申报,目前仍以单项和局部并联申报为主。
(三)开设企业开办“联办专窗”利用率不高。今年年初,在我局登记窗口设立了“联办专窗”,推出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以及发票申领的“一站式”服务。通过联办窗口内部信息共享,有序办理各项业务,实现企业开办“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日办结”,最大限度合并开办环节、压缩开办流程。但由于只有有限合伙登记及部分企业登记在我局窗口,“联办专窗”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让更多企业享受便利。
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力度不够。工作要求卡片式电子营业执照应发尽发,加强引导企业下载使用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不断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普及率。由于事项虽划转,但仍委托市监分局人员实施,人手不足,没有做到电子营业执照应发尽发。
四、2021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和打算
2021年,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一个五年的新局面,我局将紧紧围绕滨湖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快法治建设步伐,解决突出复杂问题,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我们将严格落实好各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进一步实行便民举措,聚焦企业登记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二)调整市场主体登记模式。配齐登记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尽快重新培养一支服务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专业团队。实现新开办企业各环节集中统一办理,提升企业登记全链条工作效能。
(三)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登记注册身份验证”等的优化、推广和应用。扩大“政银合作”网点企业登记,进一步实现登记便利化。以“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为契机,搭建涉企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营造更为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四)推广企业开业、注销“一网通办”。有序引导企业在江苏政务网“全链通”网上服务平台申请设立,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备案、发票申领等事项全程网上集成办理。有序引导企业在“全链通”平台申请注销,实现审批、税务、人社等部门间信息数据的共享和系统的有效对接。
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