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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锡滨综执案字〔2021〕第2104140048号

发布时间:2021-02-07 16:55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1-00516 生成日期 2021-02-06 公开日期 2021-02-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城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城市,市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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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锡滨综执案字〔2021〕第21041400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丁毅君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202**********403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锡滨综执案字〔2021〕第2104140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2021年2月6日10时54分,执法人员巡查至滨湖区湖滨路附近时,发现有车牌号码为浙B3L7U8的小型汽车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现场占地面积约0.8平方米。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经查,该车为丁毅君停放于此,当事人无法提供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手续。

处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贰佰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02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6

处罚有效期

2021-02-21

处罚机关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示时间

2021-02-07

 

文章来源:滨湖区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