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无锡市滨湖区护理院医疗等级评估”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16:03 [ 大 中 小 ]
为全面落实《无锡市护理院医疗等级管理试行方案》(锡卫老健〔2020〕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护理院建设,提高护理院服务水平,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无锡市滨湖区护理院医疗等级评估”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承担单位1家
二、项目要求
1、根据《无锡市护理院医疗等级管理试行方案》要求,形成评估专家组;
2、依据《无锡市护理院等级评估标准》对评估专家进行评估前培训;
3、对申请医疗能力等级认定的护理院进行现场评估;
4、出具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5、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三、遴选条件
参加本次项目遴选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民政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
2、熟悉无锡市护理院建设基本情况和特点、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对卫生健康管理尤其是护理院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提供上门服务;
4、有相应技术服务团队和专业人员支撑的;
5、有为政府部门提供相关项目服务经验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
1、组织机构证件复印件;
2、参与项目的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
3、拟承担“无锡市滨湖区护理院医疗等级评估”项目的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4、 遴选申请材料一式五份;
5、不超过10分钟的多媒体汇报材料。
重要提醒:遴选申请需要提供的重要资料用A4纸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五、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递交资料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资料形式:纸质版、电子版送至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家庭发展科。
3、递交地点: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427办公室。
4、联系人:吕晓雯 联系电话:0510-81173116
六、遴选时间与方式
拟参加遴选的单位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9:30至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410 会议室)进行现场遴选。
附件:遴选无锡市滨湖区护理院医疗等级评估项目评分表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无锡市滨湖区护理院医疗等级评估”项目遴选公告含附件.docx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