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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08 09:55 [ ]

                    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全文)

发文时间

1

关于无锡金通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差别化纤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差别化高性能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太旅环(2020)022号

2020.12.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5990819

电子邮箱:249570819@qq.com

金通高纤环评批复.pdf


 

 

文章来源:马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