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2020年滨湖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通知的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区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开展,现就区卫生健康委推进医疗卫生 “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区政府“放管服”工作要求,2020年我委按要求开展简政放权工作,完成再生育许可、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六项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工作;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成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行申请人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做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审批方式;落实市卫生健康委护士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注册审批下放的承接工作,完成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合并工作。
二、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持续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及时完成行政审批数据归集至市监管数据中心工作,以信用建设为基础,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非现场监管,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时开展我委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动态维护,按照区政府要求,规范办事指南基础信息,落实办事指南基础要素标准化,规范办结时限,精简办理材料,规范材料名称,形成办理材料标准化清单。
四、完成综合窗口改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把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注销、校验等行政许可全部集中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并编制办理指南,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2020年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了各项“放管服”要求工作,2021年我委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 “放管服”改革,服务我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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