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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政府召开第47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0-10-12 09:08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0-03715 生成日期 2020-10-10 公开日期 2020-10-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会议纪要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文秘工作 关键词 机关,会议纪要,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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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2020年10月10日,区长陈锡伦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

  2020年10月10日,区长陈锡伦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滨湖区产业发展载体提质增效工作意见(试行)》。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产业发展载体提质增效工作推进小组,协同推进相关工作。二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各类产业载体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梳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经验。三要加强管理考核。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加强对产业载体提质增效工作的监测和考核,全力推动国有闲置载体压降、低效载体盘活。

  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滨湖区长江流域湖泊水域禁捕退捕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无锡市滨湖区长江流域湖泊水域退捕船网工具回收处置实施方案》。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太湖水域退捕工作,精准保障退铺渔民合法权益,原则同意上述方案。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协调合作。明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相关镇(街道)和区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形成合力,确保长江流域湖泊水域禁捕退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二要强化政策宣传。要广泛宣传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退捕补偿政策和保障措施,充分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确保退捕工作有序推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要强化责任落实。相关镇(街道)要组建班子、配强力量,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退捕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无锡市滨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全面准确摸清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原则同意设立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并开展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一调度协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提高站位,切实把落实专项整治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二要发挥宣传作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宣传力度,广泛公告、充分解释、积极引导,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支持拥护、积极参与监督。三要全面组织排查。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摸排任务。四要确保结果真实。要全面压实各级责任,切实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执行摸排结果逐级“双签字”、结果公示等制度,确保结果真实精准有效。五要强化督查检查。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摸排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滨湖区招商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滨湖区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实施方案》《滨湖区“美丽河湖”行动推进会方案》《关于完善全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实施意见》等议题。

文章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