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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7 14:07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0-02720 生成日期 2020-08-27 公开日期 2020-08-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农村,农民,决算,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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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滨湖区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表.xls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参与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有关涉农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村公共服务发展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编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推广休耕轮作提高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与监督管理。指导和督办农业案件的处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种子、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农业投资项目审批,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

(十一)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走出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发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提升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地产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农业管理科、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渔政牧政科、农村改革与发展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无锡市滨湖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无锡市滨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锡市青山公园。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无锡市滨湖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无锡市滨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业转型提档步入轨道。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整合资源,调优结构,多元融合,积极走高质高效的产业发展道路。绿色优质体系逐步完善。结合滨湖实际,高质量策划实施“茶产业绿色防控体系”3年建设计划,2019年60%的规模化茶园共计1233亩实现无化防治(不施用化学农药),建成茶叶病虫害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被省植保站选为全省植保系统观摩学习的样板,获《新华日报》《无锡日报》报道。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推广,下发《农情简报》《病虫情报》共计17期,举办绿色防控技术、水蜜桃生产技术专题培训。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完成绿色食品认证20个,“马山杨梅”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无锡毫茶”正式获得证书,马山蔬菜公司成为市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惠泉牌“无锡毫茶”获第二十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灵鹏牌大米蝉联第三届“无锡好米”品鉴活动金奖,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大幅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渐显活力。完成百企建百园项目等一批载体建设任务,现有百企建百园项目2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市级家庭农场9家,农业园区面积比重达60%,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农业电商销售额稳步增长。出台《滨湖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比重提高3%,举办农产品电商等5个专题培训。九龙湾“花彩小镇” 花星球项目正式营业,获全国休闲标准化委员会、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颁发的“全国首家花卉休闲区”称号,建设成果在《中国日报》英文网站、中国新闻网 、中国江苏网等媒体展示。龙寺生态园被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评为“五星级园区”,雪浪山生态景观园龙潭花海项目建成。践行“农业+旅游”发展理念,开展农业农村资源全媒体推介,组织20余家次媒体专访,成功开展了长三角四城百家旅行社“寻味甜美乡恋 邂逅彩墨滨湖”专题推介活动。特色园区、美丽乡村、优质茶果等方面工作成果获“学习强国”平台录用4次。农业资源保护取得实效。高标准实施“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确保整治工作符合实情的同时,积极与各方加强协调对接,切实获得基层的理解和支持,整改违规违法建设项目12处,在全市率先完成整治任务。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110亩、夏熟轮作休耕300亩目标任务,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轮作休耕的政务信息专报采用了滨湖区有关实施情况和建议,被国务院办公厅录用并获国务院领导批示。全面完成水产养殖污染整治任务共计95户2527.3亩。从严落实贡湖梅梁湖渔政管理,2019年查处渔业违章165起,移交省太湖渔管办10起,收缴丝网4.1万米、地笼网456条,集中销毁历年收缴的违规渔具8.4吨。

(二)农业安全基础日益坚实。抓牢民生根本,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教育引导,严守安全底线,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保障。紧扣江苏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有关部署,突出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多种方式,向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告知相关法规及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2019年完成省、市、区各级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507批次,镇(街道)蔬菜快速检测1700批次,地产农产品省、市、区级抽检合格率为99.79%。3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试行主要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码制度。抓实非洲猪瘟源头监管,确保全区未发生疫情。农业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主动延伸执法,加强执法协作,坚决保障百姓舌尖安全,取得一批在全市领先的执法成果。2019年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0起,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刑案件1起。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在全市率先开展无证经营农药案件执法工作,查处5起案件。查处1起使用禁用农药案,成为全市首例涉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公安部门查处1起跨省经营假农药重大案件,从河南抓获嫌疑人30名,查扣回锡假劣农资1000余箱,系滨湖建区以来最大的农资违法案件。同步采取漫画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首批12个典型案例漫画以纸媒、电子载体广泛传播,扩大法制宣传效果。农业生产秩序切实提升。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农资经营等6个重点领域明确18条具体措施,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并通过台账检查、总结推进、细化方案等方式,长效推进,不断深化。启动为期2年的“滨湖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雷达监控技术为核心的渔业船舶监控系统已完成方案论证。抓实安全生产,层层落实责任,针对渔业捕捞、设施农业、农业园区、局属单位等重点领域,落实见底建库、摸排消患,检查单位225家,发现整改隐患96条,确保全区未发生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三)美丽乡村建设富有成效。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锁定目标,突破难点,系统提升农村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推三治五化”行动有新气象。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系统抓推进落实。梳理明确164个项目,涉及资金16.8亿元,开建率达94.5%,建成率达81.1%。认真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暗访整改工作,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现场推进、总结通报等手段,建立村(社区)全覆盖检查长效机制。滨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展在《无锡日报》登载,村庄环境、河道生态建设实效获“学习强国”平台录用2次,5个村(社区)获评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典型。农村人居环境有新提升。完成15个自然村生活设施及环境改善提升工程、新改建农村厕所20个,全区自来水入户率100%。新改建农村公路2条、桥梁1座,通行政村双车道四级以上公路覆盖率达100%,镇村公交覆盖率达100%。河道治理完工38条,在建20条。建成点源治理设施23座,涉农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达95%以上。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房翻建试点,马山阖闾社区南湾、胡埭茶场中湾2个市级试点村启动建设,其中5户竣工;雪浪塘前(三槐)示范区9户住宅竣工。胡埭、雪浪7个海绵城市典型项目全面完成。全区湿地保护率达69%,林木覆盖率达到37.28%。美丽乡村创建有新成果。形成11个行政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建成2个省级绿美乡村示范村、3个市级美丽宜居村庄、7个市级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示范村、3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市级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示范村、1个市级农村科技示范基地,5个市级科普示范村(社区)。

(四)强村富民工程持续推进。以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为重点,积极稳妥,由表及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模式革旧立新,行稳致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成果。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质,牵头完成专项调研,做到事实见底、问题透彻、对策明晰,为全区平稳有序实施改革工作争取到时间。在此基础上,紧贴基层需求,出台《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流程》等参考模板15个,明确标准化工作流程12个,组织会议培训52次,细致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完成清产核资“回头看”,滨湖区作为全市唯一代表接受了省农业农村厅专项检查。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19个,全区64个村(涉农社区)共有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74个,完成年度改革目标。滨湖区及荣巷街道龙山社区2项改革成果入选《江苏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汇编。农村“三资”监管体系构建严密网络。出台《2019年滨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工作举措6类17项,配套出台村(社区)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意见。举办全区“三资”管理培训班,对全区170余名农村集体财会、资产管理员开展专业培训。建成“1+7”区镇合一的“三资”监管信息平台。由点及面推进“户户通”平台建设、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完成全区覆盖目标任务。6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预决算,“e银通”非现金支付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累计交易955起,交易金额2.7亿元。认真推进滨湖区乡村振兴审计整改工作。惠农富民举措取得切实成效。9个市、区级经济薄弱村(社区)全部实现脱贫转化,合理安排、规范落实各级经济薄弱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奖补资金。完成截止2018年底村集体应收款项自查摸排,加快实施清缴。1-3季度,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159元,同比增长9.1%,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69。

(五)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抓实“一核心四平台”建设,完善自治、德治、法治有机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巩固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雁阵计划”党组织建设,胡埭镇龙延村党委通过市5A验收。在全市率先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大轮训,完成乡镇和区机关1300余人次轮训工作。深化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台账互查、讨论座谈、学习分享、沟通联系五个机制,系统管理党组织书记。1名村书记入选江苏省村书记“百千万”工程“千名领先”代表。引领民主自治和乡风文明。实施2019年度105个社区治理创新示范项目,村(社区)参与度达94.9%,为历年最高,7个项目在无锡市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践“书记(主任)”项目比赛中获奖,其中西园社区的“院落自治”总分名列全市第1。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0个,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71.4%,开展“三声飞入寻常百姓家”、乡风文明志愿岗、巾帼志愿百队千人进村(社区)、村规民约征集等一批有特色的活动。全区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辖区内23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达省定标准100%。建设完成镇(街道)级体育公园6个、村(社区)级体育公园1个。完善农村法治和治安体系。推进农村网格化治理,全区划分农村网格44个,配备专职网格员44个、兼职网格员130余名。自市联动指挥平台上线以来,全区7个镇(开发区、街道)网格员累计上报各类事件19978件,流转、办结率达100%。1名网格员作为全市2名之一,荣获省最美网格员提名奖。全区7个镇(开发区、街道)、79个村(社区)的专职法律顾问聘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实现全覆盖,共有调解员351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率达100%。完成15个行政村“村村通”技防工程、“雪亮工程”二期年度建设任务,建成66路道路监控、60路高空监控。全区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100%。滨湖区名列2019年市级群众安全感测评全市第一。

 

 

 

 

第二部分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459.87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055.89 万元,减少 16.21 %。其中:

(一)收入总计 5459.87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5253.28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1262.3 万元,减少 19.37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部分专项划出本单位。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附属独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 178.56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178.38 万元,增长99100 %。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对局下属改制事业单位补贴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 28.03 万元,主要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项目资金等。

(二)支出总计 5459.87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6.47 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6.4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无上年可比决算数。

2.卫生健康(类)支出 58.02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63 万元,增长 2.89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

3.节能环保(类)支出 15.14 万元,主要用于生态补偿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520.81 万元,减少 97.1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部分专项划出本单位。

4.城乡社区(类)支出 8.77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98.38 万元,减少 91.82 %。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5.农林水(类)支出 4926.74 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开展各项业务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和农业项目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435.94 万元,减少 8.1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

6.住房保障(类)支出 424.73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逐月住房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0.83 万元,减少 0.20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7.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分配。

8.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本年收入合计 5431.8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253.28 万元,占 96.71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78.56 万元,占 3.29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本年支出合计 5459.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15.48 万元,占 36.91 %;项目支出3444.39万元,占 63.09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5281.3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34.27 万元,减少 18.9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部分专项划出本单位。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5281.3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73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941.9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281.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9.52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6.4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划入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5.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3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42.74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节能环保(类)

1.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入预算。

2.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14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入预算。

(四)城乡社区(类)

1.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7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五)农林水(类)

1.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24.67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0.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5.8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2.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490.91 万元,支出决算为 864.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6.1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以及事业人员绩效奖未列入年初预算。

3.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5.7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4.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5.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2.12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6.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1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7.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10.6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4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9.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1.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0.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1.农业(款)其他农业(项)。年初预算为 339.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790.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2.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3.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9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4.林业(款)其他林业(项)。年初预算为 13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26.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9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部分专项划出本单位。

15.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划入专项。

16.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4.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划入专项。

17.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0.8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97.13 万元,支出决算为 9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5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247.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4.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7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3.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5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0.1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29.0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61.0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1.3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123.54 万元,减少 17.5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部分项目划出本单位。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90.1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29.0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61.0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6.09 %;公务接待费支出 5.0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3.9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减少 7.83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3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与预算数相同,比上年决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主要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4.3 万元,完成预算的 82.69 %,比上年决算增加 0.83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使用次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规范车辆使用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维修、汽油费等。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

3.公务接待费 5.03 万元,完成预算的 38.69 %,比上年决算减少 0.4 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和标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和标准。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5.03 万元,接待74 批次, 625 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条线业务指导及外省市相关部门考察、调研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与预算数相同,比上年决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会议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会议费。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0 个,参加会议 0 人次。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0.0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5.42 %,比上年决算增加 8.73 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增加了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次数和人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增加了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次数和人数。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3 个,组织培训 394 人次。主要为培训职业农民、党员冬训及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81 万元,比2018年减少 7.46 万元,降低 26.39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6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6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5.6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5.6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1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 0 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R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 0 万元;本部门单位共 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4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