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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时间:2020-08-23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根据滨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区委三个巡察组于2019年9月9日起,分别对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城开发展管理中心、马山街道万丰社区、西村社区、嶂青社区、群丰社区、耿湾社区、阖闾社区、峰影社区、乐山社区、迎晖社区及街道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马山街道开展巡察 “回头看”。

  巡察期间(2019年9月9日至11月8日),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受短信)和邮政信箱等(见附表),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