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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8日度假区规划建设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发布时间:2020-08-18 14:49 [ ]

2020818日度假区规划建设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产齿轮室罩盖盖板7万片扩建项目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常康路10号

无锡市佳宜车厢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佳宜车厢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求,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购置设备,新增齿轮室罩盖盖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齿轮室罩盖盖板7万片,全厂形成年产冲压件500万件、齿轮室罩盖盖板7万片的生产能力。

1、废水部分:该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送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2、废气部分:(1)该项目须对下料、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2)该项目须对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该项目须对食堂油烟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 中的小型餐饮企业标准;(4)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因此在该项目所在1#、2#生产车间周围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点。3、噪声部分:该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部并合理规划布局,并须对生产车间及各噪声源采取有效防噪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4、固废部分:(1)该项目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该项目餐厨废弃物应委托取得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等应收集后综合利用;(4)该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含油铁泥和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0510-85990819

249570819@qq.com

公开时间: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文章来源:马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