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第二批托育机构复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4 14:53 [ 大 中 小 ]
各镇、开发区、街道社会事业局(办),区疾控中心、监督所、妇计中心,各相关托育机构:
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托育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指导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并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自6月5日起,有序恢复经区卫生健康委验收合格的第二批有证有照托育机构线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托育机构法人代表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恢复线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后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健康排除、每日消毒、人员管控等工作,有效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二、切实加强管控。按照“谁主管谁监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区疾控中心、监督所、妇计中心对批准开展线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要严格督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条件违规复课的托育机构要及时依法依规查处,确保我区托育机构恢复线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平稳。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
三、严格复课程序。本次公布的是第二批经评估验收合格恢复线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其他托育机构如需恢复服务,必须自主提交申请,经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线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未通过评估验收的托育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服务。
附件:第二批可恢复线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名单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附件
滨湖区有证有照托育机构复课名单
胡埭镇(1家)
无锡市立人托育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