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湖区“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申请奖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9 11:04 [ 大 中 小 ]
为落实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无锡市餐饮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奖补方案》锡市监办〔2019〕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滨湖区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将滨湖区“互联网+明厨亮灶”奖补方案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
滨湖区2019年5月1日以后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一条要求,安装的互联网+摄像头应当覆盖粗加工区、烹饪区、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域、餐饮具清洗消毒区。
二、奖补标准
“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经验收通过的餐饮服务单位,每个摄像头建设费用(不含宽带等)超出400元的奖补人民币400元,如不足400元的按实际建设费用奖补。
微、小型餐饮单位奖补不超过1个摄像头费用,中型餐饮单位奖补不超过2个摄像头费用,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奖补不超过3个摄像头费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参照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执行,除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外,其他各类食堂按照加工区面积参照同类型餐饮单位执行。
三、申领程序
(一)经营者申请
符合奖补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分局提出申请,于2020年6月16日前向所属分局提供以下材料,逾期的延续至下一年度办理:
1.无锡市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奖补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主体名称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抬头要与执照主体名称或业主姓名一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未能提供发票原件的经营主体不予奖补。
(二)分局受理及拨付
1.滨湖市场监管各分局对申报奖补的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安装监控设备符合要求且实际正常运作,给予奖补。
2.2020年6月19日下班前,各分局将无锡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奖补对象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分局章,交至滨湖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并由区局财务科审核后发放。
附件:1.无锡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2.无锡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奖补对象汇总表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无锡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餐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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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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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态详细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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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区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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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业主 或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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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和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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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展示平台 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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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开户行及账号 (姓名、银行及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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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
申请人承诺,本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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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市场监管分局验收情况 |
摄像头安装完好且正常运作的数量: 个 □验收合格 □验收不合格
验收人(2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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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市场监管 分局意见(盖章) |
分局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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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意见(盖章) |
年月日 |
注:1.视频展示平台及状态请填写在哪个网站、公众号或app进行展示,能否正常展示;2.分局负责人不得作为验收人。3.银行开户名称或银行卡持有人必须与证照载明的单位或业主一致。4.字迹清晰,不得潦草。
附件2:
无锡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奖补对象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业主) |
地址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业态详细分类 |
奖补摄像头个数 |
总奖补额度(元) |
开户行及账号或姓名及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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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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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外,其他各类食堂除写明业态分类外还要写明加工区面积(例:养老机构食堂,250平方米)。
填表人: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