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创新30条”正式发布
时间:2020-05-12 14:06 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
5月11日,“滨湖创新30条”(下面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同步启动10亿元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母基金,将为滨湖创新创业企业和人才带来“真金白银”的奖励。
创新决胜未来。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为全力打造产业更高端、创新更澎湃的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此次面向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招引、孵化、初创、规模产出、成熟上市等阶段,制订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30条政策意见,全面助推滨湖成为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和自主原创技术的策源地。
《意见》鼓励科技型企业引进,关注“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支持科技企业落户、科技项目建设、人才团队引进、投资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落户企业和科技项目。经认定,对实际投资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意见》鼓励科技孵化体系建设,入选市级“三类”企业培育库,新建创新平台和众创空间、孵化器以及中介机构服务平台,都有实打实“真金白银”的奖励。最高100万元奖励、200万元投资、连续三年新增贡献最高100万元返还……“三管齐下”让瞪羚企业跃得更高。此外,新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也有50万元奖励。
《意见》聚焦初创企业,在初创企业融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开放、产业创新联盟建立、创新创业竞赛、技术创新合作、国际技术交流、引进高端人才等方面,资金支持步步到位。其中,区“瞪羚计划”入库企业以及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生命健康、车联网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企业,最高可享受50万元贴息贴保奖励。
《意见》鼓励科技型企业做强,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重大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总部化发展、技术扩能及引才育才、留根发展。对实施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化装备和流水线整改升级改造的企业,投资额在300万—1000万元的,最高可获百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在项目建成验收通过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企业在境内、境外上市,并购上市或场外市场挂牌,或场外市场新三板、价值板挂牌,进行再融资项目和兼并重组项目,驻区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属地转移转化,均有奖励。
聚焦聚力,精准发力。“通过借鉴和参考周边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省、市最新激励扶持科技创新政策,‘滨湖创新30条’聚焦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的、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紧扣创新主体反映最强烈的堵点难点,条条都是干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细落实。同时,继续深入挖掘发展潜力好、研发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的创新型企业,做好精准服务,精心扶持,营造创新型企业成长的优质土壤,推动创新集群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