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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街道关于落实区委巡察街道直属单位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4-27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机构:滨湖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1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马山街道16个直属单位开展了巡察。12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马山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关于巡察马山街道直属单位的反馈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马山街道直属单位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收到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马山街道区委巡察直属单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3次专题会议,围绕直属单位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5方面14大类问题,分解为55项整改任务,逐条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加强跟踪督办,强力推动整改。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建立落实整改督导工作机制,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与相关直属单位进行挂钩,采取听汇报、核查资料、查看现象、个别座谈等形式,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对推进整改工作不力、执行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执纪问责,确保不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走过场、喊口号、装样子等行为,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按照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原则,立足治标、着眼治本,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内控管理机制,从源头堵住制度漏洞,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截至目前,4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制定、修订各类规章制度5个。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一些单位负责同志对‘四个意识’的认识入脑入心不够,内容不熟悉。谈话了解,有的说不全‘四个意识’,把‘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说成是‘四个意识’,参加谈话的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能够对‘四个意识’正确回答的不到半数。”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考核细则,指导单位落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下发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清单,3月下旬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三是3月19日组织各单位党务工作者,在线收看《如何做好抗疫斗争中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

  2.关于“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单位对区委开展巡察工作目的意义未能深刻理解,少数单位情况汇报材料不按巡察要求撰写,领导班子没有做到集体研究,主要负责同志未能做到亲自把关,个别人员对巡察工作存在应付、遮掩事实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组织相关直属单位学习上级有关巡视巡察文件精神,责令相关问题单位重新撰写汇报材料并由主要负责人把关。要求主管局主要负责人及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态度不端正人员进行约谈,并作书面检查,1月2日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3.关于“华侨公墓问题剖析短短两点,不痛不痒,水利农机站、华侨公墓等单位个别人员谈话态度不端正,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或是遮遮掩掩、或是一推了之。”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令华侨公墓主要负责人根据要求重新撰写问题剖析汇报材料、书面检查材料。二是要求主管局主要负责人对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态度不端正人员进行约谈,并作书面检查,1月2日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4.关于“部分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学习不深、领悟不透、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下发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指导清单,充分发挥街道党校职能,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编发基层党组织学习材料,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最新文件、会议精神纳入直属单位学习内容。

  5.关于“街道党工委于2017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工资及各类津补贴发放的通知》,一些单位传达学习态度不认真,执行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直属单位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企事业单位工资及各类津补贴发放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直属单位中的企业性质人员的津补贴等统一由主管局负责审核管理。二是不定期对直属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发放津贴、福利情况进行摸排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清退计划,全面跟踪督导。

  6.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责令问题单位排定项目建设具体时间节点,加强沟通协调,按时序进度推进项目建设,由党政办、纪工委做好督查工作。

  7.关于“污水处理中心深度处理站项目和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污水处理中心深度处理站项目已完成建设。二是制定污水处理中心提标改造项目建设时间进度表,落实项目责任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和项目跟踪督查,确保按时间进度推进到位。项目已于3月13日第一时间开工,正有序推进中。

  8.关于“路桥养护所团结桥大修项目落实和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团结桥已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大修并竣工通车。

  9.关于“第六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服务能力不强,群众信任度不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整治个体诊所超范围行医及四小行业无证营业的问题巡查督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六院已经完成资源整合,实现合并运作。二是推进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六院信息化建设,提供自助挂号、第三方支付等便民措施,提升改造硬件设备。三是督促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个体诊所超范围行医及四小行业无证营业的对外宣传与上门巡查,及时告知办理相关证件的要求,并定期检查巡查台账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滨湖区卫生监督所。

  10.关于“文化馆、路灯管理所、运输公司、旅游汽车公司、华侨公墓等单位班子成员不明确,存在 ‘一言堂’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各直属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将单位中层干部纳入重大事项讨论范围,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是完善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考核细则,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发现一起扣0.2分。

  11.关于“污水处理中心、第六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馆、华侨公墓等单位有班子会议或办公会议记录,但是会议记录不详实、不全面,决策过程无法体现,权责难厘清;其他单位没有会议记录,只有会议纪要,但是不严肃,随意化现象较为突出。如,水利农机站2017年7月至11月长达五个月没有一次会议纪要;住保所2018年6月15日会议纪要内容为‘碧波支路50-55号阳台一直有东西掉下来,需要整修’。”问题的整改

  已于4月指导直属单位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材料,落实专人和记录本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进行记录,并纳入年度档案整理归档范畴。

  12.关于“议事规则不明,权责边界不清晰。领导班子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支委会职责内容混淆不清,‘三重一大’事项、党建工作和日常事务搅杂在一起,多数单位存在此类现象,其中第六人民医院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其他会议,包揽所有事项。”问题的整改

  已于4月指导督促直属单位理顺领导班子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支委会议事范围和程序。

  1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意识淡薄,多数以‘一致同意’‘一致通过’代替民主讨论过程,班子决策会议开成了工作通报会,甚至有些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不开会讨论,水利农机站、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华侨公墓、第六人民医院等单位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已于4月督促相关直属单位完善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明确对直属单位“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硬性规定,对会议表态、会议记录等程序进行了规范。

  14.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主动不深入。多数单位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没有研究部署,除路桥养护所、污水处理中心等少数单位外,其他一些单位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贯不及时、联系自身不紧密。水利农机站对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内容的学习教育未能做到全员发动,城建开发中心、住保所对美丽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未能做到专题学习。”问题的整改

  指导各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班子成员按计划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学习台账,党群部定期下发相关学习资料。

  15.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部分单位对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视,组织不严密,工作无计划,活动无方案。同创公司2019年3月13日党员大会安排七项内容,内容包括公司表彰、签订承诺书、专家授课、一把手讲党课、观看电教片等,内容‘一锅煮’,无法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直属单位学习教育情况的考核督查,明确学习计划、活动方案、活动效果等内容纳入《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考核细则》考核细则。

  16.关于“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缺失。多数单位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较少,普遍存在研究业务工作时顺带布置党建工作的现象。蔬菜公司、环卫所、城建开发中心等单位支委会会议内容基本都是研究业务工作、布置日常事务,运输公司由1名预备党员具体负责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直属单位党建主体责任,于2020年3月底,将述职评议、牵头召开党建例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工作纳入《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考核细则》,并下发征求意见稿。二是下发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于2020年3月底,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组方案》,明确责任人、包干单位、指导清单等工作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务的指导。四是运输公司负责党建工作的预备党员已于2019年12月7日转正。

  17.关于“党建台账资料不实。部分单位党建台账资料存在后补、抄袭现象。城建开发中心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出现 ‘社区党建’‘社区党总支’等字样,住保所2018年1月主题党日活动为‘局党组成员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运输公司2016年‘超前’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直属单位党建主体责任,已于2020年3月底,将牵头召开党建例会、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等工作纳入《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考核细则》,并下发了征求意见稿。二是已于2020年3月底,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组方案》,明确责任人、包干单位、指导清单等工作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台账的指导。

  18.关于“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不规范。旅游汽车公司、住保所、路灯管理所、环卫所等单位内容更新不及时,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党员义务一栏,住保所宣传栏内容多年未更新,至巡察之日一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等内容。”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于2019年10月,责令个别直属单位更换老旧阵地内容。二是将阵地建设“六个规范化”纳入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9.关于“个别支部存在‘空挂’党员现象。旅游汽车公司有7名党员,但有3名党员是挂靠的,其中2名长期不在无锡生活,基本不参加支部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顺党员关系,已于2019年12月将2名长期不在无锡党员关系转移到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附近党组织,另一名党员于疫情结束后,尽快转移党员关系。二是将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考核细则》,并下发征求意见稿。

  20.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有的个人发言材料多年雷同,相互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高度一致。环卫所、污水处理中心2018年年内两次组织生活会相互间的批评意见完全相同,污水处理中心2019年与2017年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内容一致;有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寥寥数语,‘红脸出汗’作用发挥不明显,运输公司、旅游汽车公司等单位问题明显。”问题的整改

  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组方案》,明确责任人、包干单位、指导清单等工作制度,加强指导直属单位开展组织生活,明确组织生活会材料预审制度。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委会召开不及时,水利农机站、污水处理中心、路桥养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三年来《党组织生活记录簿》没有支委会记录;党课制度坚持不够,领导干部讲党课内容不实,城建开发中心2016年4月5日党课内容为‘书记上党课’,无实质性内容,运输公司2016年端午节放假期间上党课,环卫所2017年5月3次党课记录、7月2次党课记录。”问题的整改

  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组方案》,明确责任人、包干单位、指导清单等工作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滨湖先锋”线上线下“三会一课”内容的指导。

  2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同创公司直属党支部2018年8名党员的自评情况和他评情况内容完全一样。”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直属单位党建主体责任,已于2020年3月底,将民主评议工作纳入《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考核细则》,并下发征求意见稿。二是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组方案》,明确责任人、包干单位、指导清单等工作制度,加强指导直属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3.关于“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味不浓。蔬菜公司2017年8月8日活动内容为‘学习生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组方案》,明确责任人、包干单位、指导清单等工作制度,加强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内统一活动日”。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将党内活动纳入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24.关于“程序不规范。城建开发中心发展预备党员吴虹芳和蔬菜公司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钱江杰、刘臧国,未见相应的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旅游汽车公司徐建设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不满半年便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考核细则》,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考核细则,并下发征求意见稿。二是筹备举办党务干部“标准化规范化”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三是旅游汽车公司徐建设的确定发展对象时间填写错误,已修改。

  25.关于“工作不严谨。住保所徐妍杰的党员发展材料中有两份转预备表决票,日期分别为2016年10月27日和2016年12月12日,且预备期未满一年就召开党员大会转正,水利农机站个别党员发展对象备案报告上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2015年4月’”写成‘2015年7月’,污水处理中心个别党员发展中将确定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票决汇总表时间‘2015年5月28日’写成‘2014年5月28日’,污水处理中心党员发展材料缺少发展对象备案报告、批复。”问题的整改

  徐妍杰的党员发展材料因办公室搬迁丢失,后补材料中时间有误,后原材料找回核实,转预备表决票应为2016年12月12日,转正大会召开时间也已满1年。水利农机站发展对象时间写错,已作出情况说明并更正。污水处理中心党员发展的票决汇总表时间笔误写错,已更正。污水处理中心党员发展材料中缺少的资料已找回。

  26.关于“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多数单位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主动。谈话中,一些单位负责同志自我感觉良好,对本单位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情况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清单。二是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做好台帐记录,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签订《廉洁从政岗位承诺书》。三是每季度对纪检干部履责情况检查1次。

  27.关于“查阅台账发现,一些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及整改清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报告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三年间内容雷同、东拼西凑。文化馆2017年述职述廉报告中还是‘坚持学习十八大精神’等内容,住保所2016年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中出现 ‘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等内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廉政谈话流于形式。环卫所历年党风廉政谈话记录相同。”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规范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报告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责令相关单位对问题材料进行修改。二是责令各直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及整改清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报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和廉政谈话记录的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纳入每月对各直属单位问题整改情况检查。三是对存在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28.关于“较真碰硬不够,面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违规事情,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责令相关单位党组织围绕个别人严重违纪案件和巡察整改问题落实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29.关于“公款送礼。公款购买茶叶、杨梅等本地土特产送礼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责令直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公款送礼的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二是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30.关于“私设名目,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责令相关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违规发放殡葬津贴、马圩补贴、野外补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20年1月23日完成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81720元。二是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31.关于“公车管理制度缺失,多数单位未建立一车一档一卡制度。”问题的整改

  指导下属单位完善公车台账,建立“一车一账”“一车一卡”制度。3月,对直属单位公车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

  32.关于“物资、物品出入库无登记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华侨公墓仓库管理混乱,水利农机站无出库登记。”问题的整改

  督促指导直属单位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库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物资、物品出入库登记,不定时进行检查。4月,对华侨公墓、水利农机站仓库管理进行了监督指导。

  33.关于“食堂管理随意,环卫所、蔬菜公司、水利农机站、文化馆、华侨公墓、污水处理中心等单位食堂只记流水账;采购账目不清,如水利农机站采购名目常常是‘水产品一批’,没有明细。”问题的整改

  指导相关直属单位完善食堂财务制度,规范采购验收及采购报销程序,同时细化采购名目,按明细科目形成汇总表。建立食堂财务账册,建立现金日记账以及菜金总分类账,做好食堂财务账册并归档管理。4月,对相关直属单位进行了监督指导。

  34.关于“财务报支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财务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制度、文件的专题培训,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应知应会考试。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检查力度。

  35.关于“现金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财务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制度、文件的专题培训,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应知应会考试。二是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必须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的业务要进行大额现金审批手续。三是每年至少一次对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6.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经营性资产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度假区公有资产管理的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公有资产的出租、转让、报废等操作程序及制度。二是督促各直属单位落实租金收缴负责人,制定租金催缴时间表,运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方式,做好欠缴租金的收缴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的资产监督管理,

  37.关于“租金低于指导价。”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经营性资产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度假区公有资产管理的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公有资产的出租、转让、报废等操作程序及制度。二是督促各直属单位对目前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进行清查,租赁协议按照指导价签订,未按指导价签订协议的按指导价对租金重新核定。

  38.关于“合同与台帐登记不符。”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经营性资产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度假区公有资产管理的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公有资产的出租、转让、报废等操作程序及制度。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对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进行全面清理,对合同的执行、租金收缴等要素进行详细登记。

  39.关于“资产利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各直属单位对自有经营性资产的闲置情况进行摸排,将资产的保值增值纳入直属单位年度考核,提高直属单位资产管理水平。二是落实各直属单位租金收缴负责人,制定租金催缴时间表,对存在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行情况较差、合同条款违规等情况的承租方,运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方式,做好欠缴租金的收缴工作,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

  40.关于“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存在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度假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指导,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省、市、区相关文件及《度假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41.关于“中标单位高度集中,廉政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度假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指导,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省、市、区相关文件及《度假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比选施工质量优良,安全文明施工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

  42.关于“合同履行不规范,个别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扣除工期延误罚款。”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度假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二是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省、市、区相关文件及《度假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相关单位完工验收资料已做相关延误的情况说明,不作延误罚款。

  43.关于“工程核减率超10%未扣款。”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度假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二是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省、市、区相关文件及《度假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拟定统一合同,把高估冒算条款作为合同的必要条款,在以后工程款支付时,严格按照高估冒算条款执行,进行严格扣除把关。三是相关单位已立行立改,退回应扣减的罚款。

  44.关于“部分单位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项目资料归档不齐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不及时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相关直属单位落实专人管理档案,做到责任到人,配置专业档案室,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严格落实并实施档案工作标准、规范。二是组织并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学习和培训,组织档案专业教育的学习和培训,做好档案宣传。进行现场业务监督和指导。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共11项。

  1.关于“个别单位将文件要求执行时间元月起执行私自理解为5月1日起执行。”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相关直属单位津贴补贴清退尚未全面完成,目前就津补贴清退方面具体落实一项措施:责令各直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于6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的直属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问责。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2.关于“同创公司对标党工委目标要求尚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目前园区规划尚未完成,与规划相匹配的园区提升方案尚在酝酿之中。就此问题落实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了三大园区企业土地利用情况调查摸底,完成土地出让信息调查,规上企业年度销售和亩均贡献调查以及“厂中厂”摸底调查;公有(集体)载体租用企业产出调查以及规下企业产出情况初步调查。二是初步拟定古竹园区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提交度假区相关领导及部门;同时积极推动五号桥园区梁乐路绿化美化和康乐路路灯提升完善工程,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三是疫情期间在抓好疫情管控的同时,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对三大园区企业进行走访,了解复工复产以来生产经营状况,倾听企业诉求及建议。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关于“私车公养。”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利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已完成清退并已问责,列支个人车辆维修保养费的问题尚未清理完成,目前就私车公养方面具体落实两项措施:一是责令直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私车公养和列支个人车辆维修保养费问题的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将于6月底前完成清退。二是将于6月底前完成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4.关于“公务接待把关不严。公务接待审批不严格,用餐审批单来客人数填写不实,未能做到一餐一票一结,存在跨年度报支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公务接待把关不严问题正在全面排查摸底,目前就公务接待把关不严方面具体落实两项措施:一是责令直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公务接待把关不严的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作出情况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二是将于6月底前完成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5.关于“变相发放福利。购买商业保险。”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相关直属单位购买商业保险问题尚未完全清理完成,目前就违规购买商业保险方面具体落实两项措施:一是责令直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二是将于6月底前完成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6.关于“劳保用品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相关直属单位劳保用品发放不规范问题尚未完全清理完成,目前就劳保用品发放不规范方面具体落实两项措施:一是已责令直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劳保用品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于6月底前完成清退。二是将于6月底前完成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7.关于“报销学历教育费、培训费。”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相关单位报销学历教育费、培训费尚未全面清理完成,目前就报销教育培训费方面具体落实两项措施:一是责令直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报销学历教育费、培训费的问题,二是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8.关于“个别单位发放蹲点补贴、打捞补贴、巡查补贴、油费补贴,甚至还为个别人发放早出晚归补贴。”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相关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尚未完全清理完成,目前就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具体落实两项措施:一是已责令相关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违规发放蹲点补贴、打捞补贴、巡查补贴、油费补贴、早出晚归补贴的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将于6月底前完成清退。二是将于6月底前完成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9.关于“个别单位发放职工劳务费。”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相关单位2018年的已完成清退,2016、2017年的尚未完成清退,目前就相关单位发放职工劳务费方面具体落实一项措施:责令相关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10.关于“存在高温费发放对象超范围现象和学习考察无审批无方案、直接报支由旅行社开具发票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正对度假区各相关直属单位高温费发放对象超范围现象全面排查摸底,目前就高温费发放方面具体落实一项措施:责令直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梳理高温费发放对象超范围现象,于6月底前完成清退,6月底前完成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责,并已纳入2019年度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11.关于“内控机制修订更改不及时。同创公司内控机制手册多处圈划、删减,极不严肃,环卫所内控机制2012年制定,修订滞后。”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原因:同创公司已修订完善《同创公司内控管理机制》;环卫所因涉及内容较多,还未修订完成,正督促其加快进度,预计6月底前完成修订。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四、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共5项。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

  2.关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虚化”“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一是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考核细则》

  二是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组方案》

  3.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肃”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制定《度假区(马山街道)2020年党员教育管理实施意见》

  4.关于“资产管理有漏洞”“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修订《度假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5998033;邮政信箱:马山街道梅梁路16号度假区纪工委;电子邮箱:jigongwei1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