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鸣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18:27 [ 大 中 小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无锡市滨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锡滨委办〔2019〕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严鸣君同志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龚明辉同志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