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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纪】第一期

时间:2020-03-25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1、民生资金领域案例:袁久海在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新营乡二府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村集体林场以本人和他人名义造册上报,先后冒领退耕还林项目补助粮款141670.97元,其中个人贪污5820元;2016年,又以其子等9人名义申报民政救灾款6300元,违规用以支付铲车租赁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三资”管理领域案例:2017年7月、10月,浙江省嵊州市金庭镇华堂村原党总支书记、村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王建伟利用职务便利,两次从村财务挪用共计50万元,用于其个人经营的公司银行转贷与资金周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征地拆迁领域案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党委原副书记植剑东利用工作便利,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405.71万元,从中分得140.78万元;伙同他人收受被拆迁户好处费59万元,分得39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点评:民生领域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百姓利益紧密相连。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就要求我们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通过重拳出击、严厉惩处,不断堵塞漏洞、扎紧笼子,在深化标本兼治中规范权力运行,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