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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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主要负责人解读《滨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1 13:27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滨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安全风险。

  二、主要内容

  (一)进度安排

  2020年2月底前,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020年2月下旬至9月,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2020年10月至12月,区各有关部门书面总结经验成果报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内容及分工

  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化工产业源头管控,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严格危险废物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保障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无锡市滨湖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锡滨委办发〔2020〕1号)相关危险化学品整治内容,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分别于2020年2月29日、7月20日前向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11月底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文链接:锡滨政办发〔2020〕2号印发《滨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