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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16:10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0-00302 生成日期 2020-02-19 公开日期 2020-02-19
文件编号 锡科规〔2020〕2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科技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科技 关键词 项目,科学,技术,科研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十三五”市科技创新规划,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根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现将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以下简称为“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或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2.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3.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4.近三年有应结未结、中止和撤销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2)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3.研发内容相同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也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并记入科技项目管理信用档案。

  二、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后,要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网上各类计划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各地区科技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从无锡市科技局网站下载)至市科技局。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准备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或实施情况)、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各地区科技局。各地区科技局正式行文并出具推荐意见,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送达地点: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607室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本计划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填写xx年12月31日)、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及分期实施计划等。特别提醒: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合同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3.为加强政府科技发展资金的监督管理,本年度立项签订合同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仍须到本地区的农行无锡分行分支机构开设项目资金专户(具体参照项目立项后发文说明)。

  4.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有审计公司印章(财务报表应有财务部门的印章)。

  5.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三、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申报项目时务必选对相应的计划类别,并正确填写相应的指南代码(指南代码为相关指南中明确或者其所在的段落序号)。

  3.市科技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齐的申报资料。

  4.本通知的文本格式及各类政策依据可在市科技局网站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2.纸质材料送达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加5个工作日。

  五、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地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2.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地科技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无锡市科技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六、其它事项

  1.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劼 林玉霞 华爱平

  联系电话:85617307、85617309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675-1236、818224260

  3.各类计划项目申报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3. 2020年XXXX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9日

 

 

附件1

 

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

(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针对社会发展领域热点民生问题的科技需求,重点支持我市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民生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科技示范应用,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一、支持方式和重点方向

本计划分为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共两个类别。其中,社会发展科技示范类项目为分年度拨款,每个项目市级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对项目新增总投入最高给予20%资助,立项当年最高拨付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项目按照总投入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的市级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2020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一)社会发展科技示范

S101 重点病种诊疗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

围绕重点病种的临床诊疗技术难题,整合我市各医疗机构、高校院所及研究机构的优势资源,开展医学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研究,建立规范化的诊疗策略,培育临床专科人才团队,努力突破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推动建设国内领先的临床医学转化平台和特色诊疗中心。

S102 重大突发传染病的早期预警与防控技术应用示范

针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的早期预警、及时防控和规范化治疗等各个环节,开展流行病学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示范,融合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建立早期预警、应急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新策略和新技术,进一步提升我市应对重大突发传染疾病的科技防疫能力。

S103 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提升科技示范

围绕城乡水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等关键问题,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优势资源,组织开展典型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建立精准化与规范化的科学施策技术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宜居环境建设科技创新水平。

S104 城市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科技示范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围绕城市桥梁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生产生活安全等领域的科技需求,运用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构建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相融合的精细化管控技术体系,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的科技支撑能力。

S105 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管理科技示范

针对我市生产生活等社会事业领域能源管理的科技需求,开展典型大空间公共建筑与设施的节能关键技术攻关,提升新材料研制、新工艺改善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城市能源的精细高效运行管控,并在我市典型区域开展创新技术和产品的集成示范。

(二)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和应用

S201 临床诊疗技术应用研究。针对重大疑难病、常见多发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临床问题,鼓励医疗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临床诊疗技术应用研究,形成重点疾病诊治规范化方案或专家共识,提升我市医疗技术创新水平和临床专科建设水平,为培育国家和省基础研究项目提供技术储备。

S202 公共卫生适宜技术应用推广。围绕重大传染病防治、老年人健康、妇女儿童健康、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康复、社会心理健康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开展面向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适宜技术应用与推广,开展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保障关键技术的应用研究,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水平。

S203 临床药学应用研究。结合医院临床治疗需要,开展新药及新制剂的研究与开发、临床药物监测与评价新方法、临床合理用药新方案、个体化药物治疗、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完善临床药学学科体系,提高临床药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医药科技创新水平。

二、申报要求

1.除S101以外的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S102-S105)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管理和实施权限,要求有明确的应用案例、示范地点或范围。每个单位限报1项。鼓励成果示范应用单位联合技术支撑单位共同申报,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须有相关合作协议。优先支持政府实事工程民生项目。

2.重点病种诊疗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项目(S101)、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应用项目(S201-S203)申报主体须为本市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含高校和科研院所)。S101限本市三级甲等医院申报,每家医院最多2项;S201、S202项目具体申报限额见附表;S203临床药学应用研究专项由本市三级甲等医院临床药师申报,每家医院申报最多2项(不占附表中各医院的限额)。江阴、宜兴两市推荐申报的医疗卫生项目,参评指导性计划项目。

3.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建议书(格式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三)申报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相关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相关合作协议及其他辅证材料。

2.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论文、专利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相关合作协议及其他辅证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梁溪区科技局

周凌可

83158925

锡山区科技局

俞  伟

88700577

惠山区科技局

叶赛娟

83597000-87411

滨湖区科技局

冯  洁

81173355

新吴区科信局

龚一峰

81890889

陈  枫

81890603

经开区经发局

陆佩琳

80580063

无锡市科技局

赵雪倩

81821902/15861685566

叶祥荣

81821916/13861899863

 
 

附表:申报单位限额(医疗与公众健康项目)

序号

项目推荐单位

申报限额(项)

1

江南大学

12

2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含原三院和四院)

12

3

无锡市人民医院(含转化医学研究所)

9

4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6

5

无锡市中医医院

6

6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6

7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6

8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6

9

解放军第九零四医院

6

10

江阴市人民医院

6

11

宜兴市人民医院

6

12

江南大学

6

13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含江原医院)

6

14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3

15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3

16

无锡市儿童医院

3

17

无锡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

3

18

无锡市急救中心

3

19

其他医疗机构

2

 
 

 

附件2

 

2020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

(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本项目计划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等为主体,重点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研究开发、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的集成应用创新和示范,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壮大农业科技企业规模,集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围绕我市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提升载体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等载体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咨询培训、创新创业等公益性科技服务,推进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打造农业科技创新载体,提高农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农业产业综合竞争力。

一、支持方式和重点方向

本项目计划优先支持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各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和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承建单位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参加科技扶贫合作的高校院所、企业申报的项目。除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和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后补助项目以外,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推广项目,不支持产品中试及产业化。本计划分为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共两个类别。其中,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类项目为分年度拨款,每个项目市级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对项目新增总投入最高给予50%资助,立项当年最高拨付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2020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为后补助一次性拨款。

(一)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

L101 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智慧农业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

L102 农村农田污染防控及修复技术开发与集成示范;

L103 地方特色优良品种保护及农业、渔业新品种选育及开发;

L104 水产、经济林果等本地特色品种的错峰种养殖技术、存储保鲜技术开发与示范;

L105 农产品、水产品加工技术及产品开发;

L106 新型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创制及应用技术研发;

L107 生态高效设施化种养殖关键技术研发;

L108 高性能设施农业生产作业装备研发;

L109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研发;

L110 农业病虫害防治与农药化肥减施增效技术研发;

L111畜禽重大疫病免疫新技术、疫苗创制及生物安全型防控技术研发;

L112农作物病虫害预警与绿色防控技术及产品开发;

L113动物健康养殖及智能化管理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

L114 农业科技园区智慧化管理服务技术集成与示范;

L115 围绕制约海东市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农业科技攻关、新品种引进、新技术示范推广。

(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

重点在全市经济林果、花卉苗木、设施蔬菜、特色水产、主要农作物等领域,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提供技术指导、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等科技服务,壮大科技型农业企业规模,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经营实体,在上年度申报市级、省级或国家级星创天地并获正式备案,按不超过已投入研发及服务经费支出的50%,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后补助资助。申报市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并获正式备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2-3家根据服务机构技术水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础条件、辐射带动成效等,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资金。凡已经获得过市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不重复资助。

L201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支持我市科技型农业企业等主体,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开展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新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按照店面建设、服务队伍组建、示范基地建设、成果推广应用、网络建设、科技服务超市品牌建设及运行机制创新等建设形成较好的产业优势,并建成集“店面、队伍、网络、基地、成果、品牌”等各类农业科技服务资源于一体、产业带动成效显著的农村科技服务超市。

L202星创天地。支持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能够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能够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的星创天地。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

要求申报单位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1.5%(不含科研院所),近三年内须有专利、软件著作权、品种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或者授权。智慧农业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指南代码L101),要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推进农业试验示范和农业装备智能化,有明显的的大面积示范推广应用前景;农业污染防治项目(指南代码L102)要求申报单位有明确的示范应用;品种保护选育项目(指南代码L103)要求申报单位拥有必备种质资源条件和较好育种工作基础;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指南代码L104-L113)原则上需突出对相关产业的支撑和引领,要求突破关键技术和其它技术的集成应用,能申请或获得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涉及示范的项目需有明确的示范应用基地,能形成一定规模的示范应用或实现产业化。园区集成示范项目(L114)要求以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运营公司为申报主体,针对园区特色产业,建立园区智能化生产管理模式及信息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针对海东市科技扶贫项目(L115)要求项目主要实施地在海东市,助力海东市农业扶贫攻坚。

(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

农村科技服务超市项目必须有明确的主导产业,能推动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良好的产业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具有稳定的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团队和技术人员,能定期开展专家咨询,科技培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等服务;涉及农资农产品经营的,需证照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源正规,无假冒伪劣。能通过多种形式技术原创或引进,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服务带动,须建示范基地30亩以上,有10人以上专家和技术服务团队,服务农户不少于50户。获得市级科技部门正式备案。

星创天地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功能定位、特色和理念,建有网络电商平台,有清晰的服务模式和内容,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服务带动,有创客或创业企业入驻,具有创新创业的线下服务空间和平台,有10人以上专家和技术服务团队,服务农户不少于50户。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部门正式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一)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建议书(格式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三)申报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专利、技术标准、农产品品种证书、商标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2.农村科技超市建设项目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咨询、技术培训等)证明材料;

(4)专利、技术标准、农产品品种证书、商标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5)经市认定的文件;

(6)其他相关材料。

3.星创天地建设项目: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2)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及企业纳税凭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星创天地章程及相关管理文件;

(5)经国家或省、市认定的文件;

(6)入驻创客、创业服务团队和企业名单。

(7)其他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梁溪区科技局

周凌可

83158925

锡山区科技局

俞  伟

88200716

惠山区科技局

叶赛娟

83597000-87411

滨湖区科技局

冯  洁

81173355

新吴区科技局

龚一峰

81890889

经开区经发局

陆佩琳

80580063

无锡市科技局

苏顺开

81821904/13861814689

 

 

 


 

附件3

2020年XXXX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部门:              (盖章)                       日期:

序号

申报

编号

项目

名称

单位

名称

项目

技术领域

单位

所属产业

项目

负责人

项目

总投资

申请

市级资金

指南

代码

所属

地区

备注

 

 

 

 

 

 

 

 

 

 

 

 

 

 

 

 

 

 

 

 

 

 

 

 

 

 

 

 

 

 

 

 

 

 

 

 

 

 

 

 

 

 

 

 

 

 

 

 

 

 

 

 

 

 

 

 

 

 

 

 

 

 

 

 

 

 

 

 

 

 

 

 

 

 

 

 

 

 

 

 

 

 

 

 

注:各主管部门、主管处室按计划类别分别汇总。


 

 

文章来源:滨湖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