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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实施——我区发出首张营业执照

发布日期:2020-01-10 14:00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

  

       《外商投资法》于本月起正式实施。日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我区首张依据《外商投资法》变更的营业执照。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该企业类型由原来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投资,非独资),公司权力机构根据新法及法规规定为股东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综观《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是主基调。在投资促进方面,强调要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层次标准制定修订;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等。